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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普寧(頭孢克肟分散片)
特普寧(頭孢克肟分散片)

特普寧(頭孢克肟分散片)

處方藥 非醫保

通用名稱:特普寧(頭孢克肟分散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52393

生產企業: 成都倍特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對鏈球菌屬,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蘭漢球菌、大腸杆菌、克雷伯杆菌屬、沙雷菌屬、變形杆菌屬、流感杆菌中從頭孢克肟感菌引起以下感染有效及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發作、急性支氣管炎並發作細菌感染等。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特普寧(頭孢克肟分散片)
特普寧(頭孢克肟分散片)
小兒布洛芬栓
小兒布洛芬栓
主要成分

主要成分頭孢克肟。

本品每粒含主要成份布洛芬50毫克。輔料為半合成脂肪酸酯。

生產企業

成都倍特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太原藥業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52393

國藥準字H10930050

說明
作用與功效

對鏈球菌屬,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蘭漢球菌、大腸杆菌、克雷伯杆菌屬、沙雷菌屬、變形杆菌屬、流感杆菌中從頭孢克肟感菌引起以下感染有效及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發作、急性支氣管炎並發作細菌感染等。

用於兒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也用於緩解兒童輕至中度疼痛,如頭痛、關節痛、偏頭痛、牙痛、肌肉痛、神經痛。

用法用量

口服,可直接以水送服,或將莎普愛思頭孢克肟分散片加入適量溫開水中待分散溶解後服用。1.成人和體重30公斤以上的兒童:每次50~100mg,一日二次。此外,可以根據年齡、體重、症狀進行適當增減,對重症患者,可每次口服200mg,一日二次。2.小兒:每次1.5~3mg/kg,一日二次。此外,可以根據症狀進行適當增減,對於重症患者,可每次口服6mg/kg一日二次。

直腸給藥:3~6歲兒童,一次1粒(塞肛門內)。若持續疼痛或發熱,可間隔4~6小時重複用藥1次,24小時不超過4次。

副作用

對本品或其他頭孢類抗生素過敏者

1對本品及其他解熱、鎮痛和抗炎藥物過敏者禁用。2因服用阿司匹林和其他非類固醇類抗炎藥誘發哮喘、鼻炎或蕁麻疹的患者禁用。3活動期消化道潰瘍者禁用。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尚不明確。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尚不明確。 老人注意事項: 尚不明確。

成分

對鏈球菌屬,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蘭漢球菌、大腸杆菌、克雷伯杆菌屬、沙雷菌屬、變形杆菌屬、流感杆菌中從頭孢克肟感菌引起以下感染有效及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發作、急性支氣管炎並發作細菌感染等。

用於兒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也用於緩解兒童輕至中度疼痛,如頭痛、關節痛、偏頭痛、牙痛、肌肉痛、神經痛。

藥理作用

在總病例12,879例中,發現包括臨床檢查值異常在內共294例的不良反應。這些不良反應包括腹瀉等消化道症狀112例,皮疹等皮膚症狀29例另外,臨床檢查值異常包括GPT升高78例,GOT升高58例,嗜酸性粒細胞增多26例等。1.嚴重不良反應:(1)休克:由於引起休克﹝<0.1%﹞的可能性,應密切觀察,如有出現不適感,口內異常感、哮喘、眩暈、便意、耳鳴、出汗等現象,應停止給藥,采取適當處置。(2)過敏樣症狀:有出現過敏樣症狀的可能性,應密切觀察,如有異常發生時停止給藥,采取適當處置。(3)皮膚病變:有發生皮膚粘膜眼症候群症候群,中毒性表皮壞死症的可能性,應密切觀察,如有發生發熱、頭痛、關節痛、皮膚或粘膜紅斑、水泡、皮膚緊張感、灼熱感、疼痛等症狀,應停止給藥,采取適當處置等。2.其他不良反應發生率在0.1~5%為常見,在0.1%以下為少見。(1)過敏:常見皮疹、蕁麻疹、紅斑,少見瘙癢、發熱、浮腫。(2)血液:常見嗜酸性粒細胞增多,少見中性粒細胞減少。(3)肝髒:常見穀丙轉氨酶升高,穀丙轉氨酶升高、少見黃疸等。

本品能抑製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解熱鎮痛及抗炎作用。

注意事項

1.由於有可能出現休克,給藥前應充分詢問病史。2.為防止耐藥菌株的出現,在使用本品前原則上應確認敏感性,將劑量控製在控製疾病所需最小劑量。3.對於嚴重腎功能障礙患者,由於藥物在血液中可維持濃度,因此應根據腎功能狀況適當減量,給藥間隔應適當增大。4.下列患者慎重給藥:(1)對青黴素類藥物有過敏史的患者。(2)本人或父母、兄弟中,具有易引起支氣管哮喘、皮疹、蕁麻疹等過敏症狀體質的患者。(3)嚴重的腎功能障礙患者。(4)經口給藥困難或非經口營養患者,全身惡液質狀態患者。請仔細閱讀說明書並遵醫囑使用。

1.本品為對症治療藥,不宜長期或大量使用。對於1-2歲的小兒,如24小時症狀不見緩解請停藥並谘詢醫生;對於2歲以上的兒童,用於解熱連續應用不得超過3天;用於止痛不得超過5天,症狀不緩解請谘詢醫師或藥師。2.有下列情況患者慎用:支氣管哮喘、肝腎功能不全、凝血機製或血小板功能障礙(如血友病)。3.下列情況患者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有消化性潰瘍史、胃腸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壓。4.1歲以下兒童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5.不能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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