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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氮平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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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氮平片

處方藥 醫保乙類 國產

通用名稱:奧氮平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183500

生產企業: 齊魯製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精神分裂症,雙相情感障礙躁狂發作,雙相情感障礙抑鬱發作,奧氮平初始治療有效的患者,可用於精神分裂症維持治療和預防雙相情感障礙複發。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奧氮平片
奧氮平片
拉莫三嗪片
拉莫三嗪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奧氮平。

本品活性成份為拉莫三嗪。

生產企業

齊魯製藥有限公司

三金集團湖南三金製藥有限責任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183500

國藥準字H20143194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精神分裂症,雙相情感障礙躁狂發作,雙相情感障礙抑鬱發作,奧氮平初始治療有效的患者,可用於精神分裂症維持治療和預防雙相情感障礙複發。

癲癇:對12歲以上兒童及成人的單藥治療:簡單部分性發作複雜部分性發作繼發性全身強直-陣攣性發作原發性全身強直-陣攣性發作目前暫不推薦對12歲以下兒童采用單藥治療,因為尚未得到對這類特殊目標人群所進行的對照試驗的相應數據。2歲以上兒童及成人的添加療法:簡單部分性發作複雜部分性發作繼發性全身強直-陣攣性發作原發性全身強直-陣攣性發作本品也可用於治療合並有Lennox-Gastaut綜合征的癲癇發作。

用法用量

成人 精神分裂症 奧氮平的建議起始劑量為10mg/天。每日一次。躁狂發作 單獨用藥時起始劑量為每日15mg,合並治療時每日10mg。預防雙相情感障礙複發 推薦起始劑量為10mg/日。對於使用奧氮平治療躁狂發作的患者,預防複發的持續治療劑量同前。對於新發躁狂、混合發作或抑鬱發作,應繼續奧氮平治療(需要時劑量適當調整),同時根據臨床情況合並輔助藥物治療情感症狀。在精神分裂症、躁狂發作和雙相情感障礙的預防治療過程中,可根據個體臨床狀況不同,在5-20mg/日的範圍內相應調整每日劑量。建議僅在適當的臨床再評估後方可使用超過推薦起始劑量的藥物,且加藥間隔不少於24小時。奧氮平給藥不用考慮進食因素,食物不影響吸收。停用奧氮平時應逐漸減少劑量。 特殊人群腎髒和/或肝髒功能損害的患者對這類患者應考慮使用較低的起始劑量(5mg)。中度肝功能不全(肝硬變、ChildPugh 分級為A或B級)的患者初始劑量應為5mg,並應慎重加量。吸煙者 相對於吸煙者,非吸煙患者的初始劑量和劑量範圍一般無須調整。吸煙會加快奧氮平的代謝,推薦進行臨床評價,需要時考慮增加奧氮平的劑量。當有不止一個減緩代謝的因素(女性、年老、非

單藥治療:12歲以上患者本藥單藥治療的初始劑量是25mg,每日一次,連服2周;隨後用50mg,每日1次,連服兩周。此後,每隔1-2周增加劑量,最大增加量為50-100mg,直至達到最佳療效,通常達到最佳療效的維持劑量為100-200mg/日,每日一次或分兩次給藥。其他詳見說明書。

副作用

奧氮平不良反應少,很少出現運動障礙。奧氮平的主要不良反應是嗜睡和體重增加。偶見用藥初期出現肝髒氨基轉移酶ALT和AST的一過性輕度升高,但不伴臨床症狀。罕見催乳素水平升高,並且絕大多數患者無須停藥激素水平即可恢複至正常範圍。其它很少見的不良反應有:頭暈、便秘、口幹、食欲增強、嗜酸性粒細胞增多、外周水腫和體位性低血壓。

禁用於曾對拉莫三嗪過敏的患者。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在妊娠中使用奧氮平對胎兒有潛在風險,在哺乳期使用可能經乳汁分泌,因此孕婦服用奧氮平時必須權衡利弊,哺乳婦女服用奧氮平期間應停止授乳。兒童用藥: 在18周歲以下人群中使用奧氮平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未明確。老年用藥: 老年患者初始劑量為5mg,在合並有前列腺增生、窄角性青光眼等疾病時應謹慎使用奧氮平(參見注意事項)。

成分

精神分裂症,雙相情感障礙躁狂發作,雙相情感障礙抑鬱發作,奧氮平初始治療有效的患者,可用於精神分裂症維持治療和預防雙相情感障礙複發。

癲癇:對12歲以上兒童及成人的單藥治療:簡單部分性發作複雜部分性發作繼發性全身強直-陣攣性發作原發性全身強直-陣攣性發作目前暫不推薦對12歲以下兒童采用單藥治療,因為尚未得到對這類特殊目標人群所進行的對照試驗的相應數據。2歲以上兒童及成人的添加療法:簡單部分性發作複雜部分性發作繼發性全身強直-陣攣性發作原發性全身強直-陣攣性發作本品也可用於治療合並有Lennox-Gastaut綜合征的癲癇發作。

藥理作用

在本藥作為單藥治療的試驗中,不良反應的報導包括頭痛、疲倦、皮疹、惡心、頭暈、嗜睡和失眠。在臨床雙盲、添加試驗中,服用拉莫三嗪的病人中皮疹的發生率高達10%,服用安慰劑的病人為5%。2%的病人因皮疹導致停止拉莫三嗪的治療。這種皮疹在外觀上一般是斑丘疹,通常在治療開始的前8周出現,停用拉莫三嗪後消失。罕見的、嚴重的皮疹,包括Stevens-Johnson綜合征和中毒性表皮壞死溶解(Lyell綜合征)已經有報道,後者會引發高死亡率。

注意事項

1.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2. 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3. 避免與酒精或其他中樞神經係統抑製劑合用;4. 定期監測血糖、血脂和體重;5. 出現嚴重不良反應時應立即停藥。

有皮膚不良反應的報告,一般發生在拉莫三嗪(利必通)開始治療的前8周。大多數皮疹是輕微的和自限性的。但是,曾罕見嚴重的、危及生命的皮疹,包括Stevens-Johnson綜合征(SJS)和毒性上皮壞死溶解(TEN)的報道(參見[不良反應])。嚴重皮疹如SJS綜合征,在成人及12歲以上兒童的發生率約為1:1000。12歲以下兒童發生的危險高於成人。有研究表明12歲以下兒童發生皮疹且需住院治療的比率為1:300~1:100(參見[不良反應])。兒童最初發生的皮疹可能會被誤認為是感染;在本品治療的前8周,如果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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