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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菲
(異福片)
維菲
(異福片)

維菲 (異福片)

處方藥 非醫保

通用名稱:維菲 (異福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20189

生產企業: 蘇州愛美津製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適用於治療各種類型的結核病。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維菲
(異福片)
維菲 (異福片)
克拉黴素膠囊
克拉黴素膠囊
主要成分

本品為複方製劑,其組分為每篇含利福平300mg,異煙肼150mg。

本品主要成份為克拉黴素,其化學名稱為:6-0-甲基紅黴素。

生產企業

蘇州愛美津製藥有限公司

國藥集團汕頭金石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20189

國藥準字H19991164

說明
作用與功效

適用於治療各種類型的結核病。

適用於克拉黴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鼻咽感染:包括扁桃體炎、咽炎、副鼻竇炎。下呼吸道感染:包括支氣管炎、細菌性肺炎、除SARS外的非典型肺炎。皮膚軟組織感染:膿皰病、丹毒、毛囊炎、癤和傷口感染。急性中耳炎、肺炎支原體肺炎、沙眼衣原體引起的尿道炎及宮頸炎等。也用於軍團菌感染,或與其他藥物聯合用於鳥分枝杆菌感染、幽門螺杆菌感染的治療。

用法用量

飯前30分鍾或飯後2小時服用,通常體重大於50公斤者,每次2片,每日一次,連續用藥到細菌陰轉,臨床症狀獲最大程度改善為止,或遵醫囑。

成人:口服,常用量一次0.25g,每12小時1次:重症感染者一次0.5g,每12小時1次。根據感染的嚴重程度應連續服用6~14日。兒童:口服,6個月以上的兒童按體重一次75mg/kg,每12小時1次。或按以下方法給藥:體重8-11kg,一次62.5mg,每12小時1次:體重12~19kg,一次125mg,每12小時1次:體重20-29kg,一次187.5mg,每12小時1次:體重30-40kg,一次250mg,每12小時1次:根據感染的嚴重程度應連續服用5~10日。

副作用

1.對異煙肼、利福平及利福黴素類抗菌藥過敏者禁用。 2.肝功能嚴重不全、膽道阻塞者和3個月以內孕婦禁用。

1.主要有口腔異味(3%),腹痛、腹瀉、惡心、嘔吐等胃腸道反應(2%3%),頭痛(2%),血清氨基轉移酶短暫升高。2.可能發生過敏反應,輕者為藥疹、尊麻疹,重者為過敏及Stevens-Johnson症。3.偶見肝毒性、艱難梭菌引起的假膜性腸炎。4.曾有發生短暫性中樞神經係統副作用的報告,包括焦慮、頭昏、失眠、幻覺、惡夢或意識模糊,然而其原因和藥物的關係仍不清楚。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動物實驗中本品對胚胎及胎兒有毒性作用,同時本品及其代謝產物可進入母乳中,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兒童用藥:6個月以下兒童的療效和安全性尚未確定。老年用藥:老年人的耐受性與年輕人相仿。

成分

適用於治療各種類型的結核病。

適用於克拉黴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鼻咽感染:包括扁桃體炎、咽炎、副鼻竇炎。下呼吸道感染:包括支氣管炎、細菌性肺炎、除SARS外的非典型肺炎。皮膚軟組織感染:膿皰病、丹毒、毛囊炎、癤和傷口感染。急性中耳炎、肺炎支原體肺炎、沙眼衣原體引起的尿道炎及宮頸炎等。也用於軍團菌感染,或與其他藥物聯合用於鳥分枝杆菌感染、幽門螺杆菌感染的治療。

藥理作用

國外臨床研究資料表明: 利福平:利福平耐受良好,很少引起嚴重毒性反應,每日或間斷服用本品可能發生的不良反應有: *輕微、自限性的皮膚反應。典型表現為皮膚發紅、瘙癢伴或不伴皮疹、較嚴重的皮膚過敏反應並不常。 *胃腸反應包括食欲不振、惡心、嘔吐、腹部不適和腹瀉。曾有利福平治療引起偽膜性腸炎的報道。 *利福平可引起肝炎,應監測肝功能。 *可發生血小板減少,伴或不伴紫癜,通常與利福平間歇治療有關,如有紫癜發生,立即停藥,則紫癜可消失,若出現紫癜後繼續用藥,有報道引起腦出血甚至死亡者。嗜酸性粒細胞增多、中性粒細胞減少、水腫、肌無力和肌病在利福平治療期間也有少數病人發生。 下列反應常發生於利福平間歇治療期間,很可能與免疫有關: *流感樣綜合症包括發熱、寒戰、頭痛、頭暈和骨痛等症狀發作,常見於間歇治療後第3~6個月。發生頻率不一,若利福平劑量<25mg/kg,每周給藥一次者的間歇發生率可達50%。 *氣短和喘鳴。 *血壓降低和休克。 *急性溶血性貧血。 *急性腎功能衰竭,常由急性腎小管壞死或急性間質性腎炎所致。

注意事項

1、本品任一成份均可致肝功能損害,用藥期間應注意檢查肝功能。 利福平:肝功能受損患者僅在必須時才服用本品,且應在嚴密醫學監測下謹慎用藥,密切監測肝功能特別是SGPT和SGOT,在治療前應檢查肝功,然後,治療期間每2~4周複查一次,如有肝細胞受損征象出現,應立即停用利福平。 某些病例在利福平治療早期,由於利福平和膽紅素在肝細胞水平上競爭排泄通道,可發生高膽紅素血症。個別報道認為膽紅素和/或轉氨酶中度增高本身並不是中斷治療的指征。然而,重複檢測仍增高者。應結合病人臨床情況考慮停藥。 因為利福平間歇治療(每周給藥少於2~3次)有發生免疫反應的可能性(見不良反應),應密切監測,並告誡病人注意避免間斷服藥。 利福平有誘導肝酶包括γ-氨基乙酰丙酸合成酶的特性、有用利福平治療發生卟啉症惡化的個案報道。 異煙肼:慢性肝病或嚴重腎功能不全患者服用異煙肼應注意監測肝、腎功能,有時異煙肼治療可發生嚴重甚至是致死性藥物性肝炎、在治療幾個月後也可發生。發生肝炎的危險性與年齡相關,因此,應監測肝炎的前驅症狀如疲乏無力、全身不適、食欲不振、惡心和嘔吐等。如有上述症狀出現或檢測到提示肝細胞受損的征象,應立即停藥,因繼續用藥可引起更嚴重的肝損害。 2、有精神病或癲癇病史者慎用。

1.肝功能損害、中度至嚴重腎功能損害者慎用。 2.腎功能嚴重損害(肌酐清除率小於30m1/分鍾)者,須作劑量調整。常用量為一次025g,一日1次:重症感染者首劑0.5g,以後一次0.25g,一日2次。 3.本品與紅黴素及其他大環內酯類藥物之間有交叉過敏和交叉耐藥性。 4.與別的抗生素一樣,可能會出現真菌或耐藥細菌導致的嚴重感染,此時需要中止使用本品,同時采用適當的治療。 5.本品可空腹口服,也可與食物或牛奶同服,與食物同服不影響其吸收。 6.血液或腹膜透析不能降低本品的血藥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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