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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酸奧昔康唑乳膏
硝酸奧昔康唑乳膏

硝酸奧昔康唑乳膏

處方藥 非醫保

通用名稱:硝酸奧昔康唑乳膏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120031

生產企業: 湖南中威製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局部用於因紅色毛癬菌、須癬毛癬菌或者絮狀表皮癬菌感染所致的足癬、股癬、體癬,因康秕孢子菌所致的糠疹。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硝酸奧昔康唑乳膏
硝酸奧昔康唑乳膏
氟康唑膠囊
氟康唑膠囊
主要成分

本品活性成份為硝酸奧昔康唑。化學名稱:(順)-1-(2,4-二氯苯基)-2-(咪唑-1-基)-O-(2,4-二氯苄基)-乙酮肟單硝酸鹽。

氟康唑。

生產企業

湖南中威製藥有限公司

海南林恒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120031

國藥準字H20033091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本品局部用於因紅色毛癬菌、須癬毛癬菌或者絮狀表皮癬菌感染所致的足癬、股癬、體癬,因康秕孢子菌所致的糠疹。

本品主要用於以下適應症中病情較重的患者:1.念珠菌病。2.隱球菌病。3.球孢子菌病。 4.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於芽生菌病和組織胞漿菌病的治療。

用法用量

用於成人及12歲以上兒童。局部外用,用藥前請清潔和幹燥患處,然後將乳膏塗於患處及其周圍。具體用量如下:足癬、體癬:每日1-2次,療程2周;足癬:每日1-2次,療程4周;糠疹:每日1次,療程2周。

1、成人:(1)播散性念珠菌病:首次劑量0.4g,以後一次0.2g,一日1次,持續4周,症狀緩解後至少持續2周。(2)食道念珠菌病:首次劑量0.2g,以後一次0.1g,一日1次,至少持續3周,症狀緩解後至少持續2周。根據治療反應,也可加大劑量至一次0.4g,一日1次。(3)口咽部念珠菌病:首次劑量0.2g,以後一次0.1g,一日1次,療程至少2周。(4)念珠菌外陰陰道炎:單劑量,0.15g。(5)預防念珠菌病:有預防用藥指征者0.2~0.4g,一日1次。2、腎功能不全者:若隻需給藥1次,不用調節劑量;需多次給藥時,第一及第二日應給常規劑量,此後應按肌酐清除率來調節給藥劑量,如下表所述:肌酐清除率(ml/分鍾)劑量>50常規劑量11~50常規劑量的一半進行常規透析的病人每次透析後給藥1次。3、小兒:治療方案尚未建立。有資料報道起始劑量按體重一日3~6mg/kg,一日1次,治療少數出生2周至14歲的小兒患者,結果是安全的。

副作用

對硝酸咪康唑或該品其他成分過敏者禁用。

對本品或其他咪唑類藥物有過敏史者禁用。

禁忌

成分

本品局部用於因紅色毛癬菌、須癬毛癬菌或者絮狀表皮癬菌感染所致的足癬、股癬、體癬,因康秕孢子菌所致的糠疹。

本品主要用於以下適應症中病情較重的患者:1.念珠菌病。2.隱球菌病。3.球孢子菌病。 4.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於芽生菌病和組織胞漿菌病的治療。

藥理作用

尚不明確。

1、常見消化道反應,表現為惡心、嘔吐、腹痛或腹瀉等。2、過敏反應可表現為皮疹,偶可發生嚴重的剝脫性皮炎(常伴隨肝功能損害)、滲出性多形紅斑。3、肝毒性治療過程中可發生輕度一過性血清氨基轉移酶升高,偶可出現肝毒性症狀,尤其易發生於有嚴重基礎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4、可見頭暈、頭痛。5、某些患者,尤其有嚴重基礎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可能出現腎功能異常。6、偶可發生周圍血象一過性中性粒細胞減少和血小板減少等血液學檢查指標改變,尤其易發生於有嚴重基礎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

注意事項

1.避免接觸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3.治療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紮,否則可促使致病菌生長。4.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紅腫等情況應停藥,並將局部藥物洗淨,必要時向醫師谘詢。5.用於婦科疾病時:無性生活史的女性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用藥期間注意個人衛生,防止重複感染。6.對該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7.該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8.請將該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9.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該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11.出現局部敏感或過敏反應,應立即停藥並及時谘詢醫生。12.當性伴侶被感染時也應給予適當的治療。13.該品為局部用藥,不得口服;如被意外大量口服,如需要可采用適當的胃排空措。

1.妊娠期的使用氟康唑極少用於妊娠婦女。動物試驗中,僅在出現母體毒性的很高劑量水平觀察到氟康唑對胎兒的不良影響,而這些影響不被認為與治療劑量的氟康唑有相關性。盡管如此,除非病人患有嚴重、甚至威脅生命的真菌感染且預期療效大於對胎兒的潛在危害時,才考慮使用。2.哺乳期的使用在乳汁中的濃度與血藥濃度相似,因此不推薦哺乳期婦女使用。3.少年兒童的使用16歲以下兒童使用本品的資料有限,因此,除非必須使用抗真菌感染治療而又無其他合適藥物可采用時,不推薦將本品用於兒童。4.在極為罕見的有嚴重基礎疾病曾服用多劑氟康唑的死亡病人屍檢中發現有肝壞死。這些病人同時服用了其他多種藥物,其中某些藥物已知有潛在的肝毒性,一些病人的基礎疾病亦可能導致肝壞死。由於沒有證據可以排除上述屍檢結果與氟康唑的關係,在患者的肝酶(如穀丙轉氨酶,穀草轉氨酶)明顯升高時,須權衡繼續氟康唑治療的利害關係。請仔細閱讀說明書並遵醫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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