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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酸氯倍他索乳膏
丙酸氯倍他索乳膏

丙酸氯倍他索乳膏

處方藥 醫保

通用名稱:丙酸氯倍他索乳膏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31022639

生產企業: 上海通用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適用於慢性濕疹、銀屑病、扁平苔蘚、盤狀紅斑狼瘡、神經性皮炎,掌蹠膿皰病等皮質類固醇外用治療有效的皮膚病。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丙酸氯倍他索乳膏
丙酸氯倍他索乳膏
遠策素(注射用重組人幹擾素α2b)
遠策素(注射用重組人幹擾素α2b)
主要成分

主要成分為本品主要成份為:丙酸氯倍他索。其化學名稱為:16β-甲基-11β-羥基-17-(1-氧代丙基)-9-氟-21-氯-孕甾-1,4-二烯-3,20-二酮。

本品主要成份為重組人幹擾素α2b。

生產企業

上海通用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遠策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31022639

國藥準字S19990013

說明
作用與功效

適用於慢性濕疹、銀屑病、扁平苔蘚、盤狀紅斑狼瘡、神經性皮炎,掌蹠膿皰病等皮質類固醇外用治療有效的皮膚病。

1.用於治療某些病毒性疾病,如急慢性病毒性肝炎、帶狀皰疹、尖銳濕疣。|2.用於治療某些腫瘤,如毛細胞性白血病、慢性髓細胞性白血病、多發性骨髓瘤、非何傑金氏淋巴瘤、惡性黑色素瘤、腎細胞癌、喉乳頭狀瘤、卡波氏肉瘤、卵巢癌、基底細胞癌、表麵膀胱癌等。

用法用量

外用:薄薄一層均勻塗於患處,一日2次。

1.慢性乙型肝炎:皮下或肌內注射,3~6×106IU/日,連用四周後改為3次/周,連用16周以上。|2.急慢性丙型肝炎:皮下或肌內注射,3~6×106IU/日,連用四周後改為3次/周,連用16周以上。|3.丁型肝炎:皮下或肌內注射,4~5×106IU/日,連用四周後改為3次/周,連用16周以上。|4.帶狀皰疹:肌內注射,1×106IU/日,連用6天,同時口服無環鳥苷。|5.尖銳濕疣:可單獨應用,肌內注射,1~3×106IU/日,連用四周。也可與激光或電灼等合用,一般采用疣體基底部注射,1×106IU/次。|6.毛細胞白血病:2~8×106IU/m2天,連用至少3個月。|7.慢性粒細胞白血病:3~5×106IU/m2/天,肌內注射。可與化療藥物羥基脲、Ara-c等合用。|8.多發性骨髓瘤:作為誘導或維持治療,3~5×106IU/m2p,肌內注射,3次/周,並與VMCP等化療方案合用。|9.非何傑金氏淋巴瘤:作為誘導或維持治療,3~5×106IU/m2,肌內注射,3次/周,並與CHVP等化療方案合用。|10.惡性黑色素瘤:6×106IU,肌內注射,3次/周,與化療藥物合用。|11.腎細胞癌:6×106IU,肌內注射,3次/周,與化療藥物合用。|12.喉乳頭狀瘤:3×106IU/m2,肌內注射或皮下注射,每周3次(隔日1次)。|13.卡波氏肉瘤:50×106IU/m2/天,連續5天,每次靜脈滴注30分鍾。至少間隔9天再進行下一個5天的治療期。|14.基底細胞癌:5×106IU,瘤灶內注射,3次/周,3周。|15.卵巢癌:5~8×106IU,肌內注射,3次/周,與化療藥物合用。

副作用

對本藥及基質成份過敏者和對其他皮質類固醇過敏者禁用;細菌性、真菌性、病毒性等感染性皮膚病;潰瘍性皮膚病禁用。

1.對重組人幹擾素α2b或該製劑的任何成分有過敏史者禁用。|2.患有嚴重心髒疾病者禁用。|3.嚴重的肝、腎或骨髓功能不正常者禁用。|4.癲癇及中樞神經係統功能損傷者禁用。|5.有其他嚴重疾病不能耐受本品者,不宜使用

禁忌

成分

適用於慢性濕疹、銀屑病、扁平苔蘚、盤狀紅斑狼瘡、神經性皮炎,掌蹠膿皰病等皮質類固醇外用治療有效的皮膚病。

1.用於治療某些病毒性疾病,如急慢性病毒性肝炎、帶狀皰疹、尖銳濕疣。|2.用於治療某些腫瘤,如毛細胞性白血病、慢性髓細胞性白血病、多發性骨髓瘤、非何傑金氏淋巴瘤、惡性黑色素瘤、腎細胞癌、喉乳頭狀瘤、卡波氏肉瘤、卵巢癌、基底細胞癌、表麵膀胱癌等。

藥理作用

可在用藥部位產生紅斑、灼熱、瘙癢等刺激症狀,毛囊炎,皮膚萎縮變薄,毛細血管擴張。還可引起皮膚幹燥,多毛,萎縮紋,增加感染的易感性等。長期用藥可能引起皮質功能亢進症,表現為多毛、痤瘡、滿月臉、骨質疏鬆等症狀。偶可引起變態反應性接觸性。

1.使用本品常見有發燒、頭痛、寒戰、乏力、肌痛、關節痛等症狀,常出現在用藥的第一周,不良反應多在注射48小時後消失,如遇嚴重不良反應,須修改治療方案或停止用藥,一旦發生過敏反應,應立即停止用藥。|2.少數病人可出現白細胞減少、血小板減少等血象異常,停藥後即可恢複正常。|3.偶見有厭食、惡心、腹瀉、嘔吐、脫發、血壓升高或降低、神經係統功能紊亂等不良反應。

注意事項

1.本品屬於強效皮質類固醇外用製劑,若長期、大麵積應用或采用封包治療,由於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腦-垂體-腎上腺(PHA)軸的抑製,部分患者可出現庫欣綜合征、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現,因此本藥不能長期大麵積應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療。   2.大麵積使用不能超過2周;治療頑固、斑塊狀銀屑病,若用藥麵積僅占體表的5%~10%,可以連續應用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過50g。 3.不能應用於麵部、腋部及腹股溝等皮膚折皺部位,因為即便短期應用也可造成皮膚萎縮、毛細血管擴張等不良反應。   4.如伴有皮膚感染,必須同時使用抗感染藥物。如同時使用後,感染的症狀沒有及時改善,應停用本藥直至感染得到控製。 5.不可用於眼部。

1.本品凍幹製劑為白色疏鬆體,溶解後為無色透明液體,如遇有渾濁、沉澱等異常現象,則不得使用。包裝瓶有損壞、過期失效不能使用。|2.以注射用水溶解時應沿瓶壁注入,以免產生氣泡,溶解後宜於當日用完,不得放置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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