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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文拉法辛緩釋膠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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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文拉法辛緩釋膠囊

鹽酸文拉法辛緩釋膠囊

處方藥 醫保甲類 進口

通用名稱:鹽酸文拉法辛緩釋膠囊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J20160078

生產企業: 惠氏製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適用於治療各種類型抑鬱症(包括伴有焦慮的抑鬱症)及廣泛性焦慮症。各種類型抑鬱症怡諾思緩釋膠囊(鹽酸文拉法辛)推薦用於治療各種類型抑鬱症。怡諾思緩釋膠囊治療符合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三版(修訂版)(DSM-Ⅲ-R)或診斷與統計手冊第四版(DSM-Ⅳ)診斷標準的門診成年抑鬱症患者的療效已在8周和12周的對照研究中得到確定(見[臨床試驗])。一次抑鬱發作(DSM-IV)是指明顯和相對持久(在2周時間內的幾乎每一天)的抑鬱情緒伴有對幾乎所有活動興趣減退和愉快感的缺失,與其平時的表現明顯不同,同時在2周的時間內具有以下9項症狀中的5項:抑鬱情緒、日常活動中的明顯興趣減退和愉快感缺失、體重和食欲的明顯變化、失眠或睡眠過多、精神運動性激越或遲滯、疲勞、自責自罪或無價值感、思維遲緩和注意力難以集中以及自殺意念和自殺行為。廣泛性焦慮症(GAD)怡諾思緩釋膠囊推薦用於治療廣泛性焦慮症患者。日常應激相關的焦慮和神經質一般不需要應用抗焦慮藥。在為期8周和6個月的安慰劑對照研究證實怡諾思緩釋膠囊對符合DSM-Ⅳ診斷標準的GAD患者有效(見[臨床試驗])。廣泛性焦慮症(DSM-Ⅳ)是指維持至少6個月難以控製的過分焦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鹽酸文拉法辛緩釋膠囊
鹽酸文拉法辛緩釋膠囊
利培酮片
利培酮片
主要成分

本品的主要成份為鹽酸文拉法辛。

本品主要成份為:利培酮。化學名稱:3-[2-[4-(6-氟-1,2-苯並異惡唑-3-基)-1-呱啶基]乙基]-6,7,8,9-四氫-2-甲基-4H-吡啶並[1,2-a]嘧啶-4-酮其結構式為:分子式:C23H27FN4O2分子量:410.49

生產企業

惠氏製藥有限公司

常州四藥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J20160078

國藥準字H20051731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本品適用於治療各種類型抑鬱症(包括伴有焦慮的抑鬱症)及廣泛性焦慮症。各種類型抑鬱症怡諾思緩釋膠囊(鹽酸文拉法辛)推薦用於治療各種類型抑鬱症。怡諾思緩釋膠囊治療符合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三版(修訂版)(DSM-Ⅲ-R)或診斷與統計手冊第四版(DSM-Ⅳ)診斷標準的門診成年抑鬱症患者的療效已在8周和12周的對照研究中得到確定(見[臨床試驗])。一次抑鬱發作(DSM-IV)是指明顯和相對持久(在2周時間內的幾乎每一天)的抑鬱情緒伴有對幾乎所有活動興趣減退和愉快感的缺失,與其平時的表現明顯不同,同時在2周的時間內具有以下9項症狀中的5項:抑鬱情緒、日常活動中的明顯興趣減退和愉快感缺失、體重和食欲的明顯變化、失眠或睡眠過多、精神運動性激越或遲滯、疲勞、自責自罪或無價值感、思維遲緩和注意力難以集中以及自殺意念和自殺行為。廣泛性焦慮症(GAD)怡諾思緩釋膠囊推薦用於治療廣泛性焦慮症患者。日常應激相關的焦慮和神經質一般不需要應用抗焦慮藥。在為期8周和6個月的安慰劑對照研究證實怡諾思緩釋膠囊對符合DSM-Ⅳ診斷標準的GAD患者有效(見[臨床試驗])。廣泛性焦慮症(DSM-Ⅳ)是指維持至少6個月難以控製的過分焦

用於治療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其它各種精神病性狀態的明顯的陽性症狀(如:幻覺、妄想、思維紊亂、敵視、懷疑)和明顯的陰性症狀(如:反應遲鈍、情緒淡漠及社交淡漠、少語)。也可減輕與精神分裂症有關的情感症狀(如:抑鬱、負罪感、焦慮)。對於急性期治療有效的患者,在維持期治療中,本品可繼續發揮其臨床療效。

用法用量

起始推薦劑量為75mg/天,每天1次。如有必要,可遞增劑量至最大為225mg/天(間隔時間不少於4天,每次增加75mg/天)。肝功能損傷病人的起始劑量降低50%,個別病人需進行劑量個體化。腎功能損傷病人,每天給藥總量降低25-50%。老年病人按個體化給藥,增加用藥劑量時應格外注意。在每天相同的時間與食物同時服用,每天一次,用水送服。注意不得將其弄碎、嚼碎後服用或化在水中服用。其餘詳見說明書。

由使用其他抗精神病藥改用本品者:開始使用時,應漸停原先使用的抗精神病藥。若病人原來使用的是長效抗精神病藥,則可用利培酮替代下一療程的用藥。已用的抗帕金森氏綜合征的藥是否需要繼續則應定期地進行重新評定。 成人:應在三天以上的時間內逐漸將劑量加大到一日二次,一次3mg。不論是急性還是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起始劑量均應一日二次,一次1mg;第二天應增加到一日二次,一次2mg;第三天應增加到一日二次,一次3mg。此後,可維持此劑量不變,或根據個體情況作進一步調整。一般情況下,最適劑量為一日二次,一次2~4mg。 劑量超過一日二次,一次5mg,並不比較低劑量更為有效,而且會引起錐體外係症狀,因此,每日劑量一般不超過10mg。 當需要增加鎮靜作用時,可服用苯二氮卓類藥物。 老年人:建議起始劑量為每日二次,每次0.5mg。根據個體需要,劑量逐漸加大到一日二次,一次1~2mg。在獲得更多經驗前,老年人應慎用利培酮。 腎病和肝病患者:建議起始劑量為一日二次,一次0.5mg。根據個體需要,劑量逐漸加大到一日二次,一次1~2mg。在獲得更多經驗前,腎病和肝病患者應慎用利培酮。

副作用

詳見說明書。

1. 與服用本品有關的常見不良反應是:失眠、焦慮、激越、頭痛、口幹。 2. 較少見的不良反應有:嗜睡、疲勞、注意力下降、便秘、消化不良、惡心、嘔吐、腹痛、視物模糊、陰莖異常勃起、勃起困難、射精無力、性淡漠、尿失禁、鼻炎、皮疹以及其它過敏反應。 3. 可能引起錐體外係症狀,如:肌緊張、震顫、僵直、流涎、運動遲緩、靜坐不能和急性張力障礙。通過降低劑量或給予抗帕金森氏綜合征的藥物可消除。 4. 偶爾會出現(體位性)低血壓、(反射性)心動過速或高血壓的症狀。 5. 會出現體重增加、水腫和肝酶水平升高的現象。 6. 在國外臨床研究中,報道了利培酮片治療具有癡呆相關精神症狀的老年患者(平均年齡85歲)的腦血管不良事件,如中風、短暫性腦缺血的發作,包括死亡事件的發生率顯著高於安慰劑。 7. 偶爾會由於病人煩渴或抗利尿激素分泌失調(SIADH)引發水中毒。 8. 會引起血漿中催乳素濃度的增加,其相關症狀為:溢乳、男子女性型乳房、月經失調、閉經。 9. 偶見遲發性運動障礙、惡性綜合征、體溫失調以及癲癇發作。 10. 有輕度中性粒細胞和/或血小板計數下降的個例報道。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妊娠:孕婦使用文拉法辛緩釋膠囊的安全性尚未建立。如果在治療期間發生懷孕或計劃懷孕,應告知醫師。僅當使用文拉法辛的益處確大於可能的風險時方可使用本品。如果文拉法辛一直用至分娩或分娩前,應考慮到新生兒出現的停藥反應。某些第7至第9孕月以後暴露於文拉法辛的新生兒已有需要鼻飼、呼吸支持或延長住院的並發症的發生。這些並發症會在新生兒出生後立即發生。致畸作用:給大鼠和家兔投予怡諾思,劑量 (以mg/m2換算) 相當於人類最大推薦劑量的2.5倍 (大鼠) 和4倍 (家兔),文拉法辛沒有致畸作用。然而如果在妊娠期開始使用文拉法辛直到仔鼠斷奶,當藥物劑量相當於人類最大推薦劑量的2.5倍時就會使大鼠仔鼠的體重下降,死胎的機會增多,同時在出生的最初5天仔鼠的死亡率也上升,死亡率上升的原因不明。當文拉法辛的劑量相當於人類最大推薦劑量的1/4時不會引起仔鼠死亡率的增加。在孕婦中目前尚無適當和對照良好的研究。因為動物的生殖研究的結果不一定預示人體的反應,故除非必須,否則文拉法辛不應用於孕婦。非致畸作用:妊娠後3個月的胎兒暴露在怡諾思緩釋膠囊、其它SNRls (5-HT和去甲腎上腺素再攝取抑製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懷孕婦女服用本品是否安全尚不明確。動物實驗表明:利培酮對生殖無直接的毒性,也無致畸作用。盡管如此,除非益處明顯大於可能的危險,懷孕婦女仍不應服用本品 本品是否會經人體乳汁排泄尚不清楚。動物實驗表明,利培酮和9-羥基利培酮會經動物乳汁排出。因此,服用本品的婦女不應哺乳。兒童用藥:對於15歲以下兒童目前尚缺乏足夠的臨床經驗。老年用藥:建議起始劑量為一日0.5mg或更低,根據個體需要,劑量逐漸加大到一日2次,一次1~2mg。在獲得更多的經驗前,老年人加量過程中應慎重。

藥理作用

注意事項

1.如同其他抗抑鬱藥,有躁狂、驚厥和癲癇史的患者應慎用怡諾思。 2.對眼內壓升高或急性窄角青光眼的病人應慎用。 3.對有自殺企圖的病人應密切監視。處方時一次量不宜過多。家屬應保管好藥物,以免過量服用中毒。 4.對肝腎功能受損的患者應慎用或減量服用。 5.如同其他精神性藥物,服用怡諾思患者應避免操作帶有危險性的機動裝置,如駕駛汽車等。 6.妊娠和哺乳婦女不宜使用怡諾思,除醫生認為利大於弊時方可使用。 7.病人一旦出現皮疹等過敏現象,應與醫生聯係並停藥。 8.如同其他5-羥色胺再攝取抑製劑,皮膚和粘膜易出血的病人應慎用。(其餘詳見說明書)。

1.患有心血管疾病的人(如心衰、心肌梗死、傳導異常、脫水、失血及腦血管病變)應慎用,從小劑量開始並應逐漸加大劑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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