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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環丙沙星膠囊
鹽酸環丙沙星膠囊

鹽酸環丙沙星膠囊

處方藥 醫保

通用名稱:鹽酸環丙沙星膠囊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51020834

生產企業: 佑華製藥(樂山)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於敏感菌引起的: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鹽酸環丙沙星膠囊
鹽酸環丙沙星膠囊
磷酸氯喹片
磷酸氯喹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鹽酸環丙沙星。

本品主要成份為磷酸氯喹片。

生產企業

佑華製藥(樂山)有限公司

上海信誼天平藥業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51020834

國藥準字H31020869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用於敏感菌引起的:

用於治療對氯喹敏感的惡性瘧,間日瘧及三日瘧,並可用於瘧疾症狀的抑製性預防。也可用於治療腸外阿米巴病、結締組織病,光敏感性疾病(如日曬紅斑)等。

用法用量

口服。1.成人常用量:一日0.5~1.5g,分2~3次。2.骨和關節感染:一日1~1.5g,分2~3次,療程4~6周或更長。3.肺炎和皮膚軟組織感染:一日1~1.5g,分2~3次,療程7~14日。4.腸道感染:一日1g,分2次,療程5~7日。5.傷寒:一日1.5g,分2~3次,療程10~14日。6.尿路感染:急性單純性下尿路感染,一日0.5g,分2次,療程5~7日;複雜性尿路感染,每日1g,分2次,療程7~14日。7.單純性淋病:單次口服0.5g。

1.成人常用量 ①間日瘧,口服首劑1g,第2、3日各0.75g。②抑製性預防瘧疾,口服每周1次每次0.5g。③腸外阿米巴病,口服每日1g,連服2日後改為每日0.5g,總療程為3周。④類風濕性關節炎,每日0.25~0.5g,待症狀控製後,改為0.125g,一日2~3次,需服用6周~6個月才能達到最大的療效,可作為水楊酸製劑及遞減腎上腺皮質激素時的輔助藥物。 2.小兒常用量 ①間日瘧,口服首次劑量按體重10mg/kg(以氯喹計算以下同),最大量不超過600mg,6小時後按體重5mg/kg再服1次,第2、3日每日按體重5mg/kg。②腸外阿米巴病,每日按體重口服10mg/kg(最大量不超過600mg),分2~3次服,連服2周,休息1周後,可重複一療程。

副作用

對本品及喹諾酮類藥過敏的患者禁用。

1.本品用於治療瘧疾時,不良反應較少,口服一般可能出現的反應有:頭暈、頭痛、眼花、食欲減退、惡心、嘔吐、股痛、腹瀉、皮膚瘙癢、皮疹、甚至剝脫性皮炎、耳鳴、煩躁等。反應大多較輕,停藥後可自行消失。2.在治療肺吸蟲病、華支睾吸蟲病及結締組織疾病時,用藥量大,療程長,可能會有較重的反應,常見者為對眼的毒性,因氯喹可由淚腺分泌,並由角膜吸收,在角膜上出現彌漫性白色顆粒,停藥後可消失。3.本品相當部分在組織內蓄積,久服可致視網膜輕度水腫和色素聚集,出現暗點,影響視力,常為不可。4.氯喹還可損害聽力,妊娠婦女大量服用可造成小兒先天性耳彈,智力遲鈍、腦積水、四肢缺陷等。5.氯喹偶可引起竇房結的抑製,導致心律失常、休克,嚴重時可發生阿-斯綜合症,而導致死亡。6.本品尚可導致藥物性精神病、白細胞減少、紫瘢、皮疹、皮炎、光敏性皮炎乃至剝脫性皮炎、牛皮癬、毛發變白、脫毛、神經肌肉痛、輕度短暫頭痛等。7.溶血、再障、可逆性粒細胞缺乏症、血小板減少等較為罕見。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孕婦禁用,哺乳期婦女慎用。兒童用藥: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老年用藥: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藥理作用

1.胃腸道反應較為常見,可表現為腹部不適或疼痛﹑腹瀉﹑惡心或嘔吐。 2.中樞神經係統反應可有頭昏﹑頭痛﹑嗜睡或失眠。 3.過敏反應:皮疹﹑皮膚瘙癢,偶可發生滲出性多形性紅斑及血管神經性水腫。少數患者有光敏反應。 4.偶可發生: (1)癲癇發作﹑精神異常﹑煩躁不安﹑意識混亂﹑幻覺﹑震顫。 (2)血尿﹑發熱﹑皮疹等間質性腎炎表現。 (3)結晶尿,多見於高劑量應用時。 (4)關節疼痛。 5.少數患者可發生血清氨基轉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圍血象白細胞降低,多屬輕度,並呈一過性。

注意事項

1.由於目前大腸埃希菌對氟喹諾酮類藥物耐藥者多見,應在給藥前留取尿培養標本,參考細菌藥敏結果調整用藥。 2.本品宜空腹服用,食物雖可延遲其吸收,但其總吸收量(生物利用度)未見減少,故也可於餐後服用,以減少胃腸道反應;服用時宜同時飲水250ml。 3.本品大劑量應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時可發生結晶尿。為避免結晶尿的發生,宜多飲水,保持24小時排尿量在1200ml以上。 4.腎功能減退者,需根據腎功能調整給藥劑量。 5.應用氟喹諾酮類藥物可發生中、重度光敏反應。應用本品時應避免過度暴露於陽光,如發生光敏反應需停藥。 6.肝功能減退時,如屬重度(肝硬化腹水)可減少藥物清除,血藥濃度增高,肝、腎功能均減退者尤為明顯,均需權衡利弊後應用,並調整劑量。 7.原有中樞神經係統疾患者,例如癲癇及癲癇病史者均應避免應用,有指征時需仔細權衡利弊後應用。

1.肝腎功能不全、心髒病、重型多型紅班、血卟啉病、牛皮癬及精神病患者慎用。 2.本品可引起臉兒腦積水、四肢畸形及耳聾,故孕婦禁用。 3.耐氯喹者效果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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