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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氨肌醇維B12口服溶液
賴氨肌醇維B12口服溶液

賴氨肌醇維B12口服溶液

非處方藥 非醫保

通用名稱:賴氨肌醇維B12口服溶液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32026030

生產企業: 徐州市第五製藥廠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於賴氨酸缺乏引起的食欲缺乏及生長發育不良等。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賴氨肌醇維B12口服溶液
賴氨肌醇維B12口服溶液
鹽酸雷尼替丁片
鹽酸雷尼替丁片
主要成分

本品為複方製劑,每5毫升含鹽酸賴氨酸300毫克,維生素B1215微克,肌醇50毫克。輔料:蔗糖、注射用水。

本品主要成分為鹽酸雷尼替丁。

生產企業

徐州市第五製藥廠有限公司

安陽市華安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32026030

國藥準字H41020412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本品用於賴氨酸缺乏引起的食欲缺乏及生長發育不良等。

用於緩解胃酸過多所致的胃痛、胃灼熱感(燒心)、反酸。

用法用量

口服。嬰兒,一次2.5毫升;兒童,一次5毫升;一日2~3次。也可用溫水或牛奶稀釋後服用。

口服,一次2片,一日2次,早晚服。24小時不超過4片。

副作用

尚不明確

1.8歲以下兒童禁用。 2.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

禁忌

藥理作用

尚不明確

1.常見的有:惡心、皮疹、便秘、乏力、頭痛、頭暈等。 2.對腎功能、性腺功能和中樞神經的不良反應較輕。 3.少數患者服藥後引起輕度肝功能損傷,停藥後症狀即消失,肝功能也恢複正常。

注意事項

1.按推薦劑量服用,如需增加劑量請谘詢醫師或藥師。2.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3.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4.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5.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6.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1.本品連續使用不得超過7天,症狀未緩解,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2.老年患者與肝腎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如服用過量或出現嚴重不良反應,應立即就醫。 4.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5.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6.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7.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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