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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培酮口服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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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培酮口服溶液

利培酮口服溶液

處方藥 醫保乙類 國產

通用名稱:利培酮口服溶液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65005

生產企業: 常州四藥製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於治療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其它各種精神病性狀態的明顯的陽性症狀(如:幻覺、妄想、思維紊亂、敵視、懷疑)和明顯的陰性症狀(如:反應遲鈍、情緒淡漠及社交淡漠、少語)。也可減輕與精神分裂症有關的情感症狀(:抑鬱、負罪感、焦慮)。對於急性期治療有效的患者,在維持期治療中,本品可繼續發揮其臨床療效。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利培酮口服溶液
利培酮口服溶液
草酸艾司西酞普蘭片
草酸艾司西酞普蘭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利培酮。

本品主要成份為草酸艾司西酞普蘭。

生產企業

常州四藥製藥有限公司

西安楊森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65005

國藥準字J20150119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用於治療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其它各種精神病性狀態的明顯的陽性症狀(如:幻覺、妄想、思維紊亂、敵視、懷疑)和明顯的陰性症狀(如:反應遲鈍、情緒淡漠及社交淡漠、少語)。也可減輕與精神分裂症有關的情感症狀(:抑鬱、負罪感、焦慮)。對於急性期治療有效的患者,在維持期治療中,本品可繼續發揮其臨床療效。

治療抑鬱症。治療伴有或不伴有廣場恐怖症的驚恐障礙。

用法用量

由使用其它抗精神病藥改用本品者:開始使用時,應漸停原先使用的抗精神病藥。若患者原來使用的是抗精神病藥的長效注射劑,則在原定下一次注射時開始使用本品來替換該藥治療。對已用的抗帕金森氏症藥物是否需要繼續使用則應定期地進行再評定。成人:每日1次或每日2次。推薦起始劑量為一日二次,一次1mg(1ml),第二天增加到一日二次,一次2mg(2ml);如能耐受,第三天增加到一日二次,一次3mg(3ml)。詳見說明書。

1.用法:口服,可以與食物同服。2.用量:抑鬱症:每日1次。常用劑量為每日10mg,根據患者的個體反應,每日最大劑量可以增加至20mg。通常2-4周即可獲得抗抑鬱療效。症狀緩解後,應持續治療至少6個月以鞏固療效。伴有或不伴有廣場恐怖症的驚恐障礙:每日1次。建議起始劑量為每日5mg,持續一周後增加至每日10mg。根據患者的個體反應,劑量還可以繼續增加至最大劑量每日20mg。治療約3個月可取得最佳療效。療程一般持續數月。老年患者(>65歲):推薦以上述常規起始劑量的半量(5mg)開始治療,每日最大劑量不應超過10mg。兒童和青少年(<18歲):本品不適用於兒童和18歲以下的青少年。腎功能降低者:輕中度腎功能降低者不需要調整劑量,嚴重腎功能降低的患者(CLCR<30ml/分鍾)慎用。肝髒功能降低者 :建議起始劑量每日5mg,持續治療2周。根據患者的個體反應,劑量可以增加至每日10mg。建議對肝功能嚴重降低的患者需注意並進行特別謹慎的增加劑量。細胞色素P450 2C19(CYP2C19)慢代謝者:對於已知是CYP2C19慢代謝的患者,建議起始劑量每日5mg,持續治療2周,根據患者的個體反應,可

副作用

1、與服用本品有關的常見不良反應是:失眠、焦慮、激越、頭痛、口幹。2、較少見的不良反應是:嗜睡、疲勞、注意力下降、便秘、消化不良、惡心、嘔吐、腹痛、視物模糊、陰莖異常勃起、勃起困難、射精無力、性淡漠、尿失禁、鼻炎、皮疹以及其他過敏反應。3、可能引起錐體外係症狀,如:肌緊張、震顫、僵直、流涎、運動遲緩、靜坐不能和急性張力障礙。通過降低劑量或給予抗帕金森氏綜合征的藥物可消除。4、偶爾會出現(體位性)低血壓、(反射性)心動過速或高血壓的症狀。5、會出現體重增加、水腫和肝酶水平升高的現象。6、在國外臨床研究中,報道了利培酮片治療具有癡呆相關精神症狀的老年患者(平均年齡85歲)的腦血管不良事件,如中風、短暫性腦缺血的發作,包括死亡事件的發生率顯著高於安慰劑。7、具有癡呆相關精神症狀的老年患者在使用本品時可能出現腦血管不良事件發生的風險增大,需注意。8、偶爾會由於病人煩渴或抗利尿激素分泌失調(SIADH)引發水中毒。9、會引起血漿中催乳素濃度的增加,其相關症狀為:溢乳、男子女性型乳房、月經失調、閉經。10、偶見遲發性運動障礙、惡性綜合征、體溫失調以及癲癇發作。11、有輕度中性粒細胞和/或血小板計數

國外文獻報道,不良反應多發生在開始治療的第1-2周,持續治療後不良反應的嚴重程度和發生率都會降低。 長期使用SSRI類藥物治療突然停藥後,有些患者會出現撤藥反應,盡管停止治療後可能發生撤藥反應,現有的臨床前和臨床證據都沒有顯示SSRI類藥物可以導致依賴。 對本品的撤藥反應還沒有進行係統評價,已經觀察到西酞普蘭的撤藥反應,表現為:頭暈、頭痛和惡心,大部分表現輕微,而且是自限性。 在國外開展的雙盲安慰劑對照研究中,本品下列不良反應的發生明顯多於安慰劑,所列的發生率未經安慰劑校正。 下列為SSRI類藥物的不良反應: 心血管係統-體位性低血壓 代謝和營養-低鈉血症,抗利尿激素分泌異常 眼部-視覺異常 胃腸道係統-惡心、嘔吐、口幹、腹瀉、食欲缺乏 全身症狀-失眠、頭暈、疲乏、困倦和過敏反應 肝膽係統-肝髒功能檢查異常 肌肉骨骼係統-關節痛和肌痛 神經係統-癲癇發作、震顫、運動障礙、5-羥色胺綜合征 精神病性障礙-幻覺、躁狂、意識混亂、激越、焦慮、人格改變、驚恐發作、神經質 腎髒和泌尿係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懷孕婦女服用本品是否安全尚不明確。動物實驗表明:利培酮對生殖無直接的毒性,也無致畸作用。盡管如此,除非益處明顯大於可能的危險,懷孕婦女仍不應服用本品。本品是否會經人體乳汁排泄尚不清楚。動物實驗表明,利培酮和9-羥基利培酮會經動物乳汁排出。因此,服用本品的婦女不應哺乳。兒童用藥: 對於15歲以下兒童目前尚缺乏足夠的臨床經驗。老年用藥:建議起始劑量為一日0.5mg或更低,根據個體需要,劑量逐漸加大到一日2次,一次1~2mg。劑量調整間隔應不少於1周;劑量增減的幅度為每日二次,每次0.5mg。在獲得更多經驗前,老年人加量過程中應慎重。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1.孕婦:目前尚無本品用於孕婦的臨床資料。在大鼠的生殖毒理研究中觀察了其致畸效應,未發現畸形發生率增加。對人體的危險性尚不清楚,因而本品不應用於孕婦,如有臨床需要,隻有在慎重考慮其風險/利益後方可使用。2.哺乳期婦女:草酸艾司西酞普蘭可在乳汁中分泌,哺乳婦女不應接受本品治療或在用藥期間停止哺乳。兒童用藥:抗抑鬱藥不適用於兒童和18歲以下的青少年。在兒童和18歲以下的青少年的臨床試驗中,發現給藥組發生與自殺行為相關的行為(自殺企圖和自殺意念)和敵意(攻擊性,對抗行為和易怒)的頻率高於安慰劑組。即使進行臨床試驗,仍需密切監測患者的自殺行為。老年用藥:65歲以上的老年患者,推薦以上述常規起始劑量的半量(5mg)開始治療,每日最大劑量不應超過10mg。參見【用法用量】。

成分

用於治療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其它各種精神病性狀態的明顯的陽性症狀(如:幻覺、妄想、思維紊亂、敵視、懷疑)和明顯的陰性症狀(如:反應遲鈍、情緒淡漠及社交淡漠、少語)。也可減輕與精神分裂症有關的情感症狀(:抑鬱、負罪感、焦慮)。對於急性期治療有效的患者,在維持期治療中,本品可繼續發揮其臨床療效。

治療抑鬱症。治療伴有或不伴有廣場恐怖症的驚恐障礙。

藥理作用

注意事項

1、患有心血管疾病的人(如心衰、心肌梗死、傳導異常、脫水、失血及腦血管病變)應慎用,從小劑量開始並應逐漸加大劑量(見

由於缺乏足夠的臨床資料,因此18歲以下兒童或青少年建議不要使用本品。 下列的特殊警告和慎用適用於各種SSRI類藥物。 矛盾性焦慮:一些驚恐障礙患者在接受抗抑鬱藥物治療初期,可能會加重焦慮症狀,這種矛盾性反應通常在持續治療兩周後會逐漸減輕。建議降低起始劑量可以減少藥物的這種致焦慮效應。 癲癇發作:出現癲癇發作的患者應停止用藥。SSRI類藥物應避免用於不穩定的癲癇發作患者,應該對已經得到控製的癲癇發作患者在治療期間進行監測。如果癲癇發作頻率增加,應該停用SSRI類藥物。 躁狂:SSRI類藥物應慎用於有躁狂或輕躁狂發作史的患者。轉為躁狂發作的患者應停止使用SSRI類藥物。 糖尿病:對於糖尿病患者,使用SSRI類藥物治療可能會影響對血糖的調節。使用胰島素和/或口服降糖藥的患者,需要調整這些藥物的劑量。 自殺;通常在SSRI類藥物治療的初期可能會增加自殺的風險,這個時期對患者進行密切監測非常重要。 低鈉血症:罕有使用SSRI類藥物出現低鈉血症(可能是由於抗利尿激素的異常分泌引起的)的報告,通常在停止藥物治療後症狀緩解。有這類危險的患者如老年人、肝硬化患者或合並已知可以引起低鈉血症的藥物時,應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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