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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奧沙利鉑
注射用奧沙利鉑

注射用奧沙利鉑

處方藥 非醫保

通用名稱:注射用奧沙利鉑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143024

生產企業: 海南錦瑞製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於經氟脲嘧啶治療失敗後的結直腸癌轉移的患者,可單獨或聯合氟尿嘧啶使用。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注射用奧沙利鉑
注射用奧沙利鉑
醋酸甲羥孕酮片
醋酸甲羥孕酮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為奧沙利鉑

本品主要成分為:醋酸甲羥孕酮。化學名稱: 6α-甲基-17α-羥基孕甾-4-烯-3,20-二酮醋酸酯。分子式:C24H34O4分子量:386.53

生產企業

海南錦瑞製藥有限公司

Pfizer Italia S.r.l.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143024

注冊證號H20140648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用於經氟脲嘧啶治療失敗後的結直腸癌轉移的患者,可單獨或聯合氟尿嘧啶使用。

本品用於治療下列疾病: 乳腺癌、子宮內膜癌、前列腺癌、腎癌、前列腺腺瘤。

用法用量

在單獨或聯合用藥時,推薦劑量為按體表麵積一次130mg/m2,加入250~500ml5%葡萄糖溶液中輸注2-6小時。沒有主要毒性出現時,每3周(21天)給藥1次。調整劑量以安全性,尤其是神經學的安全性為依據。

給藥途徑:口服。本品須在有經驗醫生指導下服用。 乳腺癌:推薦每日 500-1500mg,甚至每日高達 2g (大劑量可分成每天 2-3次用藥)。 子宮內膜癌、前列腺癌及腎癌等激素依賴性腫瘤:每日 100-500mg。一般一次 100mg,一日三次;或一次口服 500mg,每日一次。

副作用

1、對鉑類衍生物有過敏者禁用;2、妊娠及哺乳期間慎用。

應用孕激素治療偶見或罕見以下不良反應,按照不良反應的嚴重程度而非發生頻率依次羅列如下: 免疫係統異常 超敏反應(如過敏反應和過敏樣反應、血管性水腫) 內分泌異常 腎上腺皮質激素樣作用(如類庫欣綜合征)、長期無排卵 代謝和營養異常 水腫/液體瀦留、體重變化、糖尿病惡化 精神異常 意識模糊、抑鬱、欣快、性欲改變、失眠、神經質 神經係統異常 抑鬱、頭暈、頭痛、集中力缺失、嗜睡、腦梗塞、腎上腺素樣反應(手細顫、出汗、夜間小腿痛性痙攣) 眼部異常 視覺障礙、糖尿病性白內障、視網膜血栓形成 心髒異常 心肌梗死、充血性心力衰竭、心悸、心動過速 血管異常 血栓栓塞疾病、潮熱 呼吸道、胸部及縱膈異常 肺栓塞 消化道異常 便秘、腹瀉、口幹、惡心、嘔吐 肝膽異常 黃疸 皮膚和皮下組織異常 痔瘡、脫發、多毛症、瘙癢症、皮疹、蕁麻疹 腎髒和泌尿係統異常 糖尿 生殖係統和乳腺異常 異常子宮出血(不規律、增加、減少)、閉經、宮頸糜爛、乳溢、乳房痛 全身異常和給藥部位不適 疲勞、注射部位反應、不適、發熱 實驗室檢查 宮頸分泌物改變、食欲改變、肝功能異常、白細胞和血小板計數升高、高鈣血症、糖耐量下降、血壓升高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1.妊娠:本品禁用於妊娠女性。一些報告提出在某些特定情況下,妊娠早期宮內暴露於孕激素類藥物與胎兒生殖器異常有關。如果患者在使用本品時妊娠,則應被告知本品對於胎兒的潛在危害。2.哺乳:本品及其代謝產物可以分泌在乳汁中。雖尚無證據提示這將對被哺乳嬰兒帶來任何危害,仍建議在使用醋酸甲羥孕酮片治療期間避免哺乳。兒童用藥:不適用於兒童。老年用藥:沒有證據顯示老年患者與年輕患者相比在藥物代謝方麵存在差異。因此,相同的劑量、禁忌和注意事項適用於每個年齡組。

成分

用於經氟脲嘧啶治療失敗後的結直腸癌轉移的患者,可單獨或聯合氟尿嘧啶使用。

本品用於治療下列疾病: 乳腺癌、子宮內膜癌、前列腺癌、腎癌、前列腺腺瘤。

藥理作用

1、造血係統:本品具有一定的血液毒性。當單獨用藥時,可引起下述不良反應:貧血、白細胞減少、粒細胞減少、血小板減少,有時可達3級或4級。當與5-氟脲嘧啶聯合應用時,中性粒細胞減少症及血小板減少症等血液學毒性增加;2、消化係統:單獨應用本品,可引起惡心、嘔吐、腹瀉。這些症狀有時很嚴重。當與5-氟脲嘧啶聯合應用時,這些副作用顯著增加。建議給予預防性和/或治療性的止吐用藥;3、神經係統:以末梢神經炎為特征的周圍性感覺神經病變。有時可伴有口腔周圍、上呼吸道和上消化道的痙攣及感覺障礙。甚至類似於喉痙攣的臨床表現而無解剖學依據。可自行恢複而無後遺症。這些症狀常因感冒而激發或加重。感覺異常可在治療休息期減輕,但在累積劑量大於800mg/m2(6個周期)時,有可能導致永久性感覺異常和功能障礙。在治療終止後數月之內,3/4以上病人的神經毒性可減輕或消失。當出現可逆性的感覺異常時,並不需要調整下一次本品的給藥劑量。給藥劑量的調整應以所觀察到的神經症狀的持續時間和嚴重性為依據。當感覺異常在兩個療程中間持續存在,疼痛性感覺異常和/或功能障礙開始出現時,本品給藥量應減少25%(或100mg/m2),如果在調整劑量之後症狀仍持續存在或加重,應停止治療。在症狀完全或部分消失之後,仍有可能全量或減量使用,應根據醫師的判斷做出決定。

注意事項

1本品應在具有抗癌化療經驗的醫師的監督下使用。特別是與具有潛在性神經毒性的藥物聯合用藥時,應嚴密監測其神經學安全性;2、由於本品在消化係統毒性,如惡心、嘔吐,應給予預防性或治療性的止吐用藥;3、當出現血液毒性時(白細胞<2000/mm3或血小板<50000/mm3〉,應推遲下一周期用藥,直到恢複;4、在每次治療之前應進行血液學計數和分類,亦應進行神經學檢查,之後應定期進行。

本品應該在有經驗的腫瘤專科醫師監督指導下使用,且患者須進行定期隨訪。 ·應對本品治療期間發生的意外陰道出血進行仔細檢查,明確診斷。 ·在送檢子宮內膜或宮頸組織時,應告知病理學家(實驗室)患者正在使用本品。 ·本品可能引起一定程度的液體瀦留,因此應慎用於可能因液體瀦留而加重原有疾病的患者。 ·具有臨床抑鬱治療史的患者,在接受本品治療時應受到密切監測。 ·某些接受本品治療的患者可能出現糖耐量下降。糖尿病患者在使用本品治療時應受到密切觀察。 ·應告知醫生/實驗室本品的應用可降低下述內分泌指標的水平: a. 血漿/尿類固醇(如皮質醇、雌激素、孕烷二醇、孕激素、睾酮) b. 血漿/尿促性腺激素(如LH 和FSH) c. 性激素結合球蛋白 ·如果視力突然部分或完全喪失或如果突發眼球突出、複視或偏頭痛,在檢查期間不應再給藥。如果檢查提示視乳頭水腫或視網膜血管病變,則應立即停藥。 ·雖然應用醋酸甲羥孕酮與誘發血栓栓塞性疾病並無明確因果關係,但不推薦本品用於任何具有靜脈血栓栓塞(VTE)病史的患者。對於接受本品治療時發生VTE 的患者,建議停用本品。 ·本品可能會引起類庫欣綜合征。 ·某些接受本品治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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