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葆珍康(阿昔洛韋顆粒)
葆珍康(阿昔洛韋顆粒)

葆珍康(阿昔洛韋顆粒)

處方藥 非醫保

通用名稱:葆珍康(阿昔洛韋顆粒)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0940206

生產企業: 杭州益品新五豐藥業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單純皰疹病毒感染:用於生殖器皰疹病毒感染初發和複發病例;對反複發作病例本品用作預防。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葆珍康(阿昔洛韋顆粒)
葆珍康(阿昔洛韋顆粒)
灰黃黴素片
灰黃黴素片
主要成分

主要成分:阿昔洛韋

本品主要成份為:灰黃黴素。其化學名為:6-甲基-2,4,6-三甲氧基-7-氯-螺[苯並呋喃-2(3H),1-[2]環己烯]-3,4-二酮。分子式:C17H17ClO6,分子量:352.77。

生產企業

杭州益品新五豐藥業有限公司

上海信誼藥廠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10940206

國藥準字H31020775

說明
作用與功效

1.單純皰疹病毒感染:用於生殖器皰疹病毒感染初發和複發病例;對反複發作病例本品用作預防。

本品適用於各種癬病的治療,包括頭癬、須癬、體癬、股癬、足癬和甲癬。上述癬病由深紅色發癬菌、斷發癬菌、須發癬菌、指間發癬菌等以及奧杜安小孢子菌、犬小孢子菌、石膏樣小孢子菌和絮狀表皮癬菌等所致。本品不宜用於輕症、局限的淺部真菌感染及局部用抗真菌藥已可奏效者。灰黃黴素對念珠菌屬、組織胞漿菌屬、放線菌屬、孢子絲菌屬、芽生菌屬、球孢子菌屬、奴卡菌屬及隱球菌屬等感染及花斑癬均無效。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每次一袋,一日5次(白天每4小時1次),一療程5-10日或遵醫囑。

以下為微粒型的劑量。成人甲癬和足癬,一次500mg,每12小時1次;頭癬、體癬或股癬,一次250mg,每12小時1次,或一次500mg,每日1次。小兒2歲以上體重14~23kg者,一次62.5~125mg,每12小時1次,或125~250mg,每日1次。小兒體重大於23kg者,一次125~250mg,每12小時1次,或250~500mg,每日1次。

副作用

對本品過敏者和孕婦禁用。

卟啉症、肝功能衰竭、孕婦及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2歲以下兒童缺乏應用本品的資料。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動物實驗證實本品有致畸作用,故孕婦禁用。育齡期婦女治療期間采取避孕措施,並持續至治療結束後1個月。

成分

1.單純皰疹病毒感染:用於生殖器皰疹病毒感染初發和複發病例;對反複發作病例本品用作預防。

本品適用於各種癬病的治療,包括頭癬、須癬、體癬、股癬、足癬和甲癬。上述癬病由深紅色發癬菌、斷發癬菌、須發癬菌、指間發癬菌等以及奧杜安小孢子菌、犬小孢子菌、石膏樣小孢子菌和絮狀表皮癬菌等所致。本品不宜用於輕症、局限的淺部真菌感染及局部用抗真菌藥已可奏效者。灰黃黴素對念珠菌屬、組織胞漿菌屬、放線菌屬、孢子絲菌屬、芽生菌屬、球孢子菌屬、奴卡菌屬及隱球菌屬等感染及花斑癬均無效。

藥理作用

1.口服給藥少見皮膚搔癢,長程給藥偶見月經紊亂。 2.長期口服本品可引起關節疼痛、腹瀉、頭痛、惡心、嘔吐、暈眩、口渴、白細胞下降、蛋白尿及尿素氮輕度升高(較短程用藥為多)。長期用藥可出現痤瘡和失眠,短程用藥可出現食欲減退,但都較少見。以上症狀持續存在或明顯時,應引起注意。

本品主要對毛發癬菌、小孢子菌、表皮癬菌等淺部真菌有良好抗菌作用。對念珠菌屬、隱球菌屬、組織胞漿菌屬、孢子絲菌屬、芽生菌屬、球孢子菌屬等無抗菌作用。該藥係通過幹擾真菌核酸的合成而抑製其生長。

注意事項

1.對更昔洛韋過敏者也可能對本品過敏。 2.脫水或已有肝、腎功能不全者需慎用。 3.嚴重免疫功能缺陷者長期或多次應用本品治療後可能引起單純皰疹病毒和帶狀皰疹病毒對本品耐藥。如單純皰疹患者應用阿昔洛韋後皮損不見改善者應測試單純皰疹病毒對本品的敏感性。 4.隨訪檢查:由於生殖器皰疹患者大多易患子宮頸癌,因此患者至少應一年檢查一次,以早期發現。 5.一旦皰疹症狀與體征出現,應盡早給藥。 6.進食對血藥濃度影響不明顯。但在給藥期間應給予患者充足的水,防止本品在腎小管內沉澱。

1交叉過敏由於灰黃黴素獲自青黴菌,由此推測該藥可能與青黴素類或青黴胺存在交叉過敏,然而臨床並未證實此情況存在,但青黴素過敏患者應用本品時仍需謹慎,並嚴密觀察。 2灰黃黴素在動物實驗中有致腫瘤作用。 3本品偶可致肝毒性,原有肝病或肝功能損害者需權衡利弊後決定是否用藥。 4本品可誘發卟啉病、紅斑狼瘡,紅斑狼瘡患者如有指征應用該藥時必須權衡利弊後決定。 5治療中需定期檢測周圍血象、肝功能、血尿素氮、肌酐及尿常規。 6本品可於進餐時同服或餐後服,以進高脂肪餐為最佳,因可減少胃腸道反應及增加藥物吸收。 7為防止複發,治療應持續到臨床症狀消失和實驗室檢查證實病原菌已完全根除。一般療程為:頭癬8~10周;體癬2~4周;足癬4~8周;指甲癬至少4個月;趾甲癬至少6個月;但趾甲癬的複發率仍高。 8通常需同時予以適宜的局部用藥,此對足癬尤為重要。 9男性患者在治療期間及治療結束後至少6個月應采取避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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