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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福平片
利福平片

利福平片

非處方藥 醫保

通用名稱:利福平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2020394

生產企業: 長春長慶藥業集團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與其他抗結核藥聯合用於各種結核病的初治與複治,包括結核性腦膜炎的治療。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利福平片
利福平片
鹽酸金剛乙胺片
鹽酸金剛乙胺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是利福平。

本品主要成分為鹽酸金剛乙胺片。

生產企業

長春長慶藥業集團有限公司

浙江普洛康裕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2020394

國藥準字H20010785

說明
作用與功效

1.本品與其他抗結核藥聯合用於各種結核病的初治與複治,包括結核性腦膜炎的治療。

本品適用於預防和治療A型(包括H1N1、H2N2、H3N2)流感病毒感染。 1.預防:在年滿1歲的兒童、健康成人和老年病人的對照研究中,發現本品能安全有效的預防不同亞族A型流感病毒傳染引起的症狀和體征。本品不能完全阻止A型流感病毒的宿主免疫反應,服用本品的個體對自然發病或接種仍會持續免疫反應,但這以後接觸相關抗原病毒,有保護作用。在感染暴發期間服用後,2~4周的時間內有預防作用。超過6周,其預防作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未被論證。 2.治療:在人群中確認或懷疑A型流感時,有病毒感染症狀的成年人可服用本品;在出現A型流感病毒症狀48小時內服用本品,能減少發燒持續的時間和減輕全身症狀。

用法用量

1.抗結核治療: (1)成人,口服,一日0.45g~0.60g,空腹頓服,每日不超過1.2g。 (2)1個月以上小兒每日按體重10~20mg/kg,空腹頓服,每日量不超過0.6g。 2.腦膜炎奈瑟菌帶菌者: (1)成人5mg/kg,每12小時1次,連續2日。 (2)1個月以上小兒每日10mg/kg,每12小時1次,連服4次。 (3)老年患者,口服,按每日10mg/kg,空腹頓服。

本品為口服製劑,用法與用量如下: 1.成年人和兒童的預防用藥: 成年人:本品推薦給成年人的劑量是0.1g(1片),每日二次。對於嚴重的肝功能不全、腎衰竭(Crcl10ml/min)患者及中老年家庭護理患者,推薦劑量為每日0.1g(1片)。目前,還沒有多劑量的數據可以證實對於腎或肝損傷的受試者是安全的。因為在多劑量期,金剛乙胺的代謝物有可能積累。對任何腎功能不全患者應該監視其不良反應,必要時調整劑量。 兒童:對於10歲以下兒童,本品每日一次,每次5mg/kg,但總量不超過0.15g(1片半)。對於10歲或以上的兒童,用量與成年人一樣。 2.成年人的治療用藥:鹽酸金剛乙胺對於成年人的推薦劑量0.1g(1片),每日二次。對於嚴重肝功能不全、腎衰竭(Crcl10ml/min)和老年人家庭護理患者,推薦劑量為每日0.1g(1片)。目前,還沒有多劑量的數據可以證實對於腎或肝損傷的受試者是安全的。因為在多劑量期,金剛乙胺的代謝物有可能會積累。對任何腎功能不全患者應監視其不良反應,必要時調整劑量。在出現A型流行性感冒的症狀和體征時,服用本品越早越好,在48小時內服用本品治療效果更好,從症狀開始連續治療

副作用

1.對本品或利福黴素類抗菌藥過敏者禁用。 2.肝功能嚴重不全、膽道阻塞者和3個月以內孕婦禁用。

1、胃腸道反應:惡心,嘔吐,腹痛,食欲不振,腹瀉. 2、神係統障礙:神經過敏,失眠,集中力差,頭暈,頭痛,老年人步態失調. 3、其他;無力,口幹 以上不良反應在繼續用藥後均可消失。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已有實驗證明本品對於動物可產生致畸影響和非致畸影響,因此,隻有能夠證明服用本品對母子的益處大於壞處時,才能在妊娠時考慮使用本品。在動物實驗中,大鼠授乳期間服用金剛乙胺,對幼鼠有負麵影響。金剛乙胺在鼠乳中以劑量依賴方式被濃縮:服用金剛乙胺2~3小時後,在大鼠乳液中的濃度為血清中2倍。因此,對於哺乳期婦女,隻有能證明服用本品對母子的益處大於壞處時,才能考慮使用本品。兒童用藥:本品用於預防兒童A型流行性感冒,治療兒童流感症狀的安全有效尚沒有建立。對於1歲以下的兒童,本品的預防性研究還未完成。因此,目前尚缺乏兒童用藥的詳細的研究資料。老年用藥: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成分

1.本品與其他抗結核藥聯合用於各種結核病的初治與複治,包括結核性腦膜炎的治療。

本品適用於預防和治療A型(包括H1N1、H2N2、H3N2)流感病毒感染。 1.預防:在年滿1歲的兒童、健康成人和老年病人的對照研究中,發現本品能安全有效的預防不同亞族A型流感病毒傳染引起的症狀和體征。本品不能完全阻止A型流感病毒的宿主免疫反應,服用本品的個體對自然發病或接種仍會持續免疫反應,但這以後接觸相關抗原病毒,有保護作用。在感染暴發期間服用後,2~4周的時間內有預防作用。超過6周,其預防作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未被論證。 2.治療:在人群中確認或懷疑A型流感時,有病毒感染症狀的成年人可服用本品;在出現A型流感病毒症狀48小時內服用本品,能減少發燒持續的時間和減輕全身症狀。

藥理作用

1.消化道反應最為多見,口服本品後可出現厭食﹑惡心﹑嘔吐﹑上腹部不適﹑腹瀉等胃腸道反應,發生率為1.7%~4.0%,但均能耐受。 2.肝毒性為本品的主要不良反應,發生率約1%,在療程最初數周內,少數患者可出現血清氨基轉移酶升高﹑肝腫大和黃疸,大多為無症狀的血清氨基轉移酶一過性升高,在療程中可自行恢複,老年人﹑酗酒者﹑營養不良﹑原有肝病或其他因素造成肝功能異常者較易發生。 3.變態反應大劑量間歇療法後偶可出現"流感樣症候群",表現為畏寒﹑寒戰﹑發熱﹑不適﹑呼吸困難﹑頭昏﹑嗜睡及肌肉疼痛等,發生頻率與劑量大小及間歇時間有明顯關係。 4.偶可發生急性溶血或腎功能衰竭,目前認為其產生機製屬過敏反應。 5.其他患者服用本品後,大小便﹑唾液﹑痰液﹑淚液等可呈橘紅色。 6.偶見白細胞減少﹑凝血酶原時間縮短﹑頭痛﹑眩暈﹑視力障礙等。

注意事項

1.酒精中毒、肝功能損害者慎用。 2.對診斷的幹擾: (1)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試驗(Coombs試驗)陽性。 (2)幹擾血清葉酸濃度測定和血清維生素B12濃度測定結果。 (3)可使磺溴酞鈉試驗滯留出現假陽性。 (4)可幹擾利用分光光度計或顏色改變而進行的各項尿液分析試驗的結果。 (5)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堿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轉移酶、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血清膽紅素及血清尿酸濃度測定結果增高。 3.利福平可致肝功能不全,在原有肝病患者或本品與其他肝毒性藥物同服時有伴發黃疸死亡病例的報道,因此原有肝病患者,僅在有明確指征情況下方可慎用,治療開始前、治療中嚴密觀察肝功能變化,肝損害一旦出現,立即停藥。 4.高膽紅素血症係肝細胞性和膽汁瀦留的混合型,輕症患者用藥中自行消退,重者需停藥觀察,血膽紅素升高也可能是利福平與膽紅素競爭排泄的結果,治療初期2~3個月應嚴密監測肝功能變化。 5.單用利福平治療結核病或其他細菌性感染時病原菌可迅速產生耐藥性,因此本品必須與其他藥物合用。治療可能需持續6個月~2年,甚至數年。 6.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細胞和血小板減少,並導致齒齦出血和感染、傷口愈合延遲等。此時應避免拔牙等手術、並注意口腔衛生、刷牙及剔牙均需慎重,直至血象恢複正常。用藥期間應定期檢查周圍血象。 7.利福平應於餐前l小時或餐後2小時服用,清晨空腹一次服用吸收最好,因進食影響本品吸收。 8.肝功能減退的患者常需減少劑量,每日劑量≤8mg/kg。 9.腎功能減退者不需減量。在腎小球濾過率減低或無尿患者中利福平的血藥濃度無顯著改變。 10.服藥後尿、唾液、汗液等排泄物均可顯橘紅色。

1.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2. 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3. 避免與中樞神經係統抑製藥物同用;4. 服藥期間不宜駕駛車輛或操作機械;5. 過敏體質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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