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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氨溴索口服溶液
鹽酸氨溴索口服溶液

鹽酸氨溴索口服溶液

非處方藥 非醫保

通用名稱:鹽酸氨溴索口服溶液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103641

生產企業: 江蘇漢晨藥業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適用於痰液粘稠不易咳出者。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鹽酸氨溴索口服溶液
鹽酸氨溴索口服溶液
頭孢丙烯片
頭孢丙烯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為鹽酸氨溴索。

本品主要成份為頭孢丙烯。

生產企業

江蘇漢晨藥業有限公司

蘇州東瑞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103641

國藥準字H20103792

說明
作用與功效

適用於痰液粘稠不易咳出者。

用於敏感菌所致的下列輕、中度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1)化膿性鏈球菌性咽炎/扁桃體炎。(2)肺炎鏈球菌、嗜血流感杆菌(包括產(-內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產(-內酰胺酶菌株)性中耳炎。肺炎鏈球菌、嗜血流感杆菌(包括產(-內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產(-內酰胺酶菌株)性急性鼻竇炎。2.下呼吸道感染:由肺炎鏈球菌、嗜血流感杆菌(包括產(-內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產(-內酰胺酶菌株)引起的急性支氣管炎繼發細菌感染和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發作。3.皮膚和皮膚軟組織:金黃色葡萄球菌(包括產青黴素酶菌株)和化膿性鏈球菌引起的非複雜性皮膚和皮膚軟組織感染,但膿腫通常需行外科引流排膿。適當時應進行細菌培養和藥敏試驗以確定病原菌對頭孢丙烯的敏感性。

用法用量

本品最好在進餐時間服用,成人及12歲以上的兒童:每次10ml,一日2次。12歲以下的兒童:6-12歲兒童:每次5ml,一日2-3次;2-6歲兒童:每次2.5ml,一日3次;1-2歲兒童:每次2.5ml,一日2次。

口服。成人(13歲或以上)上呼吸道感染,每次0.5g,每天1次;下呼吸道感染,每次0.5g,每天2次;皮膚或皮膚軟組織感染,每天0.5g,分1次或2次服用,嚴重病例每次0.5g,每天2次。2至12歲兒童上呼吸道感染,每次7.5mg/kg體重,每天2次;皮膚或皮膚軟組織感染,每次20mg/kg體重,每天1次。6個月嬰兒至12歲兒童中耳炎,每次15mgkg體重,每天21次;急性鼻竇炎,一般每次7.5mg/kg體重,每天2次。嚴重病例,每次15mg/kg體重。每天2次。療程一般7-14天,但-溶血性鏈球菌所致急性扁桃體炎,咽炎的療程至少10天。其餘詳見說明書。

副作用

對鹽酸氨溴索或配方中其它任何成分過敏者禁用。

1.頭孢丙烯的不良反應與其他口服頭孢菌素相似,主要為胃腸道反應,包括腹瀉、惡心、嘔吐和腹痛等,亦可發生過敏反應,常見為皮疹、蕁麻疹。兒童發生過敏反應較成人多見,多在開始治療後幾天內出現停藥後幾天內消失。其餘詳見說明書。2.頭孢菌素類藥物的不良反應:除上述所列使用頭孢丙烯發生的不良反應外,頭孢菌素類藥物尚有以下的不良反應和實驗室檢查異常;再生障礙性貧血、溶血性貧血、出血,腎功能不全、中毒性表皮壞死、中毒性腎病、凝血酶原時間延長、Coomb試驗陽性、LDH增高、全血細胞減少、總性粒細胞減少、粒細胞缺乏症。其餘詳見說明書。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1.家兔、小鼠和大鼠分別經口給子人用最大劑量(1000mng)的0.8倍、8.5倍、18.5倍(以mg/m計算)未發現對胎兒的影響。但尚未在妊娠婦女中進行充分和良好對照的研究。因為動物的生殖毒性研究不能完全預測人類的反應,故僅在確有需要時方可用於懷孕婦女。2.哺乳婦女單次口服頭孢丙烯1g,可在乳汁中發現少量藥物(小於給藥量的0.3%), 24小時後平均水平在0.25-3.3μg/ml範圍。因為尚不清楚頭孢丙烯對哺乳嬰兒的影響,故哺乳婦女應慎用。兒童用藥:尚無6個月以下兒童患者使用頭孢丙烯的安全性和療效的資料。然而,已有有關其他頭孢菌素類藥物在新生兒體內蓄積(由於在此年齡段的兒童藥物半衰用延長)的報道。老年用藥:健康老年誌願者(大於65歲)給予1g頭孢丙烯。與20-40歲成人相比,AUC開高35%-60%,腎清除率下降40%,臨床研究顯示,當老年人接受和成人同樣劑量時。安全有效性是可以接受的。且和非老年患者相當。

成分

適用於痰液粘稠不易咳出者。

用於敏感菌所致的下列輕、中度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1)化膿性鏈球菌性咽炎/扁桃體炎。(2)肺炎鏈球菌、嗜血流感杆菌(包括產(-內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產(-內酰胺酶菌株)性中耳炎。肺炎鏈球菌、嗜血流感杆菌(包括產(-內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產(-內酰胺酶菌株)性急性鼻竇炎。2.下呼吸道感染:由肺炎鏈球菌、嗜血流感杆菌(包括產(-內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產(-內酰胺酶菌株)引起的急性支氣管炎繼發細菌感染和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發作。3.皮膚和皮膚軟組織:金黃色葡萄球菌(包括產青黴素酶菌株)和化膿性鏈球菌引起的非複雜性皮膚和皮膚軟組織感染,但膿腫通常需行外科引流排膿。適當時應進行細菌培養和藥敏試驗以確定病原菌對頭孢丙烯的敏感性。

藥理作用

偶見皮疹、惡心、胃部不適、食欲缺乏、腹痛、腹瀉。其他過敏反應,包括過敏性休克、血管性水腫、蕁麻疹和瘙癢。其他胃腸道反應和呼吸、縱膈及胸部不適,包括嘔吐、食欲缺乏、消化不良、口部和咽部感覺遲鈍、口幹咽幹。神經係統絮亂如味覺異常。

注意事項

1.孕婦、哺乳期婦女慎用。2.兒童用量請谘詢醫師或藥師。3.應避免與中樞性鎮咳藥(如右美沙芬等)同時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氣道。4.本品為一種粘液調節劑,僅對咯痰症狀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時應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後未見好轉,應及時就醫。5.如服用過量或發生嚴重不良反應時應立即就醫。6.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7.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8.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9.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11.據報道,目前已出現少數嚴重的皮膚損害病例,如史蒂文斯-約翰遜綜合症和中毒性表皮壞死鬆解症(TEN),與祛痰藥(如鹽酸氨溴索)用藥時間相關。這些病例大多可由患者基礎疾病的嚴重性和/或合並用藥來予以解釋。此外,在史蒂文斯-約翰遜綜合症或TEN的早期階段,患者可能會首先出現非特異性流感樣前驅症狀,如發燒、身體疼痛、鼻炎、咳嗽和喉嚨痛。這些非特異性流感樣前驅症狀會產生誤導,開始可能會使用咳嗽和感冒藥進行對症治療。因此,如果出現新的皮膚或粘膜病變,應立即就醫,且作為預防措施,停止使用鹽酸氨溴索。12.對於腎功能受損患者,隻有在谘詢醫生後,才可使用本品。13.5ml本品含1.2g山梨醇,每日最大推薦劑量20ml含4.9g山梨醇。患有罕見遺傳性果糖不耐症的患者不宜服用本品。14.本品含薄荷醇,接觸鼻粘膜時,在2歲以下兒童中可引發反射性呼吸暫停,和/或喉痙攣(Kratschmer反射)。因此,2歲以下兒童使用時,必須防止本品接觸鼻孔或靠近鼻子。若出現任何上述症狀,考慮到其潛在的嚴重後果,需立即就醫。

1.使用本品治療前,應仔細詢問病人是否有頭孢丙烯和其他頭孢菌素類藥物、青黴素類及其他藥物的過敏史。有青黴素過敏史患者服用本品應謹慎,凡以往有青黴素類藥物所致過敏性休克史或其他嚴重過敏反應者不宜使用本品。如發生過敏反應,應停止用藥。嚴重過敏反應需使用腎上腺素並采取其他緊急措施,包括給氧、靜脈輸液、靜注抗組胺藥、皮質激素。升壓藥和人工呼吸。 2.幾乎所有抗菌藥物包括頭孢丙烯長期使用可引起非敏感性微生物的過度生長,改變腸道正常的群,誘發二重感染。尤其是偽膜性腸炎。因此應仔細觀察用藥病人服藥後的反應,特別注意對繼發腹瀉患者的診斷,如在治療期間發生二重感染,應采取適當的措施。對偽膜性腸炎患者,輕度病例僅需停用藥物,而中至重度病例,根據臨床症狀采取調節水和電解質平衡,補充蛋白,並用對耐藥尚有效的抗菌藥物治療。 3.確診或疑有腎功能損傷的病人(見用法用量)在用本品治療前和治療時,應產密觀察臨床症狀並進行適當的實驗室檢查。在這些病人中,常規劑量時血藥濃度較高或/和排泄減慢,故應減少本品的每日用量。同時服用強利尿劑治療的病人使用頭孢菌素應謹慎,因為這些藥物可能會對腎功能產生有害影響。 4.患有胃腸道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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