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葆珍康(阿昔洛韋顆粒)
葆珍康(阿昔洛韋顆粒)

葆珍康(阿昔洛韋顆粒)

處方藥 非醫保

通用名稱:葆珍康(阿昔洛韋顆粒)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0940206

生產企業: 杭州益品新五豐藥業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單純皰疹病毒感染:用於生殖器皰疹病毒感染初發和複發病例;對反複發作病例本品用作預防。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葆珍康(阿昔洛韋顆粒)
葆珍康(阿昔洛韋顆粒)
鹽酸特比萘芬凝膠
鹽酸特比萘芬凝膠
主要成分

主要成分:阿昔洛韋

本品每克含鹽酸特比萘芬10mg,輔料為:卡波姆940、乙二胺四乙酸二鈉、丙二醇、乙醇、聚乙二醇400、聚山梨酯80、三乙醇胺、純化水。

生產企業

杭州益品新五豐藥業有限公司

江蘇萬禾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10940206

國藥準字H20103279

說明
作用與功效

1.單純皰疹病毒感染:用於生殖器皰疹病毒感染初發和複發病例;對反複發作病例本品用作預防。

用於手癬、足癬、股癬、體癬、花斑癬以及皮膚念珠菌病。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每次一袋,一日5次(白天每4小時1次),一療程5-10日或遵醫囑。

局部外用。取本品適量塗敷於患處及其周圍,一日2次。體、股癬連續使用2-4周;手癬、足癬、花斑癬連續用藥4-6周。

副作用

對本品過敏者和孕婦禁用。

偶見皮膚刺激如燒灼感,或過敏反應如皮疹、瘙癢等。

禁忌

成分

1.單純皰疹病毒感染:用於生殖器皰疹病毒感染初發和複發病例;對反複發作病例本品用作預防。

用於手癬、足癬、股癬、體癬、花斑癬以及皮膚念珠菌病。

藥理作用

1.口服給藥少見皮膚搔癢,長程給藥偶見月經紊亂。 2.長期口服本品可引起關節疼痛、腹瀉、頭痛、惡心、嘔吐、暈眩、口渴、白細胞下降、蛋白尿及尿素氮輕度升高(較短程用藥為多)。長期用藥可出現痤瘡和失眠,短程用藥可出現食欲減退,但都較少見。以上症狀持續存在或明顯時,應引起注意。

本品為廣譜抗真菌藥,能高度選擇性地抑製真菌麥角鯊烯環氧化酶,阻斷真菌細胞膜形成過程中的麥鯊烯環氧化反應而幹擾真菌固醇的早期生物合成,從而發揮抑製和殺滅真菌的作用。

注意事項

1.對更昔洛韋過敏者也可能對本品過敏。 2.脫水或已有肝、腎功能不全者需慎用。 3.嚴重免疫功能缺陷者長期或多次應用本品治療後可能引起單純皰疹病毒和帶狀皰疹病毒對本品耐藥。如單純皰疹患者應用阿昔洛韋後皮損不見改善者應測試單純皰疹病毒對本品的敏感性。 4.隨訪檢查:由於生殖器皰疹患者大多易患子宮頸癌,因此患者至少應一年檢查一次,以早期發現。 5.一旦皰疹症狀與體征出現,應盡早給藥。 6.進食對血藥濃度影響不明顯。但在給藥期間應給予患者充足的水,防止本品在腎小管內沉澱。

1.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 2.避免接觸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紅腫等情況應停藥,並將局部藥物洗淨,必要時向醫師谘詢。 4.本品塗敷後不必包紮。 5.不得用於皮膚破潰處。 6.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7.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8.請將該藥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9.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該藥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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