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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康唑膠囊
氟康唑膠囊

氟康唑膠囊

處方藥 醫保

通用名稱:氟康唑膠囊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64173

生產企業: 成都倍特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於以下適應症中病情較重的患者: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氟康唑膠囊
氟康唑膠囊
阿奇黴素膠囊
阿奇黴素膠囊
主要成分

氟康唑。

本品主要成份為阿奇黴素。化學名稱:(2R,3S,4R,5R,8R,10R,11R,12S,13S,14R)-13-[(2,6-二脫氧-3-C-甲基-3-O-甲基-α-L-核-已吡喃糖基)氧]-2-乙基-3,4,10-三羥基-3,5,6,8,10,12,14-七甲基-11-[[3,4,6-三脫氧-3-(二甲氨基)-β-D-木-已吡喃糖基]氧]-1-氧雜-6-氮雜環十五烷-15酮。

生產企業

成都倍特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江蘇長江藥業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64173

國藥準字H20083611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本品主要用於以下適應症中病情較重的患者:

適用於敏感細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 中耳炎、鼻竇炎、咽炎、扁桃體炎等上呼吸道感染;支氣管、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 皮膚和軟組織感染。 沙眼衣原體所致單純性生殖器感染。 非多重耐藥淋球菌所致的單純性生殖器感染(需排除梅毒螺旋體的合並感染)。

用法用量

本品的血漿消除半衰期長,因而治療陰道念珠菌病時僅需單劑量一次給藥;治療其他真菌感染時,每日亦隻需給藥一次,而給藥時間應持續至臨床症狀和體征消失或實驗室檢查提示真菌感染已消失。用藥時間不足可能導致感染的複發。艾滋病、隱球菌腦膜炎或複發性口咽部念珠菌病患者通常需要維持治療以預防複發。 成人用藥: 1.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入性念珠菌感染:常用劑量為第1日400mg,以後每日200mg。根據臨床反應,可將日劑量增至400mg。療程亦視臨床反應而定。 2.隱球菌腦膜炎及其他部位隱球菌感染,常用劑量為第1日400mg,以後每日200至400mg。療程視服藥後臨床及真菌學反應而定,但對隱球菌腦膜炎而言,治療期一般為腦脊液菌檢轉陰後,再持續6~8周。為預防艾滋病患者的隱球菌腦膜炎複發,在患者完成一個療程的基本治療後,可繼續給予本品作維持治療,日劑量為200mg,持續10~12周。 3.口咽部念珠菌病:常用劑量為每日50mg一次,連續7~14天。免疫功能嚴重受損者,可根據需要延長療程。對與牙托有關的萎縮性口腔念珠菌病,常用劑量為每日50mg一次,連續14天,同時在牙托部位給予局部抗感染治療。其他粘膜念珠菌感染:如食道炎、非侵入性支氣管感染、肺部感染、念珠菌尿症、慢性粘膜皮膚念珠菌病等,常用劑量為每日50mg一次,連續14~30天。 對上述粘膜念珠菌感染中異常難治的病例,劑量可增至每日100mg一次。 4.陰道念珠菌病:150mg一次單劑量口服。 5.為預防惡性腫瘤患者發生真菌感染,在患者接受化療或放療時,可每日一次口服本品50mg。 6.皮膚真菌病:對手癬、足癬、體癬、股癬、頭癬和皮膚念珠菌感染,推薦劑量為每周150mg一次或每日50mg一次,療程一般為2~4周;但足癬的療程可延長至6周;對花斑癬,推薦劑量為每日50mg一次,療程為2~4周,頭癬療程為6~8周。 7.指趾甲癬:每周150mg一次,療程2~4個月,視病情可適當延長療程。 8.著色真菌病:每日400至600mg,療程4-6個月,視病情可適當延長療程。有研究資料報告,每日最高劑量可增至800mg。

口服,在飯前1小時或飯後2小時服用。成人用量:1、沙眼衣原體或敏感淋病奈瑟菌所致性傳播疾病,僅需單次口服本品1.Og(4粒)。2、對其他感染的治療:第1日,0.5g(2粒)頓服,第2~5日,一日0.25g(1粒)頓服;或一日0.5g(2粒)頓服,連服3日。小兒用量:1、治療中耳炎、肺炎,第1日,按體重10mg/kg頓服(一日最大量不超過0.5g(2粒)),第2—5日,每日按體重5mg/kg頓服(一日最大量不超過0.25g(1粒))。2、治療小兒咽炎、扁桃體炎,一日按體重12mg/kg頓服(一日最大量不超過0.5g(2粒)),連用5日。

副作用

對氟康唑或其他三唑類藥物過敏的患者禁用。

對阿奇黴素或其它大環內酯類抗生素有過敏史的病人,禁忌使用阿奇黴素膠囊劑。

禁忌

成分

本品主要用於以下適應症中病情較重的患者:

適用於敏感細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 中耳炎、鼻竇炎、咽炎、扁桃體炎等上呼吸道感染;支氣管、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 皮膚和軟組織感染。 沙眼衣原體所致單純性生殖器感染。 非多重耐藥淋球菌所致的單純性生殖器感染(需排除梅毒螺旋體的合並感染)。

藥理作用

患者對本品一般能很好耐受,最常見的副反應為胃腸道症狀,包括惡心、腹痛、腹瀉及胃腸脹氣;其次為皮疹;某些患者,尤其那些有嚴重基礎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在接受氟康唑及其他三唑類抗真菌藥物治療過程中,可出現腎功能和血液學參數改變及肝功能異常。

病人對本品的耐受性良好,不良反應發生率較低,因不良反應而中斷治療者約為0.3%。不良反應中消化道反應占大多數,主要症狀包括腹瀉(稀便),上腹部不適(痛或痙攣),惡心、嘔吐,偶見腹脹。一般為輕至中度。偶見肝轉氨酶可逆性升高,發生率與其它大環內酯類抗。

注意事項

1.由於本品主要自腎排出,因此治療中需定期檢查腎功能。用於腎功能減退患者需減量應用。 2.本品目前在免疫缺陷者中的長期預防用藥,已導致念珠菌屬等對氟康唑等咪唑類抗真菌藥耐藥性的增加,故需掌握指征,避免無指征預防用藥。 3.治療過程中可發生輕度一過性血清氨基轉移酶升高,偶可出現肝毒性症狀。因此用本品治療開始前和治療中均應定期檢查肝功能,如肝功能出現持續異常,或肝毒性臨床症狀時均需立即停用本品。 4.本品與肝毒性藥物合用、需服用本品兩周以上或接受多倍於常用劑量的本品時,可使肝毒性的發生率增高,故需嚴密觀察,在治療前和治療期間每兩周進行一次肝功能檢查。 5.本品應用療程應視感染部位及個體治療反應而定。一般治療應持續至真菌感染的臨床表現及實驗室檢查指標顯示真菌感染消失為止。隱球菌腦膜炎或反複發作口咽部念珠菌病的艾滋病患者需用本品長期維持治療以防止複發。 6.接受骨髓移植者,如嚴重粒細胞減少已先期發生,則應預防性使用本品,直至中性粒細胞計數上升至1×109/L以上後7天。 7.腎功能損害者,可按前述方案調整用藥劑量;血液透析患者在每次透析後可給予本品一日量,因為3小時血液透析可使本品的血藥濃度降低約50%。

1.進食可影響阿奇黴素的吸收,故需在飯前1小時或飯後2小時口服。2.輕度腎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40ml/分鍾)不需作劑量調整,但阿奇黴素對較嚴重腎功能不全患者中的使用尚無資料,給這些患者使用阿奇黴素時應慎重。3.由於肝膽係統是阿奇黴素排泄的主要途徑,肝功能不全者慎用,嚴重肝病患者不應使用。用藥期間定期隨訪肝功能。4.用藥期間如果發生過敏反應(如血管神經性水腫、皮膚反應、Stevens-Johnson綜合征及毒性表皮壞死等),應立即停藥,並采取適當措施。有些因阿奇黴素引起的反應可反複發作,需較長期觀察和治療。5.同其他抗生素一樣,應注意觀察包括真菌在內的非敏感菌所致的二重感染症狀。6.治療期間,若患者出現腹瀉症狀,應考慮假膜性腸炎發生。如果診斷確立,應采取相應治療措施,包括維持水、電解質平衡、補充蛋白質等。請仔細閱讀說明書並遵醫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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