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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康唑膠囊
氟康唑膠囊

氟康唑膠囊

處方藥 醫保

通用名稱:氟康唑膠囊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64361

生產企業: 江蘇亞邦愛普森藥業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念珠菌病:用於治療口咽部和食道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陰陰道炎。尚可用於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細胞毒類藥物或放射治療時,預防念珠菌感染的發生。2.隱球菌病:用於治療腦膜以外的新型隱球菌病;治療隱球菌腦膜炎時,本品可作為兩性黴素B聯合氟胞嘧啶初治後的維持治療藥物。3.球孢子菌病。4.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於芽生菌病和組織胞漿菌病的治療。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氟康唑膠囊
氟康唑膠囊
依托紅黴素顆粒
依托紅黴素顆粒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氟康唑。

主要成分為依托紅黴。

生產企業

江蘇亞邦愛普森藥業有限公司

北京萬輝雙鶴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64361

國藥準字H11021601

說明
作用與功效

1.念珠菌病:用於治療口咽部和食道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陰陰道炎。尚可用於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細胞毒類藥物或放射治療時,預防念珠菌感染的發生。2.隱球菌病:用於治療腦膜以外的新型隱球菌病;治療隱球菌腦膜炎時,本品可作為兩性黴素B聯合氟胞嘧啶初治後的維持治療藥物。3.球孢子菌病。4.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於芽生菌病和組織胞漿菌病的治療。

1.本品作為青黴素過敏患者治療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藥:溶血性鏈球菌、肺炎鏈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體炎、急性咽炎、鼻竇炎;溶血性鏈球菌所致的猩紅熱、蜂窩織炎;白喉及白喉帶菌者;氣性壞疽、炭疽、破傷風;放線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2.軍團菌病。3.肺炎支原體肺炎。4.肺炎衣原體肺炎。5.其他衣原體屬、支原體屬所致泌尿生殖係感染。6.沙眼衣原體結膜炎。7.厭氧菌所致口腔感染。8.空腸彎曲菌腸炎。9.百日咳。10.風濕熱複發、感染性心內膜炎(風濕性心髒病、先天性心髒病、心髒瓣膜置換術後)、口腔、上呼吸道醫療操作時的預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1)播散性念珠菌病:首次劑量0.4g,以後一次0.2g,一日1次,至少4周,症狀緩解後至少持續2周。(2)食道念珠菌病:首次劑量0.2g,以後一次0.1g,一日1次,持續至少3周,症狀緩解後至少持續2周。根據治療反應,也可加大劑量至一次0.4g,一日1次。(3)口咽部念珠菌病:首次劑量0.2g,以後一次0.1g,一日1次,療程至少2周。(4)念珠菌外陰陰道炎:單劑量,0.15g。(5)預防念珠菌病:有預防用藥指征者0.2~0.4g,一日1次。腎功能不全者若隻需給藥1一量次來後需述率量調規給藥肌不給酐給表清按下除;除劑,藥第酐所量,清及劑調,,此時第次常:日肌劑應應如率節多節二用(ml/分鍾)劑量>50常規劑量11~50常規劑量的一半進行常規透析的病人每次透析後給藥1次小兒治療方案尚未建立。有資料報道起始劑量按體重一日3~6mg/kg,一日1次,治療少數出生2周至14歲的小兒患者,結果是安全的。

口服,成人一日1~2g,分3~4次,兒童每日按體重20~30mg/kg,分3~4次。治療軍團菌病,成人一次0.5~1.0g,一日4次。用作風濕熱複發的預防用藥時,一次0.25g,一日2次。用作感染性心內膜炎的預防用藥時,術前1小時口服1g,術後6小時再服用0.5g。

副作用

對氟康唑或其他三唑類藥物過敏的患者禁用

對紅黴素類藥物過敏者禁用。

禁忌

成分

1.念珠菌病:用於治療口咽部和食道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陰陰道炎。尚可用於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細胞毒類藥物或放射治療時,預防念珠菌感染的發生。2.隱球菌病:用於治療腦膜以外的新型隱球菌病;治療隱球菌腦膜炎時,本品可作為兩性黴素B聯合氟胞嘧啶初治後的維持治療藥物。3.球孢子菌病。4.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於芽生菌病和組織胞漿菌病的治療。

1.本品作為青黴素過敏患者治療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藥:溶血性鏈球菌、肺炎鏈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體炎、急性咽炎、鼻竇炎;溶血性鏈球菌所致的猩紅熱、蜂窩織炎;白喉及白喉帶菌者;氣性壞疽、炭疽、破傷風;放線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2.軍團菌病。3.肺炎支原體肺炎。4.肺炎衣原體肺炎。5.其他衣原體屬、支原體屬所致泌尿生殖係感染。6.沙眼衣原體結膜炎。7.厭氧菌所致口腔感染。8.空腸彎曲菌腸炎。9.百日咳。10.風濕熱複發、感染性心內膜炎(風濕性心髒病、先天性心髒病、心髒瓣膜置換術後)、口腔、上呼吸道醫療操作時的預

藥理作用

患者對本品一般能很好耐受,最常見的副反應為胃腸道症狀,包括惡心、腹痛、腹瀉及胃腸脹氣;其次為皮疹;某些患者,尤其那些有嚴重基礎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在接受氟康唑及其他三唑類抗真菌藥物治療過程中,可出現腎功能和血液學參數改變及肝功能異常(見警惕項)。

1.服用本品後發生肝毒性反應者較服用其他紅黴素製劑為多見,服藥數日或1~2周後患者可出現乏力、惡心、嘔吐、腹痛、皮疹、發熱等。有時可出現黃疸,肝功能試驗顯示淤膽,停藥後常可恢複。2.胃腸道反應有腹瀉、惡心、嘔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納減退等,其發生率與劑量大小有關。3.大劑量(≥4g/日)應用時,尤其肝、腎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聽力減退,主要與血藥濃度過高(>12mg/L)有關,停藥後大多可恢複。4.過敏反應表現為藥物熱、皮疹、嗜酸粒細胞增多等,發生率約0.5%~1%。5.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陰道念珠菌感染。

注意事項

1.妊娠期的使用氟康唑極少用於妊娠婦女。動物試驗中,僅在出現母體毒性的很高劑量水平觀察到氟康唑對胎兒的不良影響,而這些影響不被認為與治療劑量的氟康唑有相關性。盡管如此,除非病人患有嚴重、甚至威脅生命的真菌感染且預期療效大於對胎兒的潛在危害時,才考慮使用。2.哺乳期的使用在乳汁中的濃度與血藥濃度相似,因此不推薦哺乳期婦女使用。3.少年兒童的使用16歲以下兒童使用本品的資料有限,因此,除非必須使用抗真菌感染治療而又無其他合適藥物可采用時,不推薦將本品用於兒童。4.在極為罕見的有嚴重基礎疾病曾服用多劑氟康唑的死亡病人屍檢中發現有肝壞死。這些病人同時服用了其他多種藥物,其中某些藥物已知有潛在的肝毒性,一些病人的基礎疾病亦可能導致肝壞死。由於沒有證據可以排除上述屍檢結果與氟康唑的關係,在患者的肝酶(如穀丙轉氨酶,穀草轉氨酶)明顯升高時,須權衡繼續氟康唑治療的利害關係。

1.交叉過敏:對一種紅黴素製劑過敏時,對其他紅黴素製劑也可過敏。2.服用本品後出現ALT、AST、AKP、膽紅素等高者較服用其他紅黴素製劑為多見。3.溶血性鏈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療時,至少需持續10日,以防止急性風濕熱的發生。4.慢性肝病、肝功能損害者慎用。5.腎功能減退患者一般無需減少用量。6.因不同細菌對紅黴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異,故應做藥敏測定。7.對診斷的幹擾:紅黴素可幹擾Higerty法的熒光測定,使尿兒茶酚胺的測定值出現假性增高。血清堿性磷酸酶、膽紅素、丙氨酸氨基轉移酶和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的測定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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