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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苯地平片
硝苯地平片

硝苯地平片

處方藥 非醫保

通用名稱:硝苯地平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44020511

生產企業: 廣州市香雪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心絞痛:變異型心絞痛;不穩定型心絞痛;慢性穩定型心絞痛。2.高血壓(單獨或與其他降壓藥合用)。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硝苯地平片
硝苯地平片
鹽酸胺碘酮片
鹽酸胺碘酮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硝苯地平。

本品主要成份為鹽酸胺碘酮。化學名稱:(2-丁基-3-苯並呋喃基)[4-[2-(二乙氨基)乙氧基]-3,5-二碘苯基]甲酮鹽酸鹽分子式:C25H29I2NO3·HCl分子量:681.78

生產企業

廣州市香雪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山東信誼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44020511

國藥準字H37021456

說明
作用與功效

1.心絞痛:變異型心絞痛;不穩定型心絞痛;慢性穩定型心絞痛。2.高血壓(單獨或與其他降壓藥合用)。

口服適用於危及生命的陣發室性心動過速及室顫的預防,也可用於其他藥物無效的陣發性室上性心動過速、陣發心房撲動、心房顫動,包括合並預激綜合征者及持續心房顫動、心房撲動電轉複後的維持治療。可用於持續房顫、房撲時室率的控製。除有明確指征外,一般不宜用於治療房性、室性早搏。

用法用量

1.硝苯地平的劑量應視患者的耐受性和對心絞痛的控製情況逐漸調整。過量服用硝苯地平可導致低血壓。2.從小劑量開始服用,一般起始劑量10mg/次,一日3次口服;常用的維持劑量為口服10~20mg/次,一日3次。部分有明顯冠脈痙攣的患者,可用至20~30mg/次,一日3~4次。最大劑量不宜超過120mg/日。如果病情緊急,可嚼碎服或舌下含服10mg/次,根據患者對藥物的反應,決定再次給藥。3.通常調整劑量需7~14天。如果患者症狀明顯,病情緊急,劑量調整期可縮短。根據患者對藥物的反應、發作的頻率和舌下含化硝酸甘油的劑量,可在3天內將硝苯地平的用量從10~20mg調至30mg/次,一日3次。4.在嚴格監測下的住院患者,可根據心絞痛或缺血性心律失常的控製情況,每隔4~6小時增加1次,每次10mg。

口服成人常用量:治療室上性心律失常,每日2片-3片,分2~3次服,1~2周後根據需要改為每日1片-2片維持,部分病人可減至1片,每周5天或更小劑量維持。治療嚴重室性心律失常,每日3片-6片,分3次服,1~2周後根據需要逐漸改為每日1片-2片維持。

副作用

對硝苯地平過敏者禁用。

(1)心血管:較其他抗心律失常藥對心血管的不良反應要少。 ① 竇性心動過緩、竇性停搏或竇房阻滯,阿托品不能對抗此反應; ② 房室傳導阻滯; ③ 偶有Q-T間期延長伴扭轉性室性心動過速;主要見於低血鉀和並用其它延長QT的藥物時; 以上不良反應主要見於長期大劑量和伴有低血鉀時,以上情況均應停藥,可用升壓藥、異丙腎上腺素、碳酸氫鈉(或乳酸鈉)或起搏器治療;注意糾正電解質紊亂;扭轉性室性心動過速發展成室顫時可用直流電轉複。由於本品半衰期長,故治療不良反應需持續5~10天。 (2)甲狀腺: ① 甲狀腺機能亢進,可發生在用藥期間或停藥後,除突眼征以外可出現典型的甲亢征象,也可出現新的心律失常,化驗T3、T4均增高,TSH下降。發病率約2%,停藥數周至數月可完全消失,少數需用抗甲狀腺藥、普萘洛爾或腎上腺皮質激素治療; ② 甲狀腺機能低下,發生率1%~4%,老年人較多見,可出現典型的甲狀腺機能低下征象,化驗TSH增高,停藥後數月可消退,但粘液性水腫可遺留不消,必要時可用甲狀腺素治療。 (3)胃腸道:便秘,少數人有惡心、嘔吐、食欲下降,負荷量時明顯。 (4)眼部:服藥3個月以上者在角膜中基底層下1/3有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本品可以通過胎盤進入胎兒體內,大鼠實驗已證實胺碘酮對胎兒有毒性作用臨床上有孕婦服用胺碘酮引起胎兒先天性甲狀腺腫、甲亢和甲低的報道。新生兒血中原藥及代謝產物為母體血濃度的25%。已知碘也可通過胎盤,故孕婦使用時應權衡利弊。本品及代謝物可從乳汁中分泌,服本品者不宜哺乳。兒童用藥:兒童中應用胺碘酮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確。老年用藥:老年人口服胺碘酮需嚴密監測心電圖、肺功能。

成分

1.心絞痛:變異型心絞痛;不穩定型心絞痛;慢性穩定型心絞痛。2.高血壓(單獨或與其他降壓藥合用)。

口服適用於危及生命的陣發室性心動過速及室顫的預防,也可用於其他藥物無效的陣發性室上性心動過速、陣發心房撲動、心房顫動,包括合並預激綜合征者及持續心房顫動、心房撲動電轉複後的維持治療。可用於持續房顫、房撲時室率的控製。除有明確指征外,一般不宜用於治療房性、室性早搏。

藥理作用

1.常見服藥後出現外周水腫(外周水腫與劑量相關,服用60mg/日時的發生率為4%,服用120mg/日則為12.5%);頭暈;頭痛;惡心;乏力和麵部潮紅(10%)。一過性低血壓(5%),多不需要停藥(一過性低血壓與劑量相關,在劑量<60mg/日時的發生率為2%,而120mg/日的發生率為5%)。個別患者發生心絞痛,可能與低血壓反應有關。還可見心悸;鼻塞;胸悶;氣短;便秘;腹瀉;胃腸痙攣;腹脹;骨骼肌發炎;關節僵硬;肌肉痙攣;精神緊張;顫抖;神經過敏;睡眠紊亂;視力模糊;平衡失調等(2%)。暈厥(0.5%),減量或與其他抗心絞痛藥合用則不再發生。2.少見貧血;白細胞減少;血小板減少;紫癜;過敏性肝炎;齒齦增生;抑鬱;偏執;血藥濃度峰值時瞬間失明;紅斑性肢痛;抗核抗體陽性關節炎等(<0.5%)。3.可能產生的嚴重不良反應:心肌梗死和充血性心力衰竭發生率4%;肺水腫的發生率2%;心律失常和傳導阻滯的發生率各小於0.5%。4.本品過敏者可出現過敏性肝炎、皮疹,甚至剝脫性皮炎等。

注意事項

1.低血壓。絕大多數患者服用硝苯地平後僅有輕度低血壓反應,個別患者出現嚴重的低血壓症狀。這種反應常發生在劑量調整期或加量時,特別是合用b-受體阻滯劑時。在此期間需監測血壓,尤其合用其他降壓藥時。2.芬太尼麻醉接受冠脈旁路血管移植術(或者其他手術)的患者,單獨服用硝苯地平或與b-受體阻滯劑合用可導致嚴重的低血壓,如條件許可應至少停藥36小時。3.心絞痛和/或心肌梗死。極少數患者,特別是嚴重冠脈狹窄患者,在服用硝苯地平或加量期間,降壓後出現反射性交感興奮而心率加快,心絞痛或心肌梗死的發生率增加。4.外周水腫。10%的患者發生輕中度外周水腫,與動脈擴張有關。水腫多初發於下肢末端,可用利尿劑治療。對於伴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患者,需分辯水腫是否由於左室功能進一步惡化所致。5.β-受體阻滯劑“反跳”症狀。突然停用b-受體阻滯劑而啟用硝苯地平,偶可加重心絞痛。須逐步遞減前者用量。6.充血性心力衰竭。少數接受b-受體阻滯劑的患者開始服用硝苯地平後可發生心力衰竭,嚴重主動脈狹窄患者危險更大。7.對診斷的幹擾應用本品時偶可有堿性磷酸酶、肌酸磷酸激酶、乳酸脫氫酶、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和丙氨酸氨基轉移酶升高,一般無臨床症狀,但曾有報道膽汁淤積和黃疸;血小板聚集度降低,出血時間延長;直接Coomb實驗陽性伴/不伴溶血性貧血。8.肝腎功能不全、正在服用b-受體阻滯劑者應慎用,宜從小劑量開始,以防誘發或加重低血壓,增加心絞痛、心力衰竭、甚至心肌梗死的發生率。慢性腎衰患者應用本品時偶有可逆性血尿素氮和肌酐升高,與硝苯地平的關係不夠明確。9.長期給藥不宜驟停,以避免發生停藥綜合症而出現反跳現象。

(1)過敏反應,對碘過敏者對本品可能過敏。 (2)對診斷的幹擾: ① 心電圖變化:例如P-R及Q-T間期延長,服藥後多數患者有T波減低伴增寬及雙向,出現u波,此並非停藥指征; ② 極少數有AST、ALT及堿性磷酸酶增高; ③ 甲狀腺功能變化,本品抑製周圍T4轉化為T3,導致T4及rT3增高和血清T3輕度下降,甲狀腺功能檢查通常不正常,但臨床並無甲狀腺功能障礙。甲狀腺功能檢查不正常可持續至停藥後數周或數月。 (3)下列情況應慎用: ①竇性心動過緩; ②Q-T延長綜合征; ③低血壓; ④肝功能不全; ⑤肺功能不全; ⑥嚴重充血性心力衰竭。 (4)多數不良反應與劑量有關,故需長期服藥者盡可能用最小有效維持量,並應定期隨診,用藥期間應注意隨訪檢查: ①血壓; ②心電圖,口服時應特別注意Q-T間期; ③肝功能; ④甲狀腺功能,包括T3、T4及促甲狀腺激素,每3~6個月1次; ⑤肺功能、肺部X射線片,每6~12個月1次; ⑥眼科檢查。 (5)本品口服作用的發生及消除均緩慢,臨床應用根據病情而異。對危及生命的心律失常宜用短期較大負荷量,必要時靜脈負荷。而對於非致命性心律失常,應用小量緩慢負荷;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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