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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方磺胺甲噁唑片
複方磺胺甲噁唑片

複方磺胺甲噁唑片

處方藥 醫保

通用名稱:複方磺胺甲噁唑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50020476

生產企業: 重慶三峽雲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近年來由於許多臨床常見病原菌對本品常呈現耐藥,故治療細菌感染需參考藥敏結果,本品的主要適應症為敏感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複方磺胺甲噁唑片
複方磺胺甲噁唑片
雷貝拉唑鈉腸溶片
雷貝拉唑鈉腸溶片
主要成分

本品為複方製劑,每片含活性成分磺胺甲惡唑0.4g和甲氧苄啶0.08g。

主要成份:雷貝拉唑鈉。

生產企業

重慶三峽雲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山東新華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50020476

國藥準字H20080683

說明
作用與功效

近年來由於許多臨床常見病原菌對本品常呈現耐藥,故治療細菌感染需參考藥敏結果,本品的主要適應症為敏感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

胃潰瘍、十二指腸潰瘍、吻合口潰瘍、反流性食管炎、卓-艾氏(Zollinger-Ellison)綜合征。

用法用量

1.成人常用量: (1)治療細菌性感染,一次甲氧苄啶160mg和磺胺甲惡唑800mg,每12小時服用1次。 (2)治療卡氏肺孢子蟲肺炎,一次甲氧苄啶3.75~5mg/kg,磺胺甲惡唑18.75~25mg/kg,每6小時服用1次。 (3)成人預防用藥:初予甲氧苄啶160mg和磺胺甲惡唑800mg,一日2次,繼以相同劑量一日服1次,或一周服3次。 2.小兒常用量:2月以下嬰兒禁用: (1)治療細菌感染,2個月以上體重40kg以下的嬰幼兒按體重口服一次SMZ20~30mg/kg及TMP4~6mg/kg,每12小時1次;體重40kg的小兒劑量同成人常用量。 (2)治療寄生蟲感染如卡氏肺孢子蟲肺炎,按體重一次口服SMZ18.75~25mg/kg及TMP3.75~5mg/kg,每6小時1次。 (3)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發作的療程至少10~14日。 (4)尿路感染的療程7~10日。 (5)細菌性痢疾的療程為5~7日。 (6)兒童急性中耳炎的療程為10日。 (7)卡氏肺孢子蟲肺炎的療程為14~21日。

通常,成人每日口服1次雷貝拉唑鈉計10mg,根據病情也可每日口服1次20mg。在...

副作用

1.對SMZ和TMP過敏者禁用; 2.由於該品阻止葉酸的代謝,加重巨幼紅細胞性貧血患者葉酸鹽的缺乏,所以該病患者禁用該品。 3.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該品。 4.小於2個月的嬰兒禁用該品。 5.重度肝腎功能損害者禁用該品。

據報告,在日本總病例1,244例中,有22例(1.77%)出現了不良反應。此外,據報告有82例(6.59%)的臨床檢查值出現異常(至獲認可時)。  1.嚴重的不良反應 (1)休克:有報告指出,類似藥物(奧美拉唑、蘭索拉唑)偶會引起過敏反應或休克。因此,當見有異常狀況時,應終止用藥,並采取適當的處置。 (2)全血細胞減少、血小板減少、粒細胞缺乏症:有全血細胞減少(概率不明)、血小板減少(0.1~5%不滿)、粒細胞缺乏症(概率不明)出現,一旦確診,應終止服用,給予適當處置。另外,類似藥物(奧美拉唑、蘭索拉唑)有溶血性貧血的報告。肝功能障礙:因為有肝功能障礙(0.1~5%不滿)、黃疸(概率不明)的情況,所以一旦確認,應終止服用,給予適當處置。  2.嚴重的不良反應(國外病例)  視力障礙:在國外有使用類似藥物(奧美拉唑)而引起視力障礙的報告。  3.其它不良反應(詳見說明書)   注 1:如出現此類症狀,應終止用藥。  注 2:用藥期間宜定期進行血液學檢查。如發現異常時,應采取終止用藥並適當的處置。  注 3:用藥期間宜定期進行血液生化學檢查。如發現異常時,應采取終止用藥並適當的處置。  注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1.對於孕婦或有可能妊娠的婦女,隻有在其治療有益性大於危險性的前提下方可使用。 [據報告,在動物實驗中(大鼠經口400mg/kg,家兔靜脈注射30mg/kg),見有胎兒毒性(大鼠呈骨化延遲,家兔呈體重低下、骨化延遲)。]  2.宜避免用於哺乳期婦女,不得已而必須用藥時,則應暫停給嬰兒哺乳。[據報告,在動物試驗中觀察到本藥向乳汁中轉移。]  兒童用藥:對兒童的安全性尚未確定(沒有使用經驗)。 老年用藥:本藥主要通過肝髒代謝,一般高齡者功能低下,會產生副作用,如發生嚴重副作用時,要暫停

藥理作用

本品為複方製劑,每片含活性成分磺胺甲惡唑0.4g和甲氧苄啶0.08g。 1.過敏反應較為常見 ,可表現為藥疹,嚴重者可發生滲出性多形紅斑、剝脫性皮炎和大皰表皮鬆解萎縮性皮炎等;也有表現為光敏反應、藥物熱、關節及肌肉疼痛、發熱等血清病樣反應。偶見過敏性休克。 2.中性粒細胞減少或缺乏症、血小板減少症及再生障礙性貧血。患者可表現為咽痛、發熱、蒼白和出血傾向。 3.溶血性貧血及血紅蛋白尿。這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的患者應用磺胺藥後易於發生,在新生兒和小兒中較成人為多見。 4.高膽紅素血症和新生兒核黃疸。由於該品與膽紅素競爭蛋白結合部位,可致遊離膽紅素增高。新生兒肝功能不完善,對膽紅素處理差,故較易發生高膽紅素血症和新生兒黃疸,偶可發生核黃疸。 5.肝髒損害。可發生黃疸、肝功能減退,嚴重者可發生急性肝壞死。 6.腎髒損害。可發生結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發生間質性腎炎或腎小管壞死的嚴重不良反應。 7.惡心、嘔吐、胃納減退、腹瀉、頭痛、乏力等,一般症狀輕微。偶有患者發生艱難梭菌腸炎,此時需停藥。 8.甲狀腺腫大及功能減退偶有發生。 9.中樞神經係統毒性反應偶可發生,表現為精神錯亂、定向力障礙、幻覺、欣快感或抑鬱感。 10.偶可發生無菌性腦膜炎,有頭痛、頸項強直、惡心等表現。 該品所致的嚴重不良反應雖少見,但常累及各器官並可致命,如滲出性多形紅斑、剝脫性皮炎、大皰表皮鬆解萎縮性皮炎、暴發性肝壞死、粒細胞缺乏症、再生障礙性貧血等血液係統異常。艾滋病患者的上述不良反應較非艾滋病患者為多見。

注意事項

1.因不易清除細菌,下列疾病不宜選用本品作治療或預防用藥: (1)中耳炎的預防或長程治療。 (2)A組溶血性鏈球菌扁桃體和咽炎。 2.交叉過敏反應。對一種磺胺藥呈現過敏的患者對其他磺胺藥也可能過敏。 3、肝髒損害。可發生黃疸、肝功能減退,嚴重者可發生急性肝壞死,故有肝功能損害患者宜避免應用。4、腎髒損害。可發生結晶尿、血尿和管型尿,故服用本品期間應多飲水,保持高尿流量,如應用本品療程長、劑量大時,除多飲水外,宜同服碳酸氫鈉,以防止此不良反應。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應用本品易致腎損害,應慎用或避免應用本品。腎功能減退患者不宜應用本品。5、對呋塞米、碸類、噻嗪類利尿藥、磺脲類、碳酸酐酶抑製藥呈現過敏的患者,對磺胺藥亦可過敏。6、下列情況應慎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血卟啉症、葉酸缺乏性血液係統疾病、失水、艾滋病、休克和老年患者。 7、用藥期間須注意檢查: (1)全血象檢查,對療程長、服用劑量大、老年、營養不良及服用抗癲癇藥的患者尤為重要。 (2)治療中應定期尿液檢查(每2~3日查尿常規一次)以發現長療程或高劑量治療時可能發生的結晶尿。 (3)肝、腎功能檢查。8、嚴重感染者應測定血藥濃度,對大多數感染疾患者遊離磺胺濃度達50~150μg/ml(嚴重感染120~150μg/ml)可有效。總磺胺血濃度不應超過200μg/ml,如超過此濃度,不良反應發生率增高。9、不可任意加大劑量、增加用藥次數或延長療程,以防蓄積中毒。10、由於本品能抑製大腸杆菌的生長,妨礙B族維生素在腸內的合成,故使用本品超過一周以上者,應同時給予維生素B以預防其缺乏。 11、如因服用本品引起葉酸缺乏時,可同時服用葉酸製劑,後者並不幹擾TMP的抗菌活性,因細菌並不能利用已合成的葉酸。如有骨髓抑製征象發生,應即停用本品,並給予葉酸3~6mg肌注,一日1次,使用2日或根據需要用藥至造血功能恢複正常,對長期、過量使用本品者可給予高劑量葉酸並延長療程。

   1.下列患者應謹慎使用:  (1)有藥物過敏史的患者  (2)肝功能障礙患者[肝硬化患者有導致精神神經係統副作用的報告(參照“不良反應”項)]    (3)高齡患者[參照“老年患者用藥”項]   2.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項給與本劑時,在病情嚴重及屬於複發性、頑固性病例的情況下,可以一日1次給與20mg。  3.有關適應症的注意事項使用本藥時有可能掩蓋由胃癌引起的症狀,故應在確診是非惡性腫瘤的前提下再行給藥。  4.有關用法用量的使用時注意事項。治療時應密切觀察其臨床動態,根據病情將用藥量控製在治療所需的最低限度內。鑒於對本劑尚無足夠的長期使用經驗,故不宜用於維持治療。  5.應用時的注意事項。本藥為腸溶片,服用時應咽下,而不要咀嚼或咬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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