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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孢氨苄甲氧苄啶膠囊
頭孢氨苄甲氧苄啶膠囊

頭孢氨苄甲氧苄啶膠囊

處方藥 非醫保

通用名稱:頭孢氨苄甲氧苄啶膠囊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44025263

生產企業: 廣東三藍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於耐青黴素的葡萄球菌、鏈球菌、肺炎球菌、大腸杆菌等的感染。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頭孢氨苄甲氧苄啶膠囊
頭孢氨苄甲氧苄啶膠囊
頭孢克肟幹混懸劑
頭孢克肟幹混懸劑
主要成分

本品為複方製劑,其組份為每粒含頭孢氨苄0.125g,甲氧苄啶25mg。

本品主要成份為頭孢克肟

生產企業

廣東三藍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哈爾濱凱程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44025263

國藥準字H20060266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用於耐青黴素的葡萄球菌、鏈球菌、肺炎球菌、大腸杆菌等的感染。

本品適用於對頭孢克肟敏感的鏈球菌屬(腸球菌除外),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蘭漢球菌、大腸杆菌、克雷伯杆菌屬、沙雷菌屬、變形杆菌屬及流感杆菌等引起的下列細菌感染性疾病:1、支氣管炎、支氣管擴張症(感染時),慢性呼吸係統感染疾病的繼發感染,肺炎;2、腎盂腎炎、膀胱炎、淋球菌性尿道炎;3、膽囊炎、膽管炎;4、猩紅熱;5、中耳炎、副鼻竇炎。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2粒,一日4次,兒童酌減或遵醫囑。

服用時加水20ml衝服。成人及體重30公斤以上兒童:口服,每次50~100mg,...

副作用

1.對頭孢菌素或青黴素過敏者禁用2.對甲氧苄啶過敏者禁用。3.新生兒、早產兒禁用。4.嚴重肝腎疾病患者禁用。5.血液病患者禁用。

在總病例12,879例中,發現包括臨床檢查值異常在內共294例(2.58%)的不良反應。這些不良反應包括腹瀉等消化道症狀112例(0.897%),皮疹等皮膚症狀29例(0.23%),另外,臨床檢查值異常包括GPT升高78例(0.61%),GOT升高58例(0.45%),嗜酸細胞增多26例(0.20%)等。   ⒈嚴重不良反應:   ⑴休克:由於引起休克(

禁忌

成分

用於耐青黴素的葡萄球菌、鏈球菌、肺炎球菌、大腸杆菌等的感染。

本品適用於對頭孢克肟敏感的鏈球菌屬(腸球菌除外),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蘭漢球菌、大腸杆菌、克雷伯杆菌屬、沙雷菌屬、變形杆菌屬及流感杆菌等引起的下列細菌感染性疾病:1、支氣管炎、支氣管擴張症(感染時),慢性呼吸係統感染疾病的繼發感染,肺炎;2、腎盂腎炎、膀胱炎、淋球菌性尿道炎;3、膽囊炎、膽管炎;4、猩紅熱;5、中耳炎、副鼻竇炎。

藥理作用

1.惡心、嘔吐、腹瀉和腹部不適較為多見。2.皮疹、藥物熱等過敏反應。少見偶可發生過敏性休克。3.頭暈、複視、耳鳴、抽搐等神經係統反應。4.應用本品期間偶有出現腎損害。5.偶有患者出現血清氨基轉移酶升高、Coombs試驗陽性。溶血性貧血罕見,中性粒細胞減少和偽膜性結腸炎也有報告。6.甲氧苄啶對葉酸代謝的幹擾可產生血液係統不良反應,可出現白細胞減少,血小板減少或高鐵血紅蛋白性貧血。一般白細胞及血小板減少係輕度,及時停藥可恢複,也可加用葉酸製劑。

該品為口服第三代頭孢黃連素,抗菌譜廣,對部分革蘭氏陽性菌及陰性菌均有抗菌活性,特別是對革蘭氏陽性菌中的鏈球菌(腸球菌除處)、肺炎球菌,革蘭氏陰性菌中的淋球菌、布蘭漢氏球菌、大腸菌、克雷伯氏屬、沙雷氏屬、變形杆菌、流感杆菌等有較強的抗菌作用,其作用機製為阻止細菌細胞壁的合成,其作用點因細菌的種類而異,與青黴素結合蛋白(PBP)中的PBP1(1a,1b,1c)以及PBP3有較高親合性。該品對各種細菌產生的β-內酰胺酶具有較強的穩定性。

注意事項

1.用本品前須詳細詢問患者對頭孢菌素類、青黴素類及其它藥物過敏史,有青黴素類藥物過敏性休克史不可應用本品,其它患者應用本品時必須注意頭孢菌素類與青黴素類存在交叉過敏反應的機會約5%~7%,需在嚴密觀察下慎用。一旦發生過敏性反應,立即停用藥物。如發生過敏性休克,必須立即就地搶救,包括保持氣道通暢、吸氧和腎上腺素、糖皮質激素的應用等措施。2.有胃腸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潰瘍性結腸炎、局限性腸炎或抗菌藥物相關性結腸炎(頭孢菌素很少產生偽膜性腸炎)者以及腎功能減退者應慎用本品。3.對診斷的幹擾:應用本品時可出現直接Coombs試驗陽性反應和尿糖假陽性反應(硫酸銅法)少數患者的堿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轉移酶和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皆可升高。4.每天口服劑量超過4g(無水頭孢氨苄)時。應考慮改用注射用頭孢菌素類藥物。5.頭孢氨苄主要經腎排出,腎功能減退患者應用本品須減量。6.下列情況應慎用:肝功能損害;由於葉酸缺乏的巨幼紅細胞性貧血或其它血液係統疾病;腎功能損害。7.本品為口服製劑,不宜用於嚴重感染。請仔細閱讀說明書並遵醫囑使用。

1、為防止耐藥菌株的出現,在使用該品前原則上應確認敏感性,將劑量控製在控製疾病所需最小劑量。   ⒉對於嚴重腎功能障礙患者,由於藥物在血液中可維持濃度,因此應根據腎功能狀況適當減量,給藥間隔應適當增大。   ⒊下列患者慎重給藥:   ⑴對青黴素類有過敏史的患者。   ⑵本人或父母、兄弟中,具有易引起支氣管哮喘、皮疹、蕁麻疹等過敏症狀體質的患者。   ⑶嚴重的腎功能障礙患者。   ⑷經口給藥困難或非經口營養患者,全身惡液質狀患者。(因時有出現維生素K缺乏症狀,應注意觀察)。   ⒋由於有可能出現休克,給藥前應充分詢問病史。   ⒌不要將牛奶、果汁等與藥混合後放置。   ⒍對臨床檢驗結果的影響:   ⑴除試紙反應以外,對斑氏試劑、亞鐵試劑、尿糖試藥丸進行尿糖檢查,有假陽性出現的可能性,應予以注意。   ⑵有出現直接庫姆斯試驗陽性的可能性,應予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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