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搜索:
營養飲食 食物相克 食物熱量
鹽酸特比萘芬片
鹽酸特比萘芬片

鹽酸特比萘芬片

處方藥 醫保

通用名稱:鹽酸特比萘芬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83816

生產企業: 修正藥業集團長春高新製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由皮膚癬菌如毛癬菌(紅色毛癬菌、須癬毛癬菌、疣狀毛癬菌、斷發毛癬菌、紫色毛癬菌)、犬小孢子菌和絮狀表皮癬菌引起的皮膚、毛發真菌感染。本品僅用於治療大麵積、嚴重的皮膚癬菌感染(體癬、股癬、足癬、頭癬)和念珠菌(如白色假絲酵母)引起的皮膚酵母菌感染,根據感染部位、嚴重性和範圍考慮口服給藥的必要性。皮膚癬菌(絲狀真菌)感染引起的甲癬。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鹽酸特比萘芬片
鹽酸特比萘芬片
複方酮康唑乳膏
複方酮康唑乳膏
主要成分

鹽酸特比萘芬

本品主要成分為酮康唑、丙酸氯倍他索和硫酸新黴素。

生產企業

修正藥業集團長春高新製藥有限公司

上海寶龍藥業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83816

國藥準字H10970314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由皮膚癬菌如毛癬菌(紅色毛癬菌、須癬毛癬菌、疣狀毛癬菌、斷發毛癬菌、紫色毛癬菌)、犬小孢子菌和絮狀表皮癬菌引起的皮膚、毛發真菌感染。本品僅用於治療大麵積、嚴重的皮膚癬菌感染(體癬、股癬、足癬、頭癬)和念珠菌(如白色假絲酵母)引起的皮膚酵母菌感染,根據感染部位、嚴重性和範圍考慮口服給藥的必要性。皮膚癬菌(絲狀真菌)感染引起的甲癬。

主要用於皮膚淺表真菌感染,如手癬、足癬、體癬、股癬等。

用法用量

根據感染的嚴重程度和適應症調整療程。成人:250mg,每天一次;青少年,體重>40kg(通常年齡>12歲):250mg,每天一次:兒童,體重20-40kg(通常年齡5-12歲):125mg,每天一次;兒童,體重<20kg(通常年齡<5歲):關於這組病人,從對照實驗中獲得的資料非常有限,所以,隻有在沒有其它可選擇的治療方法以及潛在的治療效益大於可能的危險時才可使用本品。 由於沒有關於年齡小於2歲兒童口服鹽酸特比萘芬的治療經驗,因此本品不被推薦用於這個年齡組。皮膚感染推薦療程:足癬(趾間,蹠/托靴型):2至6周。體癬、股癬:2至4周。皮膚念珠菌病:2至4周。感染症狀和體征的消失可能到真菌學治愈後數周才出現。頭發和頭皮感染推薦療程:頭癬:4周頭癬主要見於兒童。甲真菌病推薦療程對於大多數患者,成功的療程為6-12周。指甲真菌病大多數指甲真菌感染的病例,治療療程為6周。趾甲真菌病大多數趾甲真菌感染的病例,治療療程為12周。一些甲生長不良的患者所需療程較長。在真菌學治愈後及停止治療後數月,常可見到良好的臨床療效,這與健甲長出所需時間相關。

清洗後,取適量均勻塗擦患處。一日2次。療程:一般體股癬為2周,手足癬以4周為宜。

副作用

對鹽酸特比萘芬及本品其它成份過敏者禁用。

對本品組成成分、其他吡咯類、氨基糖苷類及皮質激素類藥物過敏者禁用。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請遵醫囑。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1.孕婦慎用。禁止長期、大麵積或大量使用本品。 2.哺乳期婦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項: 請遵醫囑。

成分

由皮膚癬菌如毛癬菌(紅色毛癬菌、須癬毛癬菌、疣狀毛癬菌、斷發毛癬菌、紫色毛癬菌)、犬小孢子菌和絮狀表皮癬菌引起的皮膚、毛發真菌感染。本品僅用於治療大麵積、嚴重的皮膚癬菌感染(體癬、股癬、足癬、頭癬)和念珠菌(如白色假絲酵母)引起的皮膚酵母菌感染,根據感染部位、嚴重性和範圍考慮口服給藥的必要性。皮膚癬菌(絲狀真菌)感染引起的甲癬。

主要用於皮膚淺表真菌感染,如手癬、足癬、體癬、股癬等。

藥理作用

出現頻率估計:很常見≥10%,常見:1%-10%,不常見:0.1%-1%,罕見:0.01%-0.1%,非常罕見<0.01%。一般而言,特比萘芬的耐受性好,不良反應常為輕中度。最常見的是胃腸道症狀(脹滿感,食欲降低,消化不良,惡心,輕微腹痛,腹瀉),輕微的皮膚反應(皮疹,蕁麻疹),骨骼肌反應(關節痛,肌痛)。不常見:味覺紊亂,包括味覺喪失,常常在停藥後數周內可以恢複。罕見:有報告與特比萘芬治療有關的肝膽功能不良(實際為原發性膽汁淤積型),包括非常罕見的肝衰竭(見注意事項)。非常罕見:已報告的有嚴重的皮膚反應(如Steven-Johnson綜合征,中毒性表皮壞死)和過敏性反應。如果有進行性的皮疹發生,應終止特比萘芬治療。非常罕見:已報告的有血液係統疾患如中性粒細胞減少症,粒細胞缺乏症或血小板減少症。非常罕見:已報告的有脫發,盡管病因關係尚未確定。

1酮康唑為咪唑類廣譜抗真菌藥,作用於真菌細胞膜,改變其通透性,對多種皮膚癬菌(如毛癬菌屬、小孢子菌屬、表皮癬菌屬等常見致病真菌等)、酵母菌和白色念珠菌等均有較強的抗菌作用,且不易產生耐藥性; 2丙酸氯倍他索為皮質類固醇激素,抗炎、抗過敏作用強,副作用小; 3新黴素對革蘭氏陽性球菌和革蘭氏陰性菌有良好的殺滅作用;故本品外用具有明顯的抗菌消炎止痛作用。

注意事項

如果患者出現肝功能不良的體征或提示性症狀,如無法解釋的惡心、厭食或疲倦、或黃疸、黑尿或無色糞便時,應當確認是否為肝源性,並終止特比萘芬治療(見不良反應)。在已有肝病的患者中進行的單劑量藥代動力學研究表明,特比萘芬的清除率降低50%,在前瞻性的臨床試驗中未開展伴有慢性或活動性肝病的患者使用特比萘芬的研究,因此不做推薦。腎功能受損的患者(肌酐清除率不足50ml/分鍾或血肌酐超過300(mol/l)應當服用正常劑量的一半。體外研究表明特比萘芬抑製CYP2D6的代謝,因此,如果同時服用的藥物的治療窗較窄時,應該對接受主要由該酶代謝的藥物,如三環類抗抑鬱藥(TCAs)、β-阻滯劑、選擇性5-羥色胺再攝取抑製劑(SSRIs)、以及單胺氧化酶抑製劑(MAO-Is)B型進行伴隨治療的患者,進行監測。(見藥物相互作用)。口服本品對花斑癬無效。

1.避免接觸眼睛。 2.股癬患者,勿穿緊貼內褲或化纖內褲,宜穿棉織寬鬆內褲。 3.足癬患者,浴後將皮膚擦幹(特別趾間皮膚)。宜穿棉紗襪,每天更換。鞋應透氣。 4.為減少感染複發,對念珠菌病、體癬、股癬和花斑癬,治療至少需2~4周,脂溢性皮炎至少需4周或至臨床治愈。 5.本品含有強效丙酸氯倍他索,若長期、大麵積應用或采用封包治療,由於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腦-垂體-腎上腺(PHA)軸的抑製,部分患者可出現柯興綜合征、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現,因此本品不能長期、大麵積應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療。 6.本品應

藥品查詢

藥企入駐
申請快捷、曝光率高、上線快

最新資訊

更多

熱門藥品

更多

藥企推薦

更多

相關醫生

更多

相關醫院

更多
藥企入駐&商務合作聯係:

18170858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