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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奧沙利鉑
注射用奧沙利鉑

注射用奧沙利鉑

處方藥 非醫保

通用名稱:注射用奧沙利鉑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143024

生產企業: 海南錦瑞製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於經氟脲嘧啶治療失敗後的結直腸癌轉移的患者,可單獨或聯合氟尿嘧啶使用。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注射用奧沙利鉑
注射用奧沙利鉑
替莫唑胺膠囊
替莫唑胺膠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為奧沙利鉑

替莫唑胺

生產企業

海南錦瑞製藥有限公司

江蘇天士力帝益藥業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143024

國藥準字H20060880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用於經氟脲嘧啶治療失敗後的結直腸癌轉移的患者,可單獨或聯合氟尿嘧啶使用。

本品用於治療:新診斷的多形性膠質母細胞瘤,開始先與放療聯合治療,隨後作為輔助治療;常規治療後複發或進展的多形性膠質母細胞瘤或間變性星形細胞瘤。

用法用量

在單獨或聯合用藥時,推薦劑量為按體表麵積一次130mg/m2,加入250~500ml5%葡萄糖溶液中輸注2-6小時。沒有主要毒性出現時,每3周(21天)給藥1次。調整劑量以安全性,尤其是神經學的安全性為依據。

本藥第一療程28天,最初劑量為按體表麵積口服一次150mg/ m2 ,一日一次。在28天為一治療周期連續服用5天。如果治療周期內,第22天與第29天(下一周期的第一天)測得的絕對中性粒細胞數(ANC)≥1.5×109/L,血小板數為≥100×109/L時,下一周期劑量為按體表麵積口服200mg/m2,一日1次。在28天的治療周期內連續服用5天。在治療期間,第22天(首次給藥後的21天)或其後48小時內檢測病人的全血數,之後每星期測定一次,直到測得的絕對中性粒細胞數(ANC)≥1.5×109/L,血小板數為≥100×109/L時,再進行下一周期的治療。在任意治療周期內,如果測得的絕對中性粒細胞數(ANC)<1.0×109/L或者血小板數為<50×109/L時,下一周期的劑量將減少50mg/m2,但不得低於推薦劑量100mg/m2。

副作用

1、對鉑類衍生物有過敏者禁用;2、妊娠及哺乳期間慎用。

1對本品及輔料過敏者禁用。 2由於替莫唑胺與達卡巴嗪均代謝為MTIC,對達卡巴嗪過敏者禁用。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遵醫囑。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遵醫囑。 老人注意事項: 遵醫囑。

成分

用於經氟脲嘧啶治療失敗後的結直腸癌轉移的患者,可單獨或聯合氟尿嘧啶使用。

本品用於治療:新診斷的多形性膠質母細胞瘤,開始先與放療聯合治療,隨後作為輔助治療;常規治療後複發或進展的多形性膠質母細胞瘤或間變性星形細胞瘤。

藥理作用

1、造血係統:本品具有一定的血液毒性。當單獨用藥時,可引起下述不良反應:貧血、白細胞減少、粒細胞減少、血小板減少,有時可達3級或4級。當與5-氟脲嘧啶聯合應用時,中性粒細胞減少症及血小板減少症等血液學毒性增加;2、消化係統:單獨應用本品,可引起惡心、嘔吐、腹瀉。這些症狀有時很嚴重。當與5-氟脲嘧啶聯合應用時,這些副作用顯著增加。建議給予預防性和/或治療性的止吐用藥;3、神經係統:以末梢神經炎為特征的周圍性感覺神經病變。有時可伴有口腔周圍、上呼吸道和上消化道的痙攣及感覺障礙。甚至類似於喉痙攣的臨床表現而無解剖學依據。可自行恢複而無後遺症。這些症狀常因感冒而激發或加重。感覺異常可在治療休息期減輕,但在累積劑量大於800mg/m2(6個周期)時,有可能導致永久性感覺異常和功能障礙。在治療終止後數月之內,3/4以上病人的神經毒性可減輕或消失。當出現可逆性的感覺異常時,並不需要調整下一次本品的給藥劑量。給藥劑量的調整應以所觀察到的神經症狀的持續時間和嚴重性為依據。當感覺異常在兩個療程中間持續存在,疼痛性感覺異常和/或功能障礙開始出現時,本品給藥量應減少25%(或100mg/m2),如果在調整劑量之後症狀仍持續存在或加重,應停止治療。在症狀完全或部分消失之後,仍有可能全量或減量使用,應根據醫師的判斷做出決定。

服用雷尼替丁不改變替莫唑胺及MTIC和Cmax及AUC,服用丙戊酸可使替莫唑胺消除率降低5%;不明確服用地塞米鬆、丙氧拉嗪、苯妥英、卡馬西平、昂丹司瓊、H2受體拮抗劑或苯巴比妥對口服替莫唑胺消除率的影響。

注意事項

1本品應在具有抗癌化療經驗的醫師的監督下使用。特別是與具有潛在性神經毒性的藥物聯合用藥時,應嚴密監測其神經學安全性;2、由於本品在消化係統毒性,如惡心、嘔吐,應給予預防性或治療性的止吐用藥;3、當出現血液毒性時(白細胞<2000/mm3或血小板<50000/mm3〉,應推遲下一周期用藥,直到恢複;4、在每次治療之前應進行血液學計數和分類,亦應進行神經學檢查,之後應定期進行。

1.有可能出現骨髓抑製,給藥前患者必須進行絕對中性粒細胞及血小板數檢查。在治療第22天(首次給藥後的21天)或其後48小時內檢測病人的全血數,之後每星期測定一次,直到測得的絕對中性粒細胞數(ANC)ge;15times;109/L,血小板數為ge;100times;109/L時,再進行下一周期的治療。 2.肝、腎機能損傷病人慎用本品。 3.替莫唑胺影響睾丸的功能,男性病人應采取避孕措施。 4.女性病人在接受替莫唑胺治療時應避免懷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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