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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鬱安神顆粒
解鬱安神顆粒

解鬱安神顆粒

處方藥 醫保

通用名稱:解鬱安神顆粒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Z22022468

生產企業: 吉林吉春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舒肝解鬱,安神定誌。用於情誌不舒、肝鬱氣滯等精神刺激所致的心煩焦慮,失眠,健忘,更年期症候群,神經官能症等。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解鬱安神顆粒
解鬱安神顆粒
鹽酸氟西汀膠囊
鹽酸氟西汀膠囊
主要成分

柴胡,鬱金,梔子(炒),膽南星,茯苓,石菖蒲,遠誌(製),百合,酸棗仁(炒),龍齒,浮小麥,甘草(炙)等16味。

鹽酸氟西汀。

生產企業

吉林吉春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禮來蘇州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Z22022468

國藥準字J20170022

說明
作用與功效

舒肝解鬱,安神定誌。用於情誌不舒、肝鬱氣滯等精神刺激所致的心煩焦慮,失眠,健忘,更年期症候群,神經官能症等。

抑鬱症:鹽酸氟西汀膠囊用於治療抑鬱症狀,伴有或不伴有焦慮症狀,尤其是不需要鎮靜作用時。強迫症。神經性貪食症:鹽酸氟西汀膠囊用於減少貪食和導瀉行為。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5g,一日2次。

用於成人口服。抑鬱發作:成人及老年患者:建議每天服用20mg劑量。如果必要的話,在治療最初的3至4周時間內對藥物劑量進行評估和調整以達到臨床上適當的劑量。盡管較高的劑量可能會增加不良反應發生的可能性,但在某些患者中,由於使用20mg劑量無明顯療效,可以逐漸增加劑量達到60mg的最大劑量(見【臨床試驗】)。必須根據每個患者的情況謹慎的進行劑量的調整,使患者維持最低的有效劑量。抑鬱症患者必須持續治療至少6個月,從而確保他們症狀的消失。(其餘詳見說明書)。

副作用

孕婦、哺乳期婦女禁用。

隨著持續的治療可能會減少不良反應發生的強度和頻率,不良反應一般不會導致治療的中斷。其餘詳見說明書。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孕婦:大量資料顯示氟西汀對人類並無致畸作用。氟西汀在懷孕期間可以使用,但仍須注意,尤其在妊娠晚期或分娩開始前。因為已有報道氟西汀對新生兒產生以下影響:易激惹,震顫,肌張力減退,持續哭泣,吮乳困難或睡眠困難。這些症狀提示可能是五羥色胺能效應或撤藥綜合症。這些症狀發生的時間和持續的時間可能與氟西汀(4~6天)及其活性代謝產物去甲氟西汀(4~16天)較長的半衰期有關。哺乳期:氟西汀及其代謝產物可以分泌至母乳。對乳兒的不良事件已有報道。如果必需服用氟西汀,應停止母乳喂養;然而,如果要繼續母乳喂養,氟西汀應采用最低有效劑量。兒童用藥:由於尚未明確在兒童及青少年(18歲以下)中使用的安全性及療效,因此不推薦在該人群中使用。老年用藥:增加劑量應當慎重,日劑量一般不宜超過40mg。最高推薦劑量是60mg。見【用法用量】。

成分

舒肝解鬱,安神定誌。用於情誌不舒、肝鬱氣滯等精神刺激所致的心煩焦慮,失眠,健忘,更年期症候群,神經官能症等。

抑鬱症:鹽酸氟西汀膠囊用於治療抑鬱症狀,伴有或不伴有焦慮症狀,尤其是不需要鎮靜作用時。強迫症。神經性貪食症:鹽酸氟西汀膠囊用於減少貪食和導瀉行為。

藥理作用

尚不明確。

注意事項

1.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 2.少吃生冷油膩難消化食物。 3.服藥期間要保持情緒樂觀,切忌生氣惱怒。 4.火鬱證者不適用,主要表現為口苦咽幹、麵色紅赤、心中煩熱、脅脹不眠、大便秘結。 5.有高血壓、心髒病、糖尿病、肝病、腎病等慢性病嚴重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6.本品不宜長期服用,服藥3天症狀無緩解,應去醫院就診。 7.嚴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兒童、年老體弱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8.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9.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用。 10.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1.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到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應及時谘詢醫師或藥師。

1.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2. 兒童慎用;3. 老年人慎用;4. 肝腎功能不全患者慎用;5. 避免與單胺氧化酶抑製劑合用;6. 避免與CYP2D6抑製劑合用;7. 避免與5羥色胺受體激動劑合用;8. 避免與抗凝血藥物合用;9. 避免與酒精同服;10. 出現過敏反應立即停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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