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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克林黴素棕櫚酸酯分散片
鹽酸克林黴素棕櫚酸酯分散片

鹽酸克林黴素棕櫚酸酯分散片

處方藥 醫保乙類 國產

通用名稱:鹽酸克林黴素棕櫚酸酯分散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30434

生產企業: 廣州一品紅製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革蘭陽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種感染性疾病:   1.扁桃體炎、化膿性中耳炎、鼻竇炎等;   2.急性支氣管炎、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發作、肺炎、肺膿腫和支氣管擴張合並感染等;   3.皮膚和軟組織感染:癤、癰、膿腫、蜂窩組織炎、創傷和手術後感染等;   4.泌尿係統感染:急性尿道炎、急性腎盂腎炎、前列腺炎等;   5.其他:骨髓炎、敗血症、腹膜炎和口腔感染等;   厭氧菌引起的各種感染性疾病:   1.膿胸、肺膿腫、厭氧菌性肺炎;   2.皮膚和軟組織感染、敗血症;   3.腹內感染:腹膜炎、腹腔內膿腫;   4.女性盆腔及生殖器感染:子宮內膜炎、非淋球菌性輸卵管及卵巢膿腫、盆腔蜂窩組織炎及婦科手術後感染等。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鹽酸克林黴素棕櫚酸酯分散片
鹽酸克林黴素棕櫚酸酯分散片
尼美舒利膠囊
尼美舒利膠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鹽酸克林黴素棕櫚酸酯。

本品主要成份為尼美舒利,其化學名稱為:N-[4-硝基-2-苯氧苯基]甲磺酰胺。

生產企業

廣州一品紅製藥有限公司

東盛科技啟東蓋天力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30434

國藥準字H19991155

說明
作用與功效

革蘭陽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種感染性疾病:   1.扁桃體炎、化膿性中耳炎、鼻竇炎等;   2.急性支氣管炎、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發作、肺炎、肺膿腫和支氣管擴張合並感染等;   3.皮膚和軟組織感染:癤、癰、膿腫、蜂窩組織炎、創傷和手術後感染等;   4.泌尿係統感染:急性尿道炎、急性腎盂腎炎、前列腺炎等;   5.其他:骨髓炎、敗血症、腹膜炎和口腔感染等;   厭氧菌引起的各種感染性疾病:   1.膿胸、肺膿腫、厭氧菌性肺炎;   2.皮膚和軟組織感染、敗血症;   3.腹內感染:腹膜炎、腹腔內膿腫;   4.女性盆腔及生殖器感染:子宮內膜炎、非淋球菌性輸卵管及卵巢膿腫、盆腔蜂窩組織炎及婦科手術後感染等。

本品屬非甾體類抗炎藥,具有鎮痛、抗炎、解熱作用。其作用機理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主要與抑製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細胞的介質釋放和多形核白細胞的氧化反應有關。

用法用量

溫開水送服,或溫開水溶解後服用。按克林黴素計,兒童日劑量為8-25mg/kg(一...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後服用。最大單次劑量不超過100mg,療程不能超過15天。建議使用最小的有效劑量、最短的療程,以減少藥品不良反應的發生。

副作用

1.胃腸道反應:偶見惡心、嘔吐、腹痛及腹瀉。   2.過敏反應:少數病人可出現藥物性皮疹。   3.對造血係統基本無毒性反應,偶可引起中性粒細胞增多、血小板減少等,一般輕微為一過性的。   4.少數病人可發生一過性的堿性磷酸酶、血清轉氨酶輕度升高及黃疸。   5.極少數病人可產生偽膜性結腸炎。

1對本品、乙酰水楊酸或對其他非甾體類藥過敏者禁用。2活動性消化道出血或消化性潰瘍活動期的患者禁用3嚴重的肝功能不全、嚴重的腎功能障礙(肌酰清除率30毫升/分鍾)的患者禁用。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僅用於1歲以上兒童,劑量為5mg/kg體重/天,分2至3次服用,最大劑量不超過100mg,1天2次。用於退熱,療程不超過3天。用於風濕病,療程應遵醫囑。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尼美舒利同所有的新藥一樣,在尚未通過試驗證實尼美舒利對胎兒是否有毒性的情況下,並不建議在妊娠期間使用本藥。在尚不清楚尼美舒利是否可能通過母乳排出體外的情況下,同樣不建議在哺乳期間使用本藥。 老人注意事項: 年病人的服藥量,應嚴格遵照醫生規定,醫生可以根據情況適當減少用藥劑量。

成分

革蘭陽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種感染性疾病:   1.扁桃體炎、化膿性中耳炎、鼻竇炎等;   2.急性支氣管炎、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發作、肺炎、肺膿腫和支氣管擴張合並感染等;   3.皮膚和軟組織感染:癤、癰、膿腫、蜂窩組織炎、創傷和手術後感染等;   4.泌尿係統感染:急性尿道炎、急性腎盂腎炎、前列腺炎等;   5.其他:骨髓炎、敗血症、腹膜炎和口腔感染等;   厭氧菌引起的各種感染性疾病:   1.膿胸、肺膿腫、厭氧菌性肺炎;   2.皮膚和軟組織感染、敗血症;   3.腹內感染:腹膜炎、腹腔內膿腫;   4.女性盆腔及生殖器感染:子宮內膜炎、非淋球菌性輸卵管及卵巢膿腫、盆腔蜂窩組織炎及婦科手術後感染等。

本品屬非甾體類抗炎藥,具有鎮痛、抗炎、解熱作用。其作用機理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主要與抑製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細胞的介質釋放和多形核白細胞的氧化反應有關。

藥理作用

鹽酸克林黴素棕櫚酸酯係克林黴素的衍生物,體外無抗菌活性,在體內經酯酶水解形成克林黴素而發揮抗菌活性。克林黴素作用機製為抑製細菌蛋白質的合成,主要作用於革蘭陽性球菌和厭氧菌感染。   本品對金黃色葡萄球菌和表皮葡萄球菌、肺炎鏈球菌、化膿性鏈球菌等均有較好的抗菌作用,流感嗜血杆菌及淋病奈瑟氏球菌對本品呈中度敏感。部分耐紅黴素的金黃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對本品仍敏感。   本品對革蘭陰性和革蘭陽性厭氧菌均有較好的抗菌作用,其中對脆弱擬杆菌的MIC50和MIC90分別為0.062和0.5mg/L,對消化鏈球菌MIC50和MIC90分別為0.125和4mg/L。

本品屬非甾體類抗炎藥,具有抗炎、鎮痛、解熱作用。其作用機理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主要與抑製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細胞的介質釋放和多形核白細胞的氧化反應有關。

注意事項

1.鹽酸克林黴素棕櫚酸酯分散片的作用機製與林可黴素相同,細菌對本品與林可黴素有完全交叉耐藥性,對林可黴素高度過敏的患者,也不適宜使用本品。   2.一般胃腸道不適,可不影響治療,但本品有可能引起偽膜性結腸炎,應予以高度重視,如出現劇烈腹痛,頻繁腹瀉,伴有水樣或血樣便等症狀,應停止用藥,嚴重時應輸液,處理無效則需用萬古黴素。   3.肝功能損害、嚴重腎功能損害患者應慎用。   4.有胃腸疾病史,特別是潰瘍性結腸炎、局限性腸炎或抗生素伴隨性結腸炎的患者應慎用。   5.本品治療2型溶血性鏈球菌感染,連續用藥應不少於10天,以防止急性風濕性發生。   6.因本品有可能引起偽膜性結腸炎,與抗蠕動性止瀉藥合用,可能使腸內毒素延遲排除,從而導致腹瀉延長或加劇。   7.如出現偽膜性結腸炎,選用萬古黴素,口服0.125--0.5克,每日4次進行治療。

建議使用最小的有效劑量、最短的療程,以減少藥品不良反應的發生。如果治療無效請終止本品的治療。在治療期間應監測肝腎心功能等檢查。罕見本品引起嚴重肝損傷的報道,致死性報道更為罕見。服用本品治療期間出現肝損傷症狀(如厭食、惡心、嘔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檢查出現異常的患者應該被終止治療。這些患者不應該繼續服用本品。有報導顯示本品短期服用後引起肝損害,其中絕大多數屬於可逆性病變。服用本品進行治療期間必須避免同時使用已知的肝損害性藥物與過量飲酒,因為任何一種因素均可能增加本品的肝損害風險。服用本品進行治療期間,應建議患者避免使用鎮痛藥物。不推薦聯合應用其它非甾體類抗炎藥物,包括選擇性COX-2抑製劑。胃腸道出血、潰瘍和穿孔的風險可能是致命的。無論患者是否具有消化道方麵的病史、伴有或不伴有預兆症狀,本品在治療期間內的任何時間均有可能導致患者出現消化道出血或潰瘍/穿孔。如果出現消化道出血或潰瘍,應終止本品的治療。對於伴有包括消化性潰瘍史、消化道出血史、潰瘍性結腸炎或克隆氏病在內的消化道疾病的患者,應謹慎使用本品。老年患者使用非甾體抗炎藥出現不良反應的頻率增加,尤其是胃腸道出血和穿孔,其風險可能是致命的。對腎功能損害或心功能不全的患者應謹慎使用本品,因為本品可能導致腎功能損害。一旦發生腎功能損害,應終止本品的治療。由於本品可影響血小板的功能,因此對於伴有出血傾向的患者應謹慎使用。然而,本品不能作為乙酰水楊酸預防心血管事件方麵的替代品。非甾體類抗炎藥可能掩蓋潛在細菌感染引起的發熱。本品可能損害女性的生育能力,因此不推薦用於準備受孕的女性。對於受孕困難或正在進行不孕原因檢查的女性患者,應考慮終止使用本品。尼美舒利屬非甾體抗炎藥,以下內容根據美國FDA報道:針對多種COX-2選擇性或非選擇性NSAIDs藥物持續時間達3年的臨床試驗顯示,本品可能引起嚴重心血管血栓性不良事件、心肌梗塞和中風的風險增加,其風險可能是致命的。所有的NSAIDs,包括COX-2選擇性或非選擇性藥物,可能有相似的風險。有心血管疾病或心血管疾病危險因素的患者,其風險更大。即使既往沒有心血管症狀,醫生和患者也應對此類事件的發生保持警惕。應告知患者嚴重心血管安全性的症狀和/或體征以及如果發生應采取的步驟。患者應該警惕諸如胸痛、氣短、無力、言語含糊等症狀和體征,而且當有任何上述症狀或體征發生後應該馬上尋求醫生幫助。和所有非甾體抗炎藥(NSAIDs)一樣,本品可導致新發高血壓或使已有的高血壓加重,其中的任何一種都可導致心血管事件的發生率增加。服用噻嗪類或髓袢利尿劑的患者服用非甾體抗炎藥(NSAIDs)時,可能會影響這些治療的療效。高血壓病患者應慎用非甾體抗炎藥(NSAIDs),包括本品。在開始本品治療和整個治療過程中應密切監測血壓。有高血壓和/或心力衰竭(如液體瀦留和水腫)病史的患者應慎用。NSAIDs,包括本品可引起可能致命的、嚴重的皮膚不良反應,例如剝脫性皮炎、StevensJohnson綜合征(SJS)和中毒性表皮壞死溶解症(TEN)。這些嚴重事件可在沒有征兆的情況下出現。應告知患者嚴重皮膚反應的症狀和體征,在第一次出現皮膚皮疹或過敏反應的任何其他征象時,應停用本品。【兒童用藥】禁止12歲以下兒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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