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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馬酸喹硫平片
富馬酸喹硫平片

富馬酸喹硫平片

處方藥 非醫保 國產

通用名稱:富馬酸喹硫平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30742

生產企業: 蘇州第壹製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各型精神分裂症。本品不僅對精神分裂症陽性症狀有效,對陰性症狀也有一定效果。也可以減輕與精神分裂症有關的情感症狀如抑鬱、焦慮及認知缺陷症狀。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富馬酸喹硫平片
富馬酸喹硫平片
拉莫三嗪片
拉莫三嗪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富馬酸喹硫。其化學名稱為:11-{4-[2-(2-羥乙氧基)乙基-1-呱嗪]}二苯駢(b,f)(1,4)硫氮雜1/2富馬酸鹽。

本品活性成份為拉莫三嗪。

生產企業

蘇州第壹製藥有限公司

三金集團湖南三金製藥有限責任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30742

國藥準字H20143194

說明
作用與功效

各型精神分裂症。本品不僅對精神分裂症陽性症狀有效,對陰性症狀也有一定效果。也可以減輕與精神分裂症有關的情感症狀如抑鬱、焦慮及認知缺陷症狀。

癲癇:對12歲以上兒童及成人的單藥治療:簡單部分性發作複雜部分性發作繼發性全身強直-陣攣性發作原發性全身強直-陣攣性發作目前暫不推薦對12歲以下兒童采用單藥治療,因為尚未得到對這類特殊目標人群所進行的對照試驗的相應數據。2歲以上兒童及成人的添加療法:簡單部分性發作複雜部分性發作繼發性全身強直-陣攣性發作原發性全身強直-陣攣性發作本品也可用於治療合並有Lennox-Gastaut綜合征的癲癇發作。

用法用量

每日兩次給藥,飯前飯後均可。成人前4天治療期的日總劑量為50毫克(第一日),10...

單藥治療:12歲以上患者本藥單藥治療的初始劑量是25mg,每日一次,連服2周;隨後用50mg,每日1次,連服兩周。此後,每隔1-2周增加劑量,最大增加量為50-100mg,直至達到最佳療效,通常達到最佳療效的維持劑量為100-200mg/日,每日一次或分兩次給藥。其他詳見說明書。

副作用

頭暈、嗜睡、直立性低血壓、心悸、口幹、食欲不振和便秘。亦可引起體重增加、腹痛,無症狀性ALP增高與血總膽固醇和甘油三酯增高。錐體外係不良反應少見。偶可引起興奮與失眠。

禁用於曾對拉莫三嗪過敏的患者。

禁忌

成分

各型精神分裂症。本品不僅對精神分裂症陽性症狀有效,對陰性症狀也有一定效果。也可以減輕與精神分裂症有關的情感症狀如抑鬱、焦慮及認知缺陷症狀。

癲癇:對12歲以上兒童及成人的單藥治療:簡單部分性發作複雜部分性發作繼發性全身強直-陣攣性發作原發性全身強直-陣攣性發作目前暫不推薦對12歲以下兒童采用單藥治療,因為尚未得到對這類特殊目標人群所進行的對照試驗的相應數據。2歲以上兒童及成人的添加療法:簡單部分性發作複雜部分性發作繼發性全身強直-陣攣性發作原發性全身強直-陣攣性發作本品也可用於治療合並有Lennox-Gastaut綜合征的癲癇發作。

藥理作用

在本藥作為單藥治療的試驗中,不良反應的報導包括頭痛、疲倦、皮疹、惡心、頭暈、嗜睡和失眠。在臨床雙盲、添加試驗中,服用拉莫三嗪的病人中皮疹的發生率高達10%,服用安慰劑的病人為5%。2%的病人因皮疹導致停止拉莫三嗪的治療。這種皮疹在外觀上一般是斑丘疹,通常在治療開始的前8周出現,停用拉莫三嗪後消失。罕見的、嚴重的皮疹,包括Stevens-Johnson綜合征和中毒性表皮壞死溶解(Lyell綜合征)已經有報道,後者會引發高死亡率。

注意事項

1.由於本品經肝髒代謝,因此,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慎用。如需使用本品治療的病人應注意劑量的選擇,並監測肝功能情況。2.本品應慎用於已知有心血管疾病、腦血管疾病或其它有低血壓傾向的病人。 富馬酸喹硫平可能會導致直立性低血壓,尤其是在最初的加藥期:在老年患者中上述現象較年輕患者多見。如在劑量遞增過程中出現低血壓,應返回至前一較低的劑量。在臨床試驗中,使用本品不伴發持久性Q-Tc間期延長,但與其它抗精神病藥物一樣,如果將本品與其它己知會延長Q-Tc間期的藥物合用時應當謹慎,尤其是用於老年人時。3.與其它抗精神病藥物一樣,當本品用於治療有抽搐病史的患者時應慎用。4.抗精神病藥物治療會伴發神經阻滯劑惡性綜合症征。臨床表現包括高熱、精神狀態改變、肌肉強直、植物神經功能紊亂、肌酸磷酸激酶活性增加、橫紋肌溶解和急性腎功能衰竭,若使用本品治療的過程中出現此種情況,應停用本品並給予適當的治療。5.與其它抗精神病藥物一樣,長期服用本品治療也有導致遲發性運動障礙的可能性,如果出現遲發性運動障礙的體征和症狀,應考慮減少本品劑量或停用。6.在接受長期富馬酸喹硫平治療的患者中,發現有晶體的變化,但其與使用本品的因果關係

有皮膚不良反應的報告,一般發生在拉莫三嗪(利必通)開始治療的前8周。大多數皮疹是輕微的和自限性的。但是,曾罕見嚴重的、危及生命的皮疹,包括Stevens-Johnson綜合征(SJS)和毒性上皮壞死溶解(TEN)的報道(參見[不良反應])。嚴重皮疹如SJS綜合征,在成人及12歲以上兒童的發生率約為1:1000。12歲以下兒童發生的危險高於成人。有研究表明12歲以下兒童發生皮疹且需住院治療的比率為1:300~1:100(參見[不良反應])。兒童最初發生的皮疹可能會被誤認為是感染;在本品治療的前8周,如果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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