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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諾(酒石酸長春瑞濱注射液)
蓋諾(酒石酸長春瑞濱注射液)

蓋諾(酒石酸長春瑞濱注射液)

處方藥 非醫保

通用名稱:蓋諾(酒石酸長春瑞濱注射液)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9990278

生產企業: 江蘇豪森藥業集團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適用於治療非小細胞肺癌、乳腺癌患者。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蓋諾(酒石酸長春瑞濱注射液)
蓋諾(酒石酸長春瑞濱注射液)
鹽酸洛美沙星膠囊
鹽酸洛美沙星膠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酒石酸長春瑞濱。

鹽酸洛美沙星

生產企業

江蘇豪森藥業集團有限公司

南京白敬宇製藥有限責任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19990278

國藥準字H19980181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本品適用於治療非小細胞肺癌、乳腺癌患者。

本品適用於敏感細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發作、支氣管擴張伴感染、急性支氣管炎及肺炎等。2.泌尿生殖係統感染:急性膀胱炎、急性腎盂腎炎、複雜性尿路感染,慢性尿路感染急性發作、急慢性前列腺炎及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宮頸炎(包括產酶株所致者)等。3.胃腸道細菌感染:由誌賀菌屬、沙門菌屬、產腸毒素大腸杆菌、親水氣單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腹腔、膽道、傷寒等感染。5.骨和關節感染。6.皮膚軟組織感染。7.敗血症等全身感染。8.其他感染,如副鼻竇炎、中耳炎、眼瞼炎等。

用法用量

本品隻能靜脈給藥。單藥治療:推薦劑量為每周25~30mg/m2。聯合化療:依照所用方案選用劑量和給藥時間,一般25~30mg/m2。藥物必須溶於生理鹽水(125ml),於短時間內(15~20分鍾)靜脈輸入,然後靜滴大量生理鹽水衝洗靜脈。

1.細菌性支氣管感染:口服一次0.4g,一日1次,或一次0.3g,一日2次,療程...

副作用

妊娠期、哺乳期婦女及嚴重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1.胃腸道反應較為常見,可表現為腹部不適或疼痛、腹瀉、惡心或嘔吐。2.中樞神經係統反應:可有頭昏、頭痛、嗜睡或失眠。3.過敏反應:皮疹、皮膚瘙癢,偶可發生滲出性多形性紅斑及血管神經性水腫。其中光敏反應較其他常用喹諾酮類多見。4.少數患者可發生血清氨基轉移酶、BUN值升高及周圍血象白細胞降低,多屬輕度,並呈一過性。5.偶可發生:(1)癲癇發作、精神異常、煩躁不安、意識混亂、幻覺、震顫。(2)血尿、發熱、皮疹等間質性腎炎表現。(3)結晶尿,多見於高劑量應用時。(4)關節疼痛。

禁忌

成分

本品適用於治療非小細胞肺癌、乳腺癌患者。

本品適用於敏感細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發作、支氣管擴張伴感染、急性支氣管炎及肺炎等。2.泌尿生殖係統感染:急性膀胱炎、急性腎盂腎炎、複雜性尿路感染,慢性尿路感染急性發作、急慢性前列腺炎及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宮頸炎(包括產酶株所致者)等。3.胃腸道細菌感染:由誌賀菌屬、沙門菌屬、產腸毒素大腸杆菌、親水氣單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腹腔、膽道、傷寒等感染。5.骨和關節感染。6.皮膚軟組織感染。7.敗血症等全身感染。8.其他感染,如副鼻竇炎、中耳炎、眼瞼炎等。

藥理作用

1.血液學毒性 1.1粒細胞減少 1.2貧血常見,但多為中度 2.神經毒性 2.1外周神經毒性:一般限於深腱反射消失,感覺異常少見。長期用藥可出現下肢無力。 2.2植物神經毒性:主要表現為小腸麻痹引起的便秘。麻痹性腸梗阻罕見。 3.胃腸道毒性 3.1便秘 3.2惡心嘔吐常見,程度較輕 4.呼吸道毒性 4.1與其它長春花生物堿相似。本品可引起呼吸困難和支氣管痙攣。這些反應可於注藥後數分鍾或數小時內發生。 4.2可見有中度進行性脫發和下頜痛。 5.靜脈用藥外滲可引起局部皮膚紅腫甚至壞死。 6.偶見有心律失常、呼吸困難、支氣管痙攣和脫發發生。

1.藥理:本品為喹諾酮類抗菌藥。對腸杆菌科細菌如大腸埃希菌、誌賀菌屬、克雷伯菌屬、變形杆菌屬、腸杆菌屬等具有高度的抗菌活性;流感嗜血杆菌、淋病奈瑟菌等對本品亦呈現高度敏感;對不動杆菌、銅綠假單胞菌等假單胞菌屬、葡萄球菌屬和肺炎球菌、溶血性鏈球菌等亦有一定的抗菌作用。本品通過作用於細菌細胞DNA螺旋酶的A亞單位,抑製DNA的合成和複製而起殺菌作用。2.毒理:本品僅在用CHO/HGPRT方法進行的體外致突變試驗中,濃度≥226μg/ml時有微弱的陽性反應。小鼠口服人用推薦劑量34倍的本品時不影響其生育力。

注意事項

1.治療必須在嚴密的血液學監測下進行,每次用藥前均須檢查外周血象。 2.當粒細胞減少時(<2000/mm3),應停藥至血象恢複正常。 3.肝功能不全時應減少用藥劑量。 4.腎功能不全時,應慎重用藥。 5.治療操作時謹防藥物汙染眼球,藥物在一定壓力下噴射入眼時可導致角膜潰瘍。 6.在進行包括肝髒的放療時,忌用本品。 7.本品必須嚴格地經靜脈給藥。靜注藥外漏可引起局部皮膚反應,甚至出現壞死,一旦外漏,應立即停注,局部處理。

1.腎功能減退者慎用,若使用,需根據減退程度調整劑量。當患者血肌酐清除率≤40ml/分或≤0.67ml/秒時該藥劑量調整為:第一劑仍予0.4g,此後0.2g,一日1次。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應注意監測肝功能。3.原有中樞神經係統疾患者,包括腦動脈硬化或癲癇病史者均應避免應用,有指征時權衡利弊應用。4.喹諾酮類藥物品種間存在交叉過敏反應,對任何一種喹諾酮類過敏者不宜使用本品。5.食物對本品的吸收影響少,可空腹亦可與食物同服。6.本品清除半衰期長達7~8小時,治療一般感染時可一日1次,但如感染較重,或感染病原菌敏感性較低(如銅綠假單胞菌等)時,則宜予0.3g,每日2次。7.隻有在由多重耐藥菌引起的感染,細菌僅對喹諾酮類呈現敏感時,在權衡利弊後小兒才可應用本品。8.患者的尿pH值在7以上時易發生結晶尿,故每日進水量必須充足,以使每日尿量保持在1200~1500ml以上。9.本品可引起光敏反應,至少在光照後12小時才可接受治療,治療期間及治療後數天內應避免過長時間暴露於明亮光照下。10.當出現光敏反應指征如皮膚灼熱、發紅、腫脹、水泡、皮疹、瘙癢及皮炎時應停止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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