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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氨肌醇維B12口服溶液
賴氨肌醇維B12口服溶液

賴氨肌醇維B12口服溶液

非處方藥 非醫保

通用名稱:賴氨肌醇維B12口服溶液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32026030

生產企業: 徐州市第五製藥廠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於賴氨酸缺乏引起的食欲缺乏及生長發育不良等。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賴氨肌醇維B12口服溶液
賴氨肌醇維B12口服溶液
碳酸氫鈉片
碳酸氫鈉片
主要成分

本品為複方製劑,每5毫升含鹽酸賴氨酸300毫克,維生素B1215微克,肌醇50毫克。輔料:蔗糖、注射用水。

尚不明確。

生產企業

徐州市第五製藥廠有限公司

安陽市華安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32026030

國藥準字H41022777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本品用於賴氨酸缺乏引起的食欲缺乏及生長發育不良等。

用於緩解胃酸過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熱感(燒心)、反酸。

用法用量

口服。嬰兒,一次2.5毫升;兒童,一次5毫升;一日2~3次。也可用溫水或牛奶稀釋後服用。

口服。一次1~2片,每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確

碳酸氫鈉。

禁忌

藥理作用

尚不明確

中和胃酸時所產生的二氧化碳可能引起噯氣、繼發性胃酸分泌增加。

注意事項

1.按推薦劑量服用,如需增加劑量請谘詢醫師或藥師。2.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3.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4.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5.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6.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1.本品連續使用不得超過7天,症狀未緩解或消失請谘詢醫師或藥師。2.6歲以下小兒不推薦使用。3.闌尾炎或有類似症狀而未確診者及消化道出血原因不明者不宜使用。4.兒童用量請谘詢醫師或藥師。5.如服用過量或出現嚴重不良反應,應立即就醫。6.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7.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8.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9.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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