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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氯芬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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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氯芬片
巴氯芬片

巴氯芬片

非處方藥 醫保乙類 國產

通用名稱:巴氯芬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9980103

生產企業: 福安藥業集團寧波天衡製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於緩解由以下疾病引起的骨骼肌痙攣: 1、多發性硬化、脊髓空洞症、脊髓腫瘤、橫貫性脊髓炎脊髓外傷運動神經元病。 2、腦血管病、腦性癱瘓、腦膜炎顱腦外傷。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巴氯芬片
巴氯芬片
安宮牛黃丸
安宮牛黃丸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巴氯芬。

牛黃、水牛角濃縮粉、人工麝香、珍珠、朱砂、雄黃、黃連、黃芩、梔子、鬱金、冰片。

生產企業

福安藥業集團寧波天衡製藥有限公司

北京同仁堂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製藥廠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19980103

國藥準字Z11020193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本品用於緩解由以下疾病引起的骨骼肌痙攣: 1、多發性硬化、脊髓空洞症、脊髓腫瘤、橫貫性脊髓炎脊髓外傷運動神經元病。 2、腦血管病、腦性癱瘓、腦膜炎顱腦外傷。

清熱解毒,鎮驚開竅。用於熱病,邪入心包,高熱驚厥,神昏譫語;中風昏迷及腦炎、腦膜炎、中毒性腦病、腦出血、敗血症見上述證候者。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1次;小兒三歲以內一次1/4丸,四歲至六歲一次1/2丸,一日1次;或遵醫囑。

副作用

不良反應主要是於治療開始時、劑量增加過快、劑量過大的患者,不良反應常為暫時性的,減少劑量後可減弱或消失;其程度也較輕,一般不需停藥。對有精神病史者或伴有腦血管疾病(如:中風)和老年患者,不良反應可能較為嚴重。 1、中樞神經係統:治療開始時常出現日間鎮靜、嗜睡和惡心等不良反應,偶見出現口幹、呼吸抑製、頭暈、無力、虛脫、精神錯亂、暈眩、惡心、嘔吐、頭痛和失眠。 2、神經精神病學的表現偶有或罕見報道有:欣快、抑鬱、感覺異常、肌痛、肌無力、共濟失調、震顫、眼球震顫、調節紊亂、幻覺、惡夢。上述症狀常難以與疾病本身的表現相區別。可能會降低驚厥閾,並引起驚厥發作,癲癇患者尤應注意。 3、胃腸道:偶有輕度的胃腸功能紊亂(便秘、腹瀉)。 4、心血管係統:偶會發生低血壓、心血管功能降低。 5、泌尿生殖係統:偶見或罕見排尿困難、尿頻、遺尿。這些常難於與疾病本身的表現相區別。 6、其他副作用:罕見或個別病例有視力障礙、味覺障礙、多汗、皮疹、肝功能損害。某些病人對藥物可顯反常的反應而表現為痙攣狀態加重。可能會出現肌張力過低,使病人更難於行走或照料自己,這種情況通常在調節劑量後可緩解(如:減少日間劑量,可能的話,

有文獻報道不當使用本品致體溫過低,亦有個別患者引起過敏反應。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在妊娠期間,尤其在最初3個月,隻有在搶救生命時才能使用本藥,應仔細權衡治療對母親和胎兒之間的利弊。巴氯芬可通過胎盤屏障。母親服用治療劑量的巴氯芬,活性物質可進入乳汁,但量甚少,對嬰兒影響不大。 兒童用藥:見 老年用藥:見

成分

本品用於緩解由以下疾病引起的骨骼肌痙攣: 1、多發性硬化、脊髓空洞症、脊髓腫瘤、橫貫性脊髓炎脊髓外傷運動神經元病。 2、腦血管病、腦性癱瘓、腦膜炎顱腦外傷。

清熱解毒,鎮驚開竅。用於熱病,邪入心包,高熱驚厥,神昏譫語;中風昏迷及腦炎、腦膜炎、中毒性腦病、腦出血、敗血症見上述證候者。

藥理作用

    本品為解痙藥,是γ-氨基丁酸(GABA)的衍生物,為作用於脊髓的骨骼肌鬆弛劑、鎮靜劑。該藥通過激動GABAβ-受體而使興奮性氨基酸如穀氨酸、門冬氨酸的釋放受到抑製,從而抑製單突觸和多突觸反射在脊髓的傳遞而起到解痙作用。

注意事項

痙攣狀態合並精神障礙、精神分裂症或意識錯亂狀態的病人,因病情可能惡化,應慎用巴氯芬,並對 病人進行嚴密監護。對伴有癲癇的痙攣狀態患者,除繼續使用適當的抗驚厥藥治療外,可在適當的監護下 使用巴氯芬。 對有消化性潰瘍或有該病史的患者,以及患有腦血管病、呼吸、肝、腎功能衰竭者,也應慎用巴氯芬。 因神經源性的原因而影響膀胱排空的病人,使用巴氯芬治療期間可有改善。然而,對已患有括約肌張力過高的病人,可能引起急性尿瀦留,應慎用巴氯芬。 有報告使用巴氯芬特別是長期使用者突然停藥,可發生焦慮、意識錯亂狀態、幻覺、精神病、躁狂或偏執狀態、驚厥(癲癇持續狀態)、心動過速,並且可出現一種反跳現象,使痙攣狀態一過性加重。除非發生嚴重的不良反應,應通過逐漸減少劑量而終止治療(大約需1-2周以上)。 由於有報告在極個別病例中引起血清穀草轉氨酶(AST)、堿性磷酸酶和血糖升高,對肝病或糖尿病患者應定期作有關實驗室檢查,以確證上述已有的疾病與藥物的誘導無關。巴氯芬的鎮靜作用可使患者的反應能力受影響,應激性降低。因此患者駕駛車輛或操縱機器時應小心注意。 應遠離兒童放置。

1.本品為熱閉神昏所設,寒閉神昏不得使用。 2.本品處方中含麝香,芳香走竄,有損胎氣,孕婦慎用。 3.服藥期間飲食宜清淡,忌食辛辣油膩之品,以免助火生痰。 4.本品處方中含朱砂、雄黃,不宜過量久服,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 5.在治療過程中如出現肢寒畏冷,麵色蒼白,冷汗不止,脈微欲絕,由閉證變為脫證時,應立即停藥。 6.高熱神昏,中風昏迷等口服本品困難者,當鼻飼給藥。 7.孕婦及哺乳期婦女、兒童、老年人使用本品應遵醫囑。 8.過敏體質者慎用。 9.兒童必須在成人的監護下使用。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 11.服用前應除去蠟皮、塑料球殼及玻璃紙;本品不可整丸吞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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