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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黴素眼膏
紅黴素眼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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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黴素眼膏

紅黴素眼膏

非處方藥 醫保甲類 國產

通用名稱:紅黴素眼膏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53020376

生產企業: 雲南植物藥業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於沙眼、結膜炎、眼緣炎及眼外部感染。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紅黴素眼膏
紅黴素眼膏
頭孢氨苄膠囊
頭孢氨苄膠囊
主要成分

本品每克含0.5%紅黴素。輔料為:液狀石蠟、黃凡士林。

本品主要成份為:頭孢氨苄。

生產企業

雲南植物藥業有限公司

貝克諾頓(浙江)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53020376

國藥準字H33021585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用於沙眼、結膜炎、眼緣炎及眼外部感染。

適用於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體炎、咽峽炎、中耳炎、鼻竇炎、支氣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膚軟組織感染等。本品為口服製劑,不宜用於重症感染。

用法用量

塗於眼瞼內,一日2~3次,最後一次宜在睡前使用。

1.成人劑量:口服,一般一次250~500mg(2~4粒),一日4次,高劑量一日4g(32粒)。腎功能減退的患者,應根據腎功能減退的程度,減量用藥。單純性膀胱炎、皮膚軟組織感染及鏈球菌咽峽炎患者每12小時500mg(4粒)。  2.兒童劑量:口服,每日按體重25~50mg/kg,一日4次。皮膚軟組織感染及鏈球菌咽峽炎患者每12小時口服12.5~50mg/kg。

副作用

偶見眼睛疼痛,視力改變,持續性發紅或刺激感等過敏反應。

對頭孢菌素過敏者及有青黴素過敏性休克或即刻反應史者禁用。

禁忌

成分

用於沙眼、結膜炎、眼緣炎及眼外部感染。

適用於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體炎、咽峽炎、中耳炎、鼻竇炎、支氣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膚軟組織感染等。本品為口服製劑,不宜用於重症感染。

藥理作用

紅黴素為大環內酯類抗生素,作用機製是抑製細菌蛋白質合成,對革蘭陽性細菌和沙眼衣原體有抗菌作用。

1.惡心、嘔吐、腹瀉和腹部不適較為多見。2.皮疹、藥物熱等過敏反。偶可發生過敏性休克。3.頭暈、複視、耳鳴、抽搐等神經係統反應。4.應用本品期間偶有出現腎損害。5.偶有患者出現血清氨基轉移酶升高、Coombs試驗陽性。溶血性貧血罕見,中性粒細胞減少和偽膜性結腸炎也有報告。

注意事項

1.避免接觸眼睛及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瘙癢、紅腫等情況應停藥,並將局部藥物洗淨,必要時向醫師谘詢。 3.用前應洗淨雙手。 4.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5.使用後應擰緊瓶蓋,以免汙染藥品。 6.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7.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8.請將本藥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9.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1.在應用本品前須詳細詢問患者對頭孢菌素類、青黴素類及其他藥物過敏史,有青黴素類藥物過敏性休克史者不可應用本品,其他患者應用本品時必須注意頭孢菌素類與青黴素類存在交叉過敏反應的機會約有5%~7%,需在嚴密觀察下慎用。一旦發生過敏反應,立即停用藥物。如發生過敏性休克,須立即就地搶救,包括保持氣道通暢、吸氧和腎上腺素、糖皮質激素的應用等措施。2.有胃腸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潰瘍性結腸炎、局限性腸炎或抗菌藥物相關性結腸炎(頭孢菌素很少產生偽膜性腸炎)者以及腎功能減退者應慎用本品。3.對診斷的幹擾:應用本品時可出現直接Coombs試驗陽性反應和尿糖***陽性反應(硫酸銅法);少數患者的堿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轉移酶和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皆可升高。4.當每天口服劑量超過4g(無水頭孢氨苄)時,應考慮改用注射用頭孢菌素類藥物。5.頭孢氨苄主要經腎排出,腎功能減退患者應用本品須減量。請仔細閱讀說明書並遵醫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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