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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維拉帕米注射液
鹽酸維拉帕米注射液

鹽酸維拉帕米注射液

處方藥 非醫保

通用名稱:鹽酸維拉帕米注射液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31021343

生產企業: 上海禾豐製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快速陣發性室上性心動過速的轉複。應用維拉帕米之前應首選抑製迷走神經的手法治療(如Valsalva法)。2.心房撲動或心房顫動心室率的暫時控製。心房撲動或心房顫動合並房室旁路通道(預激綜合症和LGL綜合症)時除外。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鹽酸維拉帕米注射液
鹽酸維拉帕米注射液
氯替潑諾混懸滴眼液
氯替潑諾混懸滴眼液
主要成分

鹽酸維拉帕米。

本品主要成份為氯替潑諾。

生產企業

上海禾豐製藥有限公司

山東博士倫福瑞達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31021343

國藥準字J20160099

說明
作用與功效

1.快速陣發性室上性心動過速的轉複。應用維拉帕米之前應首選抑製迷走神經的手法治療(如Valsalva法)。2.心房撲動或心房顫動心室率的暫時控製。心房撲動或心房顫動合並房室旁路通道(預激綜合症和LGL綜合症)時除外。

1.當使用皮質類固醇可以安全的減輕水腫和炎症的情況下,本品可以適用於治療眼瞼和球結膜炎、葡萄膜炎、角膜和眼前節的炎症等對皮質類固醇敏感性的炎症。(例如季節性過敏性結膜炎、紅斑痤瘡性角膜炎、淺層點狀角膜炎、帶狀皰疹性角膜炎、虹膜炎、睫狀體炎、特異反應性角結膜炎等)。2.本品也適用於治療各種眼部手術後的術後炎症。

用法用量

必須在持續心電監測和血壓監測下緩慢靜脈注射至少2分鍾本品注射液與林格氏液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鈉注射液均無配伍禁忌因無法確定重複靜脈給藥的最佳給藥間隔必須個體化治療一般起始劑量為5~10mg(或按0.075~0.15mg/Kg體重)稀釋後緩慢靜脈推注至少2分鍾如果初反應不令人滿意首劑15~30分鍾後再給一次5~10mg或0.15mg/Kg體重靜脈滴注給藥每小時5~10mg加入氯化鈉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靜滴一日總量不超過50~100mg。

1.本品在使用前應用力搖勻。2.對皮質類固醇敏感性疾病的治療:在患者側眼結膜囊中滴入1-2滴本品,每日四次。在最初用藥的第一周,劑量可以增加;如果需要可以增加到每小時1滴。注意不要過早的停止用藥。如果在用藥兩天後症狀和體征沒有改善,患者應該重新接受檢查。3.對術後炎症的治療:在做過手術的眼結膜囊中滴入1-2滴本品,每日四次,在術後24小時就開始使用並持續到術後2周。

副作用

1.重度充血性心力衰竭(繼發於室上性心動過速且可被維拉帕米糾正者除外)。|2.嚴重低血壓(收縮壓小於90mmHg)或心源性休克。|3.病竇綜合征(已安裝並行使功能的心髒起搏器病人除外)。|4.Ⅱ或Ⅲ度房室阻滯(已安裝並行使功能的心髒起搏器病人除外)。|5.心房撲動或心房顫動病人合並有房室旁路通道。|6..已用β受體阻滯劑或洋地黃中毒的病人。|7..室性心動過速。QRS增寬(≥0.12秒)的室性心動過速病人靜脈用維拉帕米,可能導致顯著的血流動力學惡化和心室顫動。用藥前需鑒別寬QRS心動過速為室上

1.局部症狀 可能會引起視神經損傷後的眼內壓增高、視力和視野的缺損、後囊下白內障的形成,包括單純皰疹病毒在內的病原體引起的繼發眼部感染,以及角膜或者鞏膜變薄部位的眼球穿孔。在臨床研究中發現有少數(5%~15%)使用本品治療的患者有視力異常/視力模糊,滴注時產生燒灼感、球結膜水腫、分泌物、幹眼、溢淚、異物感、瘙癢、刺痛和畏光。極少數(5%以下)病例出現結膜炎、角膜異常、眼瞼發紅、角膜結膜炎、眼部刺激/疼痛/不適、巨乳頭性結膜炎和葡萄膜炎。其中某些症狀與臨床應用的適應症相似。 2.一般症狀 少數(15%以下)的患者身上出現頭痛、鼻炎、咽炎等症狀。 3.眼內壓升高的症狀 采用對照、隨機的研究結果統計顯示,經過28天或更長時間治療,使用本品的患者中眼內壓顯著升高(10mmHg)的有2%(15/901),使用1%潑尼鬆龍的患者中有7%(11/164),使用安慰劑的患者中有0.5%(3/583)。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動物試驗顯示高於本品臨床每日最大劑量時家兔和大鼠會出現胚胎毒性和致畸性以及母體毒性(見【藥理毒理】)。本品未在人體進行相應研究,因此孕婦慎用。 目前尚未知道眼睛局部用皮質類固醇是否會導致充分的全身吸收以至在母乳中產生的可檢測的量。全身用藥的類固醇可以出現在母乳中,並能抑製生長,影響內源性皮質類固醇的產生或者產生其他不利的影響。因此哺乳期女性慎用本品。兒童用藥:目前尚無用於兒童用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足夠資料。老年用藥:目前尚無老年患者使用本品需要特別注意的事項,在權衡利弊的前提下,遵醫囑使用。

藥理作用

發生率在≥1%的不良反應:症狀性低血壓(1.5%);心動過緩(1.2%);眩暈(1.2%);頭痛(1.2%);皮疹(1.2%);嚴重心動過速(1.0%)。發生率<1%的不良反應:惡心(0.9%);腹部不適(0.6%);靜脈給藥期間發作癲癇;精神抑鬱;嗜睡;旋轉性眼球震顫;眩暈;出汗;超敏病人發生支氣管/喉部痙攣伴搔癢和蕁麻疹;呼吸衰竭等。

注意事項

1.低血壓:靜脈注射維拉帕米引起的血壓下降一般是一過性和無症狀的,但也可能發生眩暈。靜脈注射維拉帕米之前靜脈給予鈣劑可預防該血流動力學反應。|2.極度心動過緩/心髒停搏:維拉帕米影響房室結和竇房結,罕見導致Ⅱ或Ⅲ度房室傳導阻滯﹑心動過緩,更甚者心髒停搏,易發生在病竇綜合征病人,這類疾病老年人多發。需立即采取適當的治療。|3.心力衰竭:輕度心力衰竭的病人如有可能必須在使用維拉帕米治療之前已由洋地黃類或利尿劑所控製。中到重度心功能不全者可能會出現心力衰竭急性惡化。|4.房室旁路通道(預激或LGL綜合症):房室旁路通道合並心房撲動或心房顫動病人靜脈用維拉帕米治療,會通過加速房室旁路的前向傳導,引起心室率加快,甚至誘發心室顫動。此類病人禁止使用。|5.肝或腎功能損害:嚴重肝腎功能不全可能不增強維拉帕米的藥效,但可能延長其作用時間。反複靜脈給藥可能會導致蓄積,產生過度藥效。如果必須重複靜脈給藥,必須嚴密監測血壓和PR間期或藥效過度的其他表現。|6.肌肉萎縮:靜脈給維拉帕米可誘發呼吸肌衰竭,肌肉萎縮病人慎用。|7.顱內壓增高:靜脈給維拉帕米升高幕上腫瘤病人的顱內壓。顱內壓增高者應用時小心。

1.本品隻能用於眼部。初次處方和用藥超過14天的患者,應由醫生用放大設備如裂隙燈和合適的熒光染色的幫助下檢查後方可使用。 2.如果症狀和體征在使用兩天後未有所改善,應對患者進行重新檢查。 3.如果本品適用時間達到10天或者更長時間,對於兒童和依從性差的患者,應監測眼內壓。 4.本品在包裝時已滅菌。應指導患者不要讓滴管的尖部接觸任何表麵,因為這樣可能會汙染滴液。如果疼痛加重、發紅、瘙癢或者炎症惡化,患者應去谘詢醫生。由於本品是含有苯紮氯銨的眼部製劑,應指導患者在使用本品時不要佩戴隱形眼鏡。 5.長期局部使用類固醇,特別易於發生角膜真菌感染。當使用過或正在使用類固醇時,對任何頑固的角膜潰瘍都必須考慮到真菌的侵入。適當的時候應進行真菌培養。 6.長期使用皮質類固醇可能會抑製宿主反應,因此增加眼部繼發感染的危險。在那些可以引起角膜或者鞏膜變薄的疾病中,已發生過局部使用類固醇而引起穿孔的情況。當眼部有急性化膿性感染時,類固醇可能掩蓋感染或加重已存在的感染。 7.長期使用皮質類固醇可能會導致損害視神經的青光眼、視力和視野的缺損、後囊下白內障的形成,因此在患青光眼時應慎用類固醇藥物。 8.眼部類固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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