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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伐他汀片
辛伐他汀片

辛伐他汀片

處方藥 醫保

通用名稱:辛伐他汀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93910

生產企業: 康普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高脂血症:(1)於原發性高膽固醇血症、雜合子家族性高膽固醇血症或混合性高膽固醇血症的患者,當飲食控製及其他非藥物治療不理想時,辛伐他汀可用於降低升高的總膽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載脂蛋白B和甘油三酯。且辛伐他汀升高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從而降低低密度脂蛋白/高密度脂蛋白和總膽固醇/高密度脂蛋白的比率。(2)對於純合子家族性高膽固醇血症患者,當飲食控製及非飲食療法不理想時,辛伐他汀可用於降低升高的總膽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和載脂蛋白B。2、冠心病:(1)減少死亡的危險性。(2)減少冠心病死亡及非致死性心肌梗死的危險性。(3)減少腦卒中和短暫性腦缺血的危險性。(4)減少心肌血管再通手術(冠狀動脈搭橋術及經皮氣囊冠狀動脈成形術)的危險性。(5)延緩動脈粥樣硬化的進展;包括新病灶及全堵塞的發生。3、患有雜合子家族性高膽固醇血症兒童患者。對於患有雜合子家族性高膽固醇血症的10-17歲的青春期男孩和女孩(至少初潮1年後),結合飲食控製,本品可用於降低總膽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載脂蛋白B和甘油三酯。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辛伐他汀片
辛伐他汀片
富馬酸比索洛爾片
富馬酸比索洛爾片
主要成分

辛伐他汀。

本品主要成分為富馬酸比索洛爾。化學名稱:1-[4-[[2-(1-甲基乙氧基)乙氧基]甲基]-苯氧基]-3-[(1-甲基乙基)氨基]-2-丙醇,(E)-2-丁烯二酸鹽(2:1)分子式:C28H31NO4·1/2C4H4O4分子量:766.97

生產企業

康普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Merck KGaA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93910

注冊證號H20100677

說明
作用與功效

1、高脂血症:(1)於原發性高膽固醇血症、雜合子家族性高膽固醇血症或混合性高膽固醇血症的患者,當飲食控製及其他非藥物治療不理想時,辛伐他汀可用於降低升高的總膽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載脂蛋白B和甘油三酯。且辛伐他汀升高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從而降低低密度脂蛋白/高密度脂蛋白和總膽固醇/高密度脂蛋白的比率。(2)對於純合子家族性高膽固醇血症患者,當飲食控製及非飲食療法不理想時,辛伐他汀可用於降低升高的總膽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和載脂蛋白B。2、冠心病:(1)減少死亡的危險性。(2)減少冠心病死亡及非致死性心肌梗死的危險性。(3)減少腦卒中和短暫性腦缺血的危險性。(4)減少心肌血管再通手術(冠狀動脈搭橋術及經皮氣囊冠狀動脈成形術)的危險性。(5)延緩動脈粥樣硬化的進展;包括新病灶及全堵塞的發生。3、患有雜合子家族性高膽固醇血症兒童患者。對於患有雜合子家族性高膽固醇血症的10-17歲的青春期男孩和女孩(至少初潮1年後),結合飲食控製,本品可用於降低總膽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載脂蛋白B和甘油三酯。

高血壓、冠心病(心絞痛)。伴有左心室收縮功能減退(射血分數≤35%,根據超聲心動圖確定)的中度至重度慢性穩定性心力衰竭。在使用本品前,需要遵醫囑接受ACE抑製劑、利尿劑和選擇性使用強心甙類藥物治療。

用法用量

口服,如需要可掰開服用。1.高膽固醇血症:一般始服劑量為每天10mg,晚間頓服。對於膽固醇水平輕至中度升高的患者,始服劑量為每天5mg。若需調整劑量則應間隔四周以上,最大劑量為每天40mg,晚間頓服。當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水平降至75mg/dL(1.94mmol/L)或總膽固醇水平降至140mg/dL(3.6mmol/L)以下時,應減低辛伐他汀的服用劑量。2.純合子家族性高膽固醇血症:根據對照臨床研究結果,對純合子家族性高膽固醇血症病人,建議辛伐他汀40mg/d晚間頓服,或80mg/d分早晨20mg、午間20mg和晚間40mg三次服用。辛伐他汀應與其他降脂療法聯合應用(如低密度脂蛋白提取法),當無法使用這些方法時,也可單獨應用辛伐他汀。3.冠心病:冠心病患者可以每天晚上服用20mg作為起始劑量,如需要劑量調整,可參考以上說明(高膽固醇血症用法與用量)。4.協同治療:辛伐他汀單獨應用或與膽酸螯合劑協同應用時均有效。對於已同時服用免疫抑製劑類藥物的患者,辛伐他汀的推薦劑量為每天10mg。5.腎功能不全:由於辛伐他汀由腎髒排泄不明顯,故中度腎功能不全病人不必調整劑量;對於嚴重腎功能不全的患者(肌酐清除率小於30ml/min),如使用劑量超過每天10mg時應慎重考慮,並小心使用。

對於所有適應症: 應在造成並可以在進餐時服用本品。用水送服,不應咀嚼。 本品需按照醫生處方使用。 高血壓和心絞痛的治療: 通常每日一次,每次5mg富馬酸比索洛爾。輕度高血壓患者可以從2.5mg富馬酸比索洛爾開始治療.如果效果均不明顯,劑量可增至每日一次,每次10mg寓馬酸比索洛爾。本品劑量應根據個人情況進行調整,應特別注意脈搏和治療效果。 本品宜長期用藥。無醫囑不可改變本藥的劑垃,也不宜終止服藥。如需停藥時,應逐漸停用,不可突然中斷。缺血性心髒病患者尤需特別注意。 慢性穩定性心力衰竭的治療: 慢性穩定性心力衰竭患者,6周內無急性心力衰竭發作且近2周內基礎治療沒有改變。在接受比索洛爾治療前首先接受合適劑量的ACEI(或若ACEI不耐受可按受其它血管擴張藥物治療)、利尿劑及選擇性使用強心甙類藥物的治療。 建議在有治療慢性心力衰竭經驗的醫生指導下使用本品。 使用比索洛爾治療慢性穩定性心力衰竭應從低劑量開始,按以下方案逐漸增加劑量: *1.25mg,每日一次.用藥l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則增加至 *2.5mg,每日一次,繼續用藥l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則增加至 *3.75mg,每日-次,繼續用藥l

副作用

1.對任何成分過敏者。2.活動性肝炎或無法解釋的持續血清氨基轉移酶升高者。3.與四氫萘酚類鈣通道阻滯劑米貝地爾合用。

將不良反應按照係統器官分類並分級。以不良反應發生宰分級的定義如下: 很常見(發生率高於1/10) 常見(發生串低於1/1O) 不常見(發生率低於1/100) 罕見(發生率低於1/1OOO) 非常罕見(發生率低於1/10,000)。 神經係統 特別是在服藥初期,有可能出現中樞神經紊亂及精神紊亂症狀,這些症狀通常很輕,一般在開始服藥後1-2周自然消退。 常見:眩暈、頭痛。 不常見:抑鬱、失眠。 罕見:多夢、幻覺。 眼部   罕見:視覺障礙、淚液分泌減少(使用隱形眼鏡的患者應注意)。 很罕見:結膜炎 耳和迷路係統 罕見:聽覺損害。 心髒 很常見:心動過緩(在慢性心力衰竭患者中)。 常見:心力衰竭加位(在慢性心力衰竭患者中)。 不常見:房室傳導阻滯、心動過緩(在高血壓或心絞痛患者中)、心力衰竭加重(在高血壓或心絞痛患者中)。 血管 常見:肢端冷堪或麻木、在心力衰竭患者中可引起低血壓。 不常見:直立型低血壓。 呼吸道 不常見:有支氣管哮喘或呼吸道阻塞病史的患者,可引起支氣管痙攣。 罕見:過敏性鼻炎。 胃腸道 常見:惡心、嘔吐、腹痛.腹瀉、便秘等胃腸道症狀. 肌肉骨骼和結締組織 不常見:肌肉無力、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1.孕婦: 比索洛爾可能損害孕婦和/或胎兒/新生兒。一般情況下,β一腎上腺素受體拮抗劑能夠降低胎盤灌注,而胎盤灌注與發育遲緩、子宮內死亡、吸收和早產有關;在胎兒和新生兒,可能發生低血糖和心動過緩等不良反應。如果必須使用β一腎上腺素受體阻滯劑,選擇性的β1一腎上腺素受體阻滯劑較為理想。除非明確了必須使用,否則孕婦不能應用比索洛爾。如果必須應用比索洛爾進行治療,應該監測子宮胎盤血流量和胎兒的生長情況。一旦發現對孕婦和胎兒產生有害的作用,應該選擇其它的治療方法。必須對新生兒進行嚴密監測,出生後的前3天最易發生低血糖和心動過緩等症狀。2.哺乳期婦女:本品是否經人乳排泄尚不清楚,因此,不建議哺乳期婦女應用比索洛爾進行治療。兒童用藥:尚無兒科患者應用比索洛爾的經驗,因此本品不能用於兒童。老年用藥:不需要調整劑量。

成分

1、高脂血症:(1)於原發性高膽固醇血症、雜合子家族性高膽固醇血症或混合性高膽固醇血症的患者,當飲食控製及其他非藥物治療不理想時,辛伐他汀可用於降低升高的總膽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載脂蛋白B和甘油三酯。且辛伐他汀升高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從而降低低密度脂蛋白/高密度脂蛋白和總膽固醇/高密度脂蛋白的比率。(2)對於純合子家族性高膽固醇血症患者,當飲食控製及非飲食療法不理想時,辛伐他汀可用於降低升高的總膽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和載脂蛋白B。2、冠心病:(1)減少死亡的危險性。(2)減少冠心病死亡及非致死性心肌梗死的危險性。(3)減少腦卒中和短暫性腦缺血的危險性。(4)減少心肌血管再通手術(冠狀動脈搭橋術及經皮氣囊冠狀動脈成形術)的危險性。(5)延緩動脈粥樣硬化的進展;包括新病灶及全堵塞的發生。3、患有雜合子家族性高膽固醇血症兒童患者。對於患有雜合子家族性高膽固醇血症的10-17歲的青春期男孩和女孩(至少初潮1年後),結合飲食控製,本品可用於降低總膽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載脂蛋白B和甘油三酯。

高血壓、冠心病(心絞痛)。伴有左心室收縮功能減退(射血分數≤35%,根據超聲心動圖確定)的中度至重度慢性穩定性心力衰竭。在使用本品前,需要遵醫囑接受ACE抑製劑、利尿劑和選擇性使用強心甙類藥物治療。

藥理作用

辛伐他汀一般耐受性良好,大部分不良反應輕微且為一過性。在臨床對照試驗中隻有少於2%的病人因辛伐他汀的不良反應而中途停藥。在已有對照組的臨床試驗中,不良反應(分為可能、可疑或肯定)與藥物有關的發生率大於或等於1%的有:腹痛、便秘、胃腸脹氣。發生率在0.5%~0.9%的不良反應有疲乏、無力、頭痛。發現肌病的報告很罕見。下列不良反應的報導曾出現在無對照組臨床試驗或上市後的應用中,如惡心、腹瀉、皮疹、消化不良、瘙癢、脫發、暈眩、肌肉痙攣、肌痛、胰腺炎、感覺異常、外周神經病變、嘔吐和貧血、橫紋肌溶解和肝炎/黃疸罕有發生。包括下列一項或多項特征的明顯的過敏反應綜合征罕有報導,如血管神經性水腫、狼瘡樣綜合征、風濕性多發性肌痛、脈管炎、血小板減少症、嗜酸性粒細胞增多、血沉(ESR)增高、關節炎、關節痛、蕁麻疹、光敏感性、發熱、潮紅、呼吸困難以及不適。實驗室檢查發現:血清氨基轉移酶顯著和持續性升高的情況罕有報導。肝功能檢查異常為輕微或一過性。來源於骨骼肌部分的血清磷酸肌酸激酶(CK)升高的情況也有報告。

注意事項

1.病人接受辛伐他汀治療以前應接受標準膽固醇飲食並在治療過程中繼續使用。2.肝髒反應。本藥應慎用在大量飲酒和/或有肝病曆史的病人。有活動性肝病或無法解釋的氨基轉移酶升高者應禁用辛伐他汀。在臨床實驗中,有少數服用辛伐他汀的患者有顯著的血清氨基轉移酶持續升高(超過正常值3倍以上)的現象。但停藥後,則氨基轉移酶可回複至治療前水平,但無黃疸或其他有關的臨床症狀或體征,亦無過敏現象。建議在治療前對於氨基轉移酶有升高現象的患者應加強檢查並多加留意。如果病人的氨基轉移酶有繼續升高的表現,特別是氨基轉移酶升高超過正常值3倍以上並保持持續,則應予停藥。與其他降脂藥相同,應用辛伐他汀治療的患者氨基轉移酶中等程度升高(低於正常值3倍的情況)亦有報道。這些變化通常在應用辛伐他汀治療後不久即有出現,但一般為一過性且不伴隨任何症狀,所以不必停藥。3.肌肉反應。應用辛伐他汀治療的患者普遍有肌酸激酶(CK,來自骨骼肌)輕微的一過性升高,但這些並無任何臨床意義。對於有彌漫性的肌痛、肌軟弱或/和顯著的肌酸激酶(CK)升高(大於正常值十倍以上)的情況應考慮為肌病,因此應要求病人若發現有不可解釋的上述肌病征象應立即告訴醫生。若發現肌酸激酶(CK)顯著上升或診斷或懷疑肌痛,應立即停止辛伐他汀的治療。對於有急性或嚴重的條件暗示的肌病及有因橫紋肌溶解而導致二次急性腎衰竭傾向的病人應停止甲基羥戊二酰輔酶A(HMG-CoA)還原酶抑製劑的治療。4.眼科檢查。即使在沒有任何藥物治療時,隨著年齡增長晶狀體混濁的發病率亦會增加,長期臨床研究資料顯示,辛伐他汀對人體晶狀體無不良作用。5.純合子型家庭性高膽固醇血症。由於純合子型家族性高膽固醇血症的患者低密度脂蛋白(LDL)受體的完全缺乏的緣故,辛伐他汀對此類病人的治療效果不大理想。6.高三酰甘油血症。辛伐他汀隻有中等程度降低三酰甘油的效果,而不適合治療以三酰甘油升高為主的異常情況(如Ⅰ、Ⅳ、及Ⅴ型高脂血症)。7.對酒精飲用量過大和/或有既往肝髒病史的患者,應謹慎使用本品。

1.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2. 哮喘患者禁用;3. 嚴重心動過緩患者禁用;4. 避免突然停藥;5. 定期監測血壓和心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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