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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歐(加替沙星注射液)
利歐(加替沙星注射液)

利歐(加替沙星注射液)

處方藥 非醫保

通用名稱:利歐(加替沙星注射液)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41430

生產企業: 浙江尖峰藥業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發作,急性鼻竇炎,社區獲得性肺炎,單純性尿道和宮頸淋病,急性單純性直腸感染。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利歐(加替沙星注射液)
利歐(加替沙星注射液)
複方環磷酰胺片
複方環磷酰胺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加替沙星。

本品為複方製劑,其組分為環磷酰胺(C7H15Cl2N2O2P•H2O)50mg,人參莖葉總皂苷50mg。

生產企業

浙江尖峰藥業有限公司

天津金世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41430

國藥準字H12021006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發作,急性鼻竇炎,社區獲得性肺炎,單純性尿道和宮頸淋病,急性單純性直腸感染。

適用於惡性淋巴瘤、多發性骨髓瘤、淋巴細胞白血病、神母細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種肉瘤及肺癌等。

用法用量

靜脈滴注,每次200mg,每天二次。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4次。

副作用

禁用於對加替沙星或喹諾酮類藥物過敏者.糖尿病患者禁用。

骨髓抑製為最常見的毒性,白細胞往往在給藥後10~14天最低,多在第21天恢複正常,血小板減少比其他烷化劑少見;常見的副反應還有惡心、嘔吐。嚴重程度與劑量有關。 環磷酰胺的代謝產物可產生嚴重的出血性膀胱炎,大量補充液體可避免。本品也可致膀胱纖維化。 當大劑量環磷酰胺(按體重50mg/kg)與大量液體同時給予時,可產生水中毒,可同時給予呋塞米以防止。 環磷酰胺可引起生殖係統毒性,如停經或精子缺乏,妊娠初期給藥可致畸胎。 長期給予環磷酰胺可產生繼發性腫瘤。 用於白血病或淋巴瘤治療時,易發生高尿酸血症及尿酸性腎病。 少見的副作用有發熱、過敏、皮膚及指甲色素沉著、粘膜潰瘍、穀丙轉氨酶升高、蕁麻疹、口咽部感覺異常或視力模糊。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孕婦用藥特別在妊娠初期的三個月,由於環磷酰胺有致突變或畸胎作用,可造成胎兒死亡或先天性畸形。本品在乳汁中排出,在開始用複方環磷胺片治療時必須終止哺乳。兒童用藥:本品進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老年用藥:本品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成分

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發作,急性鼻竇炎,社區獲得性肺炎,單純性尿道和宮頸淋病,急性單純性直腸感染。

適用於惡性淋巴瘤、多發性骨髓瘤、淋巴細胞白血病、神母細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種肉瘤及肺癌等。

藥理作用

臨床試驗中所見不良反應多屬輕度,主要見於靜脈給藥局部和胃腸道及神經係統,包括靜脈炎、惡心、嘔吐、腹瀉、頭痛及眩暈等。

注意事項

1.血糖異常:已有報道加替沙星引起的血糖異常,包括症狀性低血糖症和高血糖症。這些事件通常在糖尿病患者中發生。但是,低血糖症,特別是高血糖症已經在沒有糖尿病病史的患者中產生。除了糖尿病以外,服用加替沙星時與血糖代謝異常相關的其他危險因素包括老年患者、腎功能不全、影響葡萄糖代謝的合並用藥(特別是降血糖用藥)。具有這些危險因素的患者應該密切監控血糖。如果用加替沙星治療的任何患者發生低血糖或者高血糖的症狀和體征,必須立刻進行適當的治療,並應該停用加替沙星。已有報道血糖的暫時異常,通常包括開始治療3天內血清胰島素水平升高和血糖水平降低,有時導致嚴重低血糖症。也已經觀察到了高血糖症,甚至某些病例為嚴重高血糖症。高血糖症通常在應用加替沙星第3天後發生。在加替沙星上市後,已有報道應用加替沙星治療的患者中極少數出現嚴重血糖異常。這些異常包括高滲性非酮症高血糖昏迷、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低血糖昏迷、痙攣和精神狀態改變(包括意識喪失)。雖然少數導致致死後果,但是如果得到適當處理,這些事件中大多數是可逆的。2.加替沙星與其他喹諾酮類藥物類似,可使心電圖Q-T間期延長。Q-T間期延長、低血鉀或急性心肌缺血患者應避免使用本品。本品不宜與IA類(如奎尼丁、普魯卡因胺)或III類(胺碘酮、索他洛爾)抗心律失常藥物合用;正在使用可引起心電圖Q-T間期延長藥物(如西沙比利,紅黴素,三環類抗抑鬱藥)的患者慎用本品。3.喹諾酮類藥物可引起中樞神經係統異常,如緊張、激動、失眠、焦慮、惡夢、顱內壓增高等。對患有或疑有中樞神經係統疾患的患者,如嚴重腦動脈粥樣硬化、癲癇或存在癲癇發作因素等,應慎用本品。本品可能會引起眩暈和輕度頭痛,從事駕駛汽車等機械作業或從事其他需要精神神經係統警覺或協調活動的患者應慎用。此外,非甾體類消炎鎮痛藥物與喹諾酮類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增加中樞神經係統刺激症狀和抽搐發生的危險性。4.喹諾酮類藥物有時可引起嚴重的甚至致命的過敏反應。對首次發現皮疹或者其他過敏反應時,應立即停用本品。嚴重過敏反應發生時,可根據臨床需要用腎上腺素或其它複蘇方法治療,包括吸氧、輸液、抗組胺藥、皮質激素、升壓胺類藥物以及氣道管理等。5.有報道接受包括本品在內的幾乎所有的抗菌藥物治療後可能發生輕度至致命性偽膜性腸炎。因此,對使用任何抗菌藥物後出現腹瀉的病人應考慮這一診斷。偽膜性腸炎的診斷成立後,即應開始治療。輕度患者停用抗菌藥物後即可恢複;中、重度患者,則應酌情補充液體、電解質,並針對艱難梭菌性腸炎抗菌治療。6.盡管尚未見到類似其他喹諾酮類藥物引起的肩部、手部和跟鍵需要外科治療或長時間功能喪失的現象,但如果病人在接受本品治療時有疼痛感,出現炎症反應或肌健斷裂等應停用本品,在未明確排除外肌健炎或肌健斷裂前,患者應休息,並停止體育鍛煉。肌健斷裂在喹諾酮類治療中或治療後均可發生。7.已有病人在接受某些喹諾酮類藥物後發生光毒性反應。雖在動物試驗和臨床試驗中,未見本品在推薦劑量水平發生光毒性。但為保證醫療順利實施,應避免過度日光或人工紫外線照射。如果出現曬傷樣反應或發生皮膚損害,應及時就診。8.本品增加中樞神經係統刺激症狀和抽搐發生的危險性。腎功能不全患者使用本品應注意調整劑量(見用法用量)。9.本品必須采用無菌方法稀釋和配製。在稀釋和使用前必須查看有無顆粒狀內溶物,一旦發現肉眼可見的顆粒狀物則應棄去不用。本品僅供單次使用,故配製後未用完部分應棄去。嚴禁將其他製劑加入含本品的瓶中靜脈滴注,也不可將其他靜脈製劑與本品經同一靜脈輸液通道使用。如果同一靜脈輸液通道用於輸注不同的藥物,在使用本品前後必須用與本品和其他藥物相容的溶液衝洗通道。如果本品與其他藥物聯合使用,則必須按本品和該合用藥物推薦劑量和方法分別分開給藥。10.本品在配製供靜脈滴注用每毫升2毫克濃度的靜脈滴注液時,為保證滴注液與血漿滲透壓等張,不宜采用普通注射用水。11.本品靜脈滴注時間不少於60分鍾,嚴禁快速靜脈滴注或肌內,鞘內,腹腔內或皮下用藥。

1.下列情況應慎用:骨髓抑製、有痛風病史、肝功能損害、感染、腎功能損害、腫瘤細胞浸潤骨髓、有泌尿素結石史、以前曾接受過化療或放射治療。 2.用藥期間須定期檢查白細胞計數及分類、血小板計數,腎功能(尿素氮 肌酐消除率),肝功能(血清膽紅素、穀丙轉氨酶)及血清尿酸水平。 3.腎功能損害時,環磷酰胺的劑量應減少至治療量的1/2~1/3。 4.白血病、淋巴瘤病人出現尿酸性腎病時,可采用以下的方法預防,大量補液、堿化尿液及(或)給予別嘌醇。 5.當腫瘤細胞浸潤骨髓或以往的化療或放射治療引起嚴重骨髓抑製,環磷酰胺的劑量應減少至治療量的1/2~1/3。 6.如有明顯的白細胞減少(特別是粒細胞減少)或血小板減少,應停用本品。 7.對診斷的幹擾:本品可使血清膽堿酯酶減少,血及尿中尿酸水平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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