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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氨肌醇維B12口服溶液
賴氨肌醇維B12口服溶液

賴氨肌醇維B12口服溶液

非處方藥 非醫保

通用名稱:賴氨肌醇維B12口服溶液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32026030

生產企業: 徐州市第五製藥廠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於賴氨酸缺乏引起的食欲缺乏及生長發育不良等。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賴氨肌醇維B12口服溶液
賴氨肌醇維B12口服溶液
健胃十味丸
健胃十味丸
主要成分

本品為複方製劑,每5毫升含鹽酸賴氨酸300毫克,維生素B1215微克,肌醇50毫克。輔料:蔗糖、注射用水。

石榴、白豆蔻、訶子、光明鹽、肉桂、五靈脂、胡椒、山柰、蓽茇、寒水石(熱製)。

生產企業

徐州市第五製藥廠有限公司

內蒙古蒙藥股份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32026030

國藥準字Z15020441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本品用於賴氨酸缺乏引起的食欲缺乏及生長發育不良等。

暖胃助消。用於寒熱積聚,消化不良,胃脹不適,嘔吐泄瀉。

用法用量

口服。嬰兒,一次2.5毫升;兒童,一次5毫升;一日2~3次。也可用溫水或牛奶稀釋後服用。

口服,一次9~15粒,一日1~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確

尚不明確。

禁忌

成分

本品用於賴氨酸缺乏引起的食欲缺乏及生長發育不良等。

暖胃助消。用於寒熱積聚,消化不良,胃脹不適,嘔吐泄瀉。

藥理作用

尚不明確

注意事項

1.按推薦劑量服用,如需增加劑量請谘詢醫師或藥師。2.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3.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4.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5.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6.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1.忌生冷油膩食物。 2.孕婦慎用。 3.服用本藥時不宜同時服用人參或其製劑。 4.服用三天,症狀無改善,應停止服用,並去醫院就診。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兒、年老體弱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6.長期服用應向醫師谘詢。 7.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8.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9.兒童必須在成人的監護下使用。 10.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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