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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清
(雙氯芬酸鉀片)
至清
(雙氯芬酸鉀片)

至清 (雙氯芬酸鉀片)

處方藥 醫保

通用名稱:至清 (雙氯芬酸鉀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20213

生產企業: 浙江金華康恩貝生物製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適用於下列急性疼痛的短期治療:創傷後的疼痛與炎症,如扭傷、肌肉拉傷等;術後的疼痛與炎症,如牙科或矯形手術後等;婦科的疼痛與炎症,如原發性痛經或附件炎等;脊柱綜合征引起的疼痛;非關節性風濕病;耳鼻喉嚴重的感染性疼痛和炎症(如扁桃體炎、耳炎、鼻竇炎等),應同時使用抗感染藥物。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至清
(雙氯芬酸鉀片)
至清 (雙氯芬酸鉀片)
玻璃酸鈉滴眼液
玻璃酸鈉滴眼液
主要成分

雙氯芬酸鉀。

本品每支10ml含玻璃酸鈉10mg。輔料為:無水枸櫞酸、枸櫞酸鈉、山梨醇、注射用水。

生產企業

浙江金華康恩貝生物製藥有限公司

德國悟茲法姆藥業集團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20213

注冊證號H20150150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本品適用於下列急性疼痛的短期治療:創傷後的疼痛與炎症,如扭傷、肌肉拉傷等;術後的疼痛與炎症,如牙科或矯形手術後等;婦科的疼痛與炎症,如原發性痛經或附件炎等;脊柱綜合征引起的疼痛;非關節性風濕病;耳鼻喉嚴重的感染性疼痛和炎症(如扁桃體炎、耳炎、鼻竇炎等),應同時使用抗感染藥物。

用於幹眼症,緩解幹眼症狀。

用法用量

口服,飯前服用。成人,100~150mg/天;症狀較輕者以及14歲以上兒童,75~100mg/天,分2~3次服用。原發性痛經,一般劑量50~150mg/天,根據病情可以提高至最大劑量,200mg/天,或遵醫囑。

正常使用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頻率。如需使用頻率更高(如每天使用超過10次)請在眼科醫生指導下使用。本品可在配戴隱形眼鏡時使用,本品使硬性和軟性隱形眼鏡的配戴更加舒適,且不會形成任何的附著或殘留物。本品適於長期治療。

副作用

1.已知對本品過敏的患者。2.服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體類抗炎藥後誘發哮喘、蕁麻疹或過敏反應的患者。3.禁用於冠狀動脈搭橋手術(CABG)圍手術期疼痛的治療。4.有應用非甾體抗炎藥後發生胃腸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5.有活動性消化道潰瘍/出血,或者既往曾複發潰瘍/出血的患者。6.重度心力衰竭患者。7.消化道潰瘍者禁用。8.對本品以及其他非甾體抗炎藥過敏者禁用。9.乙酰水楊酸或其它前列腺素合成酶抑製劑引起哮喘、蕁麻疹或急性鼻炎的患者禁用。

詳情見產品說明書

禁忌

本品可以用於孕婦及哺乳期婦女。

成分

本品適用於下列急性疼痛的短期治療:創傷後的疼痛與炎症,如扭傷、肌肉拉傷等;術後的疼痛與炎症,如牙科或矯形手術後等;婦科的疼痛與炎症,如原發性痛經或附件炎等;脊柱綜合征引起的疼痛;非關節性風濕病;耳鼻喉嚴重的感染性疼痛和炎症(如扁桃體炎、耳炎、鼻竇炎等),應同時使用抗感染藥物。

用於幹眼症,緩解幹眼症狀。

藥理作用

1.偶見上腹部疼痛以及惡心、嘔吐、腹瀉、腹部痙孿、消化不良、腹部脹氣、厭食。罕見胃腸道出血、嘔血、黑便、胃腸道潰瘍、穿孔、出血性腹瀉。2.偶見頭痛、頭暈、眩暈。罕見困睡。3.偶見皮疹。罕見蕁麻疹。4.偶見血清轉氨酶(SGOT,SGPT)升高,罕見肝炎。5.罕見過敏反應,如哮喘等。6.罕見水腫。

本品包含玻璃酸的鈉鹽,是一種存在於眼部和身體其他一些部分的天然物質。玻璃酸鈉的特性是可以在眼睛表麵形成一種規則、穩定、長效的水分膜,不易被洗去,而且不會引起視力模糊並可長時間保護眼睛不會有幹澀和刺激感。治療幹眼症的主要目的是增加角膜前淚液膜的穩定性和容量。玻璃酸是一種與粘蛋白(1種淚液成分)化學結構、分子量和流變學性質都相似的物質。由於它的粘彈性,眼睛可以保持潤滑而不會引起視力損害。另外,玻璃酸的水結合容量可以保持眼睛表麵的濕潤。

注意事項

1.有胃腸道疾病、胃腸道潰瘍史以及肝功能損害者慎用。2.有心、腎功能損害的症狀或病史者,老年患者,服用利尿劑以及由於任何原因細胞外液丟失的患者慎用。3.個別需要長期治療的患者,應定期檢查肝功能和血象,發生肝功損害時應停用本品。4.有眩暈史或其它中樞神經疾病史的患者在服用本品期間,應禁止駕車或操縱機器。5.應注意本品與鋰製劑、地高辛製劑、保鉀利尿劑、抗凝血劑、降糖藥和氨甲喋呤等配合使用的劑量及不良反應。6.老年體弱及體重較低者的患者應降低本品用量。7.孕婦慎用。8.如出現胃腸道出血或潰瘍、胸痛、氣短、無力、

1.切勿將滴瓶頭接觸眼瞼及其表麵,以防汙染。2.海露玻璃酸鈉滴眼液不能和其他眼科用藥同時使用。如果使用任何其他滴眼液,請在30分鍾後再使用本品。眼膏應在使用本品後使用。3.本品正常使用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頻率。如每天使用需超過10次,請在眼科醫生指導下使用。4.孕婦、哺乳期婦女、兒童、老人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5.因使用本品而出現眼部痛癢、燒灼感、眼睛刺痛、結膜充血等不適症狀時,應停止使用,嚴重者應到醫院就診。6.使用本品症狀未見改善時,應停止使用。7.為防止汙染,不應與其他人通用。8.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9.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10.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11.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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