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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文拉法辛緩釋膠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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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文拉法辛緩釋膠囊

鹽酸文拉法辛緩釋膠囊

處方藥 醫保甲類 進口

通用名稱:鹽酸文拉法辛緩釋膠囊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J20160078

生產企業: 惠氏製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適用於治療各種類型抑鬱症(包括伴有焦慮的抑鬱症)及廣泛性焦慮症。各種類型抑鬱症怡諾思緩釋膠囊(鹽酸文拉法辛)推薦用於治療各種類型抑鬱症。怡諾思緩釋膠囊治療符合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三版(修訂版)(DSM-Ⅲ-R)或診斷與統計手冊第四版(DSM-Ⅳ)診斷標準的門診成年抑鬱症患者的療效已在8周和12周的對照研究中得到確定(見[臨床試驗])。一次抑鬱發作(DSM-IV)是指明顯和相對持久(在2周時間內的幾乎每一天)的抑鬱情緒伴有對幾乎所有活動興趣減退和愉快感的缺失,與其平時的表現明顯不同,同時在2周的時間內具有以下9項症狀中的5項:抑鬱情緒、日常活動中的明顯興趣減退和愉快感缺失、體重和食欲的明顯變化、失眠或睡眠過多、精神運動性激越或遲滯、疲勞、自責自罪或無價值感、思維遲緩和注意力難以集中以及自殺意念和自殺行為。廣泛性焦慮症(GAD)怡諾思緩釋膠囊推薦用於治療廣泛性焦慮症患者。日常應激相關的焦慮和神經質一般不需要應用抗焦慮藥。在為期8周和6個月的安慰劑對照研究證實怡諾思緩釋膠囊對符合DSM-Ⅳ診斷標準的GAD患者有效(見[臨床試驗])。廣泛性焦慮症(DSM-Ⅳ)是指維持至少6個月難以控製的過分焦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鹽酸文拉法辛緩釋膠囊
鹽酸文拉法辛緩釋膠囊
米氮平片
米氮平片
主要成分

本品的主要成份為鹽酸文拉法辛。

米氮平。

生產企業

惠氏製藥有限公司

N.V. Organon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J20160078

H20140031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本品適用於治療各種類型抑鬱症(包括伴有焦慮的抑鬱症)及廣泛性焦慮症。各種類型抑鬱症怡諾思緩釋膠囊(鹽酸文拉法辛)推薦用於治療各種類型抑鬱症。怡諾思緩釋膠囊治療符合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三版(修訂版)(DSM-Ⅲ-R)或診斷與統計手冊第四版(DSM-Ⅳ)診斷標準的門診成年抑鬱症患者的療效已在8周和12周的對照研究中得到確定(見[臨床試驗])。一次抑鬱發作(DSM-IV)是指明顯和相對持久(在2周時間內的幾乎每一天)的抑鬱情緒伴有對幾乎所有活動興趣減退和愉快感的缺失,與其平時的表現明顯不同,同時在2周的時間內具有以下9項症狀中的5項:抑鬱情緒、日常活動中的明顯興趣減退和愉快感缺失、體重和食欲的明顯變化、失眠或睡眠過多、精神運動性激越或遲滯、疲勞、自責自罪或無價值感、思維遲緩和注意力難以集中以及自殺意念和自殺行為。廣泛性焦慮症(GAD)怡諾思緩釋膠囊推薦用於治療廣泛性焦慮症患者。日常應激相關的焦慮和神經質一般不需要應用抗焦慮藥。在為期8周和6個月的安慰劑對照研究證實怡諾思緩釋膠囊對符合DSM-Ⅳ診斷標準的GAD患者有效(見[臨床試驗])。廣泛性焦慮症(DSM-Ⅳ)是指維持至少6個月難以控製的過分焦

適用於各種抑鬱症。對症狀如快感缺乏,精神運動性抑製,睡眠欠佳(早醒),以及體重減輕均有療效。也可用於其它症狀如 :對事物喪失興趣,自殺念頭以及情緒波動,本藥在用藥1-2周後起效。

用法用量

起始推薦劑量為75mg/天,每天1次。如有必要,可遞增劑量至最大為225mg/天(間隔時間不少於4天,每次增加75mg/天)。肝功能損傷病人的起始劑量降低50%,個別病人需進行劑量個體化。腎功能損傷病人,每天給藥總量降低25-50%。老年病人按個體化給藥,增加用藥劑量時應格外注意。在每天相同的時間與食物同時服用,每天一次,用水送服。注意不得將其弄碎、嚼碎後服用或化在水中服用。其餘詳見說明書。

1.成人 治療起始劑量應為15 mg/日,逐漸加大劑量至獲最佳療效。有效劑量通常...

副作用

詳見說明書。

由於患抑鬱症的病人常會表現出一些由疾病本身引起的症狀,因此哪些副作用是由使用本藥後所引起的尚無法予以區分。下列是使用本藥期間最常見的副作用:食欲增加,體重增加,嗜睡,鎮靜,通常發生在服藥後的前幾周(此時減少劑量並不能減輕副作用,反而會影響其抗抑鬱效果)。在極少的情況下,以下副作用有可能發生:體位性低血壓,躁狂症,驚厥發作,震顫,肌痙攣,浮腫及體重增加,血清轉氨酶水平增加,藥疹。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妊娠:孕婦使用文拉法辛緩釋膠囊的安全性尚未建立。如果在治療期間發生懷孕或計劃懷孕,應告知醫師。僅當使用文拉法辛的益處確大於可能的風險時方可使用本品。如果文拉法辛一直用至分娩或分娩前,應考慮到新生兒出現的停藥反應。某些第7至第9孕月以後暴露於文拉法辛的新生兒已有需要鼻飼、呼吸支持或延長住院的並發症的發生。這些並發症會在新生兒出生後立即發生。致畸作用:給大鼠和家兔投予怡諾思,劑量 (以mg/m2換算) 相當於人類最大推薦劑量的2.5倍 (大鼠) 和4倍 (家兔),文拉法辛沒有致畸作用。然而如果在妊娠期開始使用文拉法辛直到仔鼠斷奶,當藥物劑量相當於人類最大推薦劑量的2.5倍時就會使大鼠仔鼠的體重下降,死胎的機會增多,同時在出生的最初5天仔鼠的死亡率也上升,死亡率上升的原因不明。當文拉法辛的劑量相當於人類最大推薦劑量的1/4時不會引起仔鼠死亡率的增加。在孕婦中目前尚無適當和對照良好的研究。因為動物的生殖研究的結果不一定預示人體的反應,故除非必須,否則文拉法辛不應用於孕婦。非致畸作用:妊娠後3個月的胎兒暴露在怡諾思緩釋膠囊、其它SNRls (5-HT和去甲腎上腺素再攝取抑製

藥理作用

本品為四環類抗抑鬱藥,屬於呱嗪氮卓類衍生物。為去甲腎上腺素能和特異性5-羥色胺的抑製劑。本品可阻斷腎上腺素能a2受體,因而刺激去甲腎上腺素及5-羥色胺的釋放,同時對組胺H1受體有阻滯作用,對外周a1-受體及膽堿能受體也有一定的阻滯作用。本品口服吸收快而完全,生物利用度約50%,口服後約2小時達血漿峰濃度,血漿蛋白結合率約為85%,消除半衰期為20-40小時。女性的消除半衰期(平均為37小時)顯著長於男性(平均為26小時)。本品主要在肝髒代謝,部分原形藥與代謝產物75%從尿中排泄,15%從糞便排泄,連續服藥5天可達穩態。

注意事項

1.如同其他抗抑鬱藥,有躁狂、驚厥和癲癇史的患者應慎用怡諾思。 2.對眼內壓升高或急性窄角青光眼的病人應慎用。 3.對有自殺企圖的病人應密切監視。處方時一次量不宜過多。家屬應保管好藥物,以免過量服用中毒。 4.對肝腎功能受損的患者應慎用或減量服用。 5.如同其他精神性藥物,服用怡諾思患者應避免操作帶有危險性的機動裝置,如駕駛汽車等。 6.妊娠和哺乳婦女不宜使用怡諾思,除醫生認為利大於弊時方可使用。 7.病人一旦出現皮疹等過敏現象,應與醫生聯係並停藥。 8.如同其他5-羥色胺再攝取抑製劑,皮膚和粘膜易出血的病人應慎用。(其餘詳見說明書)。

1.對米氮平過敏者禁用。 在治療抑鬱症的過程中,絕大多數的抗抑鬱藥都曾被報道有引起骨髓抑製的副作用,其表現通常為粒細胞減少或粒細胞缺乏症。這種現象多在用藥4-6周後出現,停藥後大都能恢複正常。臨床試驗曾報道,本藥在極少數病人中也可引起這種可逆性的粒細胞缺乏症,因此醫生在治療過程中應注意,一旦發現病人有發燒、喉痛或其它感染症狀,應立即停止用藥,並作周圍血象檢查。2.對以下病症患者,應注意用藥劑量並定期仔細檢查:癲癇和器質性腦綜合征:臨床經驗證明,本藥極少引起不良後果。肝、腎功能不良。心髒病和傳導阻滯,心絞痛和近期發作的心肌梗塞:對這類病症應采取常規預防措施,並謹慎服用其它藥物。低血壓。與服用其它抗抑鬱藥一樣,下列患者在服3.用本藥時應予以注意:排尿困難如前列腺肥大患者(盡管本藥僅有很弱的抗膽堿能作用而不會引起副作用)。急性窄角性青光眼和眼內壓增高的病人(盡管本藥僅有很弱的抗膽堿能作用)。糖尿病患者。出現黃疸時應停止用藥。此外,如同其它抗抑鬱藥一樣,下列問題應予以注意:患精神分裂症及其它精神病的患者服用抗抑鬱藥後,其症狀有加重的可能性,狂想症狀也有可能加重。處於抑鬱的躁狂期。如患者具有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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