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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米沙坦膠囊
替米沙坦膠囊

替米沙坦膠囊

處方藥 非醫保

通用名稱:替米沙坦膠囊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100159

生產企業: 施慧達藥業集團(吉林)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於原發性高血壓的治療。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替米沙坦膠囊
替米沙坦膠囊
辛伐他汀片
辛伐他汀片
主要成分

4’-[(2-正丙基-4-甲基-6-(1-甲基苯並咪唑-2-基)-苯並咪唑-1-基)甲基]二苯基-2-羧酸=替米沙坦

本品主要成份為辛伐他汀。

生產企業

施慧達藥業集團(吉林)有限公司

浙江京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100159

國藥準字H20000009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用於原發性高血壓的治療。

1.高脂血症:(1)對於原發性高膽固醇血症、雜合子家族性高膽固醇血症或混合性高膽固醇血症的患者,當飲食控製及其他非藥物治療不理想時,辛伐他汀可用於降低升高的總膽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載脂蛋白B和甘油三脂。且辛伐他汀升高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從而降低低密度脂蛋白/高密度脂蛋白和總膽固醇/高密度脂蛋白的比率。(2)對於純合子家族性高膽固醇血症患者,當飲食控製及非飲食療法不理想時,辛伐他汀可用於降低升高的總膽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和載脂蛋白B。2.冠心病,對冠心病患者,辛伐他汀用於:(1)減少死亡的危險性。(2)減少冠心病死亡及非致死性心肌梗死的危險性。(3)減少腦卒中和短暫性腦缺血的危險性。(4)減少心肌血管再通手術(冠狀動脈搭橋術及經皮氣囊冠狀動脈成形術)的危險性。(5)延緩動脈粥樣硬化的進展,包括新病灶及全堵塞的發生。

用法用量

成人:應個體化給藥。常用初始劑量為每次40mg(1粒),每日一次。在20mg~80mg的劑量範圍內,替米沙坦的降壓療效與劑量有關,若用藥後未達到理想血壓可加大劑量,最大劑量為80mg(2粒),每日一次。本品可與噻嗪類利尿藥如氫氯噻嗪合用,此類利尿藥與本品有協同降壓作用。因替米沙坦在療程開始後四至八周本品才能發揮最大藥效,因此若欲加大藥物劑量時,應對此予以考慮。腎功能不全的病人:輕或中度腎功能不良的病人,服用本品不需調整劑量。替米沙坦不通過血過濾消除。肝功能不全的病人:輕或中度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用量每日

口服:如需要可掰開服用。詳見說明書。

副作用

1、對本品活性成分及任種賦形劑成分過敏者。 2、妊眼中未期及哺乳者。 3、膽道阻塞性疾病忠者。 4、嚴重肝功能不全患者。 5、嚴重腎功能不良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分鍾)。

辛伐他汀一般耐受性良好,大部分不良反應輕微且為一過性。在臨床對照試驗中隻有少於2%的病人因辛伐他汀的不良反應而中途停藥。在已有對照組的臨床試驗中,不良反應(分為可能、可疑或肯定)與藥物有關的發生率大於或等於1%的有:腹痛、便秘、胃腸脹氣。發生率在0.5%~0.9%的不良反應有疲乏、無力、頭痛。發現肌病的報告很罕見。下列不良反應的報導曾出現在無對照組臨床試驗或上市後的應用中,如惡心、腹瀉、皮疹、消化不良、瘙癢、脫發、暈眩、肌肉痙攣、肌痛、胰腺炎、感覺異常、外周神經病變、嘔吐和貧血、橫紋肌溶解和肝炎/黃疸罕有發生。包括下列一項或多項特征的明顯的過敏反應綜合征罕有報導,如血管神經性水腫、狼瘡樣綜合征、風濕性多發性肌痛、脈管炎、血小板減少症、嗜酸性粒細胞增多、血沉(ESR)增高、關節炎、關節痛、蕁麻疹、光敏感性、發熱、潮紅、呼吸困難以及不適。實驗室檢查發現:血清氨基轉移酶顯著和持續性升高的情況罕有報導。肝功能檢查異常為輕微或一過性。來源於骨骼肌部分的血清磷酸肌酸激酶(CK)升高的情況也有報告。

禁忌

成分

用於原發性高血壓的治療。

1.高脂血症:(1)對於原發性高膽固醇血症、雜合子家族性高膽固醇血症或混合性高膽固醇血症的患者,當飲食控製及其他非藥物治療不理想時,辛伐他汀可用於降低升高的總膽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載脂蛋白B和甘油三脂。且辛伐他汀升高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從而降低低密度脂蛋白/高密度脂蛋白和總膽固醇/高密度脂蛋白的比率。(2)對於純合子家族性高膽固醇血症患者,當飲食控製及非飲食療法不理想時,辛伐他汀可用於降低升高的總膽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和載脂蛋白B。2.冠心病,對冠心病患者,辛伐他汀用於:(1)減少死亡的危險性。(2)減少冠心病死亡及非致死性心肌梗死的危險性。(3)減少腦卒中和短暫性腦缺血的危險性。(4)減少心肌血管再通手術(冠狀動脈搭橋術及經皮氣囊冠狀動脈成形術)的危險性。(5)延緩動脈粥樣硬化的進展,包括新病灶及全堵塞的發生。

藥理作用

注意事項

1.孕婦和哺乳期婦女慎用;2.嚴重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腎功能不全患者應在醫生指導下使用;4.可能引起低血壓,應避免駕駛或操作機械;5.可能引起高鉀血症,應定期檢測血鉀水平。

1.病人接受辛伐他汀治療以前應接受標準膽固醇飲食並在治療過程中繼續使用。 2.肝髒反應。本藥應慎用在大量飲酒和/或有肝病曆史的病人。有活動性肝病或無法解釋的氨基轉移酶升高者應禁用辛伐他汀。在臨床實驗中,有少數服用辛伐他汀的患者有顯著的血清氨基轉移酶持續升高(超過正常值3倍以上)的現象。但停藥後,則氨基轉移酶可回複至治療前水平,但無黃疸或其它有關的臨床症狀或體征,亦無過敏現象。建議在治療前對於氨基轉移酶有升高現象的患者應加強檢查並多加留意。如果病人的氨基轉移酶有繼續升高的表現,特別是氨基轉移酶升高超過正常值3倍以上並保持持續,則應予停藥。與其它降脂藥相同,應用辛伐他汀治療的患者氨基轉移酶中等程度升高(低於正常值3倍的情況)亦有報道。這些變化通常在應用辛伐他汀治療後不久即有出現,但一般為一過性且不伴隨任何症狀,所以不必停藥。 3.肌肉反應。應用辛伐他汀治療的患者普遍有肌酸激酶(CK,來自骨骼肌)輕微的一過性升高,但這些並無任何臨床意義。對於有彌漫性的肌痛、肌軟弱或/和顯著的肌酸激酶(CK)升高(大於正常值十倍以上)的情況應考慮為肌病,因此應要求病人若發現有不可解釋的上述肌病征象應立即告訴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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