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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膽瀉肝顆粒
龍膽瀉肝顆粒

龍膽瀉肝顆粒

非處方藥 醫保

通用名稱:龍膽瀉肝顆粒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Z19991053

生產企業: 廣西百琪藥業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肝膽,利濕熱。用於肝膽濕熱所致的頭暈目赤,耳鳴耳聾,耳部疼痛,脅痛口苦。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龍膽瀉肝顆粒
龍膽瀉肝顆粒
托伐普坦片
托伐普坦片
主要成分

龍膽、柴胡、黃芩、梔子(炒)、澤瀉、關木通、車前子(鹽炒)、當歸(酒炒)、地黃、炙甘草。

主要成分為托伐普坦。

生產企業

廣西百琪藥業有限公司

浙江大塚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Z19991053

國藥準字H20110115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清肝膽,利濕熱。用於肝膽濕熱所致的頭暈目赤,耳鳴耳聾,耳部疼痛,脅痛口苦。

本品用於治療臨床上明顯的高容量性和正常容量性低鈉血症(血鈉濃度<125mEq/L,或低鈉血症不明顯但有症狀並且限液治療效果不佳),包括伴有心力衰竭、肝硬化以及抗利尿激素分泌異常綜合征(SIADH)的患者。其餘詳見說明書。

用法用量

開水衝服,一次1袋,一日2次。

本品通常的起始劑量是15mg,每日一次,餐前餐後服藥均可。詳見說明書。

副作用

1.孕婦,年老體弱,大便溏軟者慎用。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詳見說明書。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目前對懷孕婦女使用托伐普坦片尚無足夠且具有良好對照的研究。在動物試驗中,發生了顎裂、短肢、小眼畸形、骨骼畸形、胎仔體重下降、骨化延遲、胚胎死亡。本品沒有在孕婦中進行對照試驗。對於孕婦能否使用托伐普坦,僅在判定治療獲益大於對胎兒的危險性後方可在孕期使用本品。本品對人體分娩、生產的影響尚不清楚。本品在乳汁中是否有分布尚不清楚。哺乳期大鼠經口給予托伐普坦時,托伐普坦可經乳汁排泄。由於很多藥物都可經人乳汁排泄,且托伐普坦可能會給乳幼兒帶來嚴重的不良反應,所以應根據需要決定母親服用分托伐普坦或停止哺乳。兒童用藥:本品在18歲以下兒童及青少年中用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確立,不推薦本品用於18歲以下的兒童及青少年。老年用藥:在臨床試驗中所有接受托伐普坦片治療的低血鈉症患者中,42%的人年齡≥65歲,19%的患者年齡≥75歲。在安全性和有效性上未觀察到老年患者和年輕患者的差別,且在其他臨床經驗中,老年患者和年輕患者的反應也沒有不同,但是不能排除某些老年患者的敏感性更高。年齡增加對托伐普坦血藥濃度沒有影響。

成分

清肝膽,利濕熱。用於肝膽濕熱所致的頭暈目赤,耳鳴耳聾,耳部疼痛,脅痛口苦。

本品用於治療臨床上明顯的高容量性和正常容量性低鈉血症(血鈉濃度<125mEq/L,或低鈉血症不明顯但有症狀並且限液治療效果不佳),包括伴有心力衰竭、肝硬化以及抗利尿激素分泌異常綜合征(SIADH)的患者。其餘詳見說明書。

藥理作用

尚不明確。

注意事項

1.孕婦,年老體弱,大便溏軟者慎用。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3.服本藥時不宜同時服滋補性中成藥。4.有高血壓、心律失常、心髒病、肝病、腎病、糖尿病等慢性病嚴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療的患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5.服藥三天後症狀未改善,或出現其他嚴重症狀時,應停藥,並去醫院就診。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兒、年老體弱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7.長期服用應向醫師谘詢。8.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9.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10.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11.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1. 孕婦和哺乳期婦女慎用;2. 嚴重腎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 低鈉血症患者慎用;4. 監測血壓和電解質水平;5. 避免與CYP3A4強抑製劑或誘導劑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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