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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力寧(利巴韋林顆粒)
利力寧(利巴韋林顆粒)

利力寧(利巴韋林顆粒)

處方藥 非醫保

通用名稱:利力寧(利巴韋林顆粒)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0960210

生產企業: 江蘇悅興藥業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適用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皮膚皰疹病毒感染。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利力寧(利巴韋林顆粒)
利力寧(利巴韋林顆粒)
特普寧(頭孢克肟分散片)
特普寧(頭孢克肟分散片)
主要成分

利巴韋林。

主要成分頭孢克肟。

生產企業

江蘇悅興藥業有限公司

成都倍特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10960210

國藥準字H20052393

說明
作用與功效

適用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皮膚皰疹病毒感染。

對鏈球菌屬,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蘭漢球菌、大腸杆菌、克雷伯杆菌屬、沙雷菌屬、變形杆菌屬、流感杆菌中從頭孢克肟感菌引起以下感染有效及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發作、急性支氣管炎並發作細菌感染等。

用法用量

本品用溫開水完全溶解後口服。1.用於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1粒),一日3次,連用7天。2.用於皮膚皰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2粒),一日3~4次,連用7天。

口服,可直接以水送服,或將莎普愛思頭孢克肟分散片加入適量溫開水中待分散溶解後服用。1.成人和體重30公斤以上的兒童:每次50~100mg,一日二次。此外,可以根據年齡、體重、症狀進行適當增減,對重症患者,可每次口服200mg,一日二次。2.小兒:每次1.5~3mg/kg,一日二次。此外,可以根據症狀進行適當增減,對於重症患者,可每次口服6mg/kg一日二次。

副作用

1.對本品中任何成分過敏者禁用。2.孕婦禁用。3.禁用於有自身免疫性肝炎患者。

對本品或其他頭孢類抗生素過敏者

禁忌

成分

適用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皮膚皰疹病毒感染。

對鏈球菌屬,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蘭漢球菌、大腸杆菌、克雷伯杆菌屬、沙雷菌屬、變形杆菌屬、流感杆菌中從頭孢克肟感菌引起以下感染有效及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發作、急性支氣管炎並發作細菌感染等。

藥理作用

1.利巴韋林最主要的毒性是溶血性貧血,在口服治療後最初1-2周內出現血紅蛋白下降,其中約10%病人可能伴隨心肺方麵副作用。治療前後及治療中應頻繁監測血紅蛋白,有地中海貧血、鐮刀細胞性貧血患者不推薦使用利巴韋林。有胰腺炎症狀或明確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韋林。已經有報道伴隨有貧血的患者服用利巴韋林可引起致命或非致命的心肌損害,故具有心髒病史或明顯心髒病症狀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韋林。如使用利巴韋林出現任何心髒病惡化症狀,應立即停藥給予相應治療。2.在利巴韋林有關的臨床試驗中觀察到的一般全身不良反應有:疲倦、頭痛、虛弱、乏力、胸痛、發熱、寒戰、流感症狀等。神經係統症狀:眩暈;消化係統症狀有食欲減退,胃部不適、惡心嘔吐、輕度腹瀉、便秘、消化不良等;肌肉骨骼係統症狀有肌肉痛、關節痛;精神係統有失眠、情緒化、易激惹、抑鬱、注意力障礙、神經質等;呼吸係統症狀有呼吸困難、鼻炎等;皮膚附件係統出現脫發、皮疹、瘙癢等;另還觀察到味覺異常、聽力異常表現。

在總病例12,879例中,發現包括臨床檢查值異常在內共294例的不良反應。這些不良反應包括腹瀉等消化道症狀112例,皮疹等皮膚症狀29例另外,臨床檢查值異常包括GPT升高78例,GOT升高58例,嗜酸性粒細胞增多26例等。1.嚴重不良反應:(1)休克:由於引起休克﹝<0.1%﹞的可能性,應密切觀察,如有出現不適感,口內異常感、哮喘、眩暈、便意、耳鳴、出汗等現象,應停止給藥,采取適當處置。(2)過敏樣症狀:有出現過敏樣症狀的可能性,應密切觀察,如有異常發生時停止給藥,采取適當處置。(3)皮膚病變:有發生皮膚粘膜眼症候群症候群,中毒性表皮壞死症的可能性,應密切觀察,如有發生發熱、頭痛、關節痛、皮膚或粘膜紅斑、水泡、皮膚緊張感、灼熱感、疼痛等症狀,應停止給藥,采取適當處置等。2.其他不良反應發生率在0.1~5%為常見,在0.1%以下為少見。(1)過敏:常見皮疹、蕁麻疹、紅斑,少見瘙癢、發熱、浮腫。(2)血液:常見嗜酸性粒細胞增多,少見中性粒細胞減少。(3)肝髒:常見穀丙轉氨酶升高,穀丙轉氨酶升高、少見黃疸等。

注意事項

1.定期進行血常規(血紅蛋白水平、白細胞計數、血小板計數)、血液生化(肝功能、TSH)檢查,尤其血紅蛋白檢查(包括在開始前、治療第2周、第4周)。對可能懷孕婦女每月進行懷孕測試。2.嚴重貧血患者慎用,有地中海貧血、鐮刀細胞性貧血患者不推薦使用利巴韋林。有胰腺炎症狀或明確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韋林。具有心髒病史或明顯心髒病症狀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韋林。如使用利巴韋林出現任何心髒病惡化症狀,應立即停藥給予相應治療。3.肝腎功能異常者慎用。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不推薦使用利巴韋林。4.利巴韋林對診斷有一定幹擾,可引起血膽紅素增高(可高達25%),大劑量可引起血紅蛋白降低。5.盡早用藥,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內給藥,利巴韋林不宜用於未經實驗室確診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請仔細閱讀說明書並遵醫囑使用。

1.由於有可能出現休克,給藥前應充分詢問病史。2.為防止耐藥菌株的出現,在使用本品前原則上應確認敏感性,將劑量控製在控製疾病所需最小劑量。3.對於嚴重腎功能障礙患者,由於藥物在血液中可維持濃度,因此應根據腎功能狀況適當減量,給藥間隔應適當增大。4.下列患者慎重給藥:(1)對青黴素類藥物有過敏史的患者。(2)本人或父母、兄弟中,具有易引起支氣管哮喘、皮疹、蕁麻疹等過敏症狀體質的患者。(3)嚴重的腎功能障礙患者。(4)經口給藥困難或非經口營養患者,全身惡液質狀態患者。請仔細閱讀說明書並遵醫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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