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葆珍康(阿昔洛韋顆粒)
葆珍康(阿昔洛韋顆粒)

葆珍康(阿昔洛韋顆粒)

處方藥 非醫保

通用名稱:葆珍康(阿昔洛韋顆粒)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0940206

生產企業: 杭州益品新五豐藥業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單純皰疹病毒感染:用於生殖器皰疹病毒感染初發和複發病例;對反複發作病例本品用作預防。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葆珍康(阿昔洛韋顆粒)
葆珍康(阿昔洛韋顆粒)
硝酸咪康唑乳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主要成分

主要成分:阿昔洛韋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輔料為;十六-十八混合醇,白凡士林、單硬脂酸甘油酯、蜂蠟、輕質液狀石蠟、甘油、聚氧乙烯脂肪醇醚、羥苯乙酯、聚山梨酸-80、純化水。

生產企業

杭州益品新五豐藥業有限公司

唐山紅星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10940206

國藥準字H13022120

說明
作用與功效

1.單純皰疹病毒感染:用於生殖器皰疹病毒感染初發和複發病例;對反複發作病例本品用作預防。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膚、指(趾)甲感染,如:體股癬、手足癬、花斑癬、頭癬、須癬、甲癬;皮膚、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於本品對革蘭陽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於此類細菌引起的繼發性感染。 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蘭陽性細菌引起的陰道感染和繼發感染。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每次一袋,一日5次(白天每4小時1次),一療程5-10日或遵醫囑。

1.皮膚感染:外用,塗搽於洗淨的患處,早晚各1次,症狀消失後(通常需2~5周)應繼續用藥10天,以防複發。 2.指(趾)甲感染:盡量剪盡患甲,將本品塗擦於患處,一日1次,患甲鬆動後(約需2~3周)應繼續用藥至新甲開始生長。確見療效一般需7個月左右。 3.念珠菌陰道炎:每日就寢前用塗藥器將藥膏(約5克)擠入陰道深處,必須連續用2周。月經期內也可用藥。二次複發後再用仍然有效。

副作用

對本品過敏者和孕婦禁用。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禁忌

成分

1.單純皰疹病毒感染:用於生殖器皰疹病毒感染初發和複發病例;對反複發作病例本品用作預防。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膚、指(趾)甲感染,如:體股癬、手足癬、花斑癬、頭癬、須癬、甲癬;皮膚、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於本品對革蘭陽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於此類細菌引起的繼發性感染。 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蘭陽性細菌引起的陰道感染和繼發感染。

藥理作用

1.口服給藥少見皮膚搔癢,長程給藥偶見月經紊亂。 2.長期口服本品可引起關節疼痛、腹瀉、頭痛、惡心、嘔吐、暈眩、口渴、白細胞下降、蛋白尿及尿素氮輕度升高(較短程用藥為多)。長期用藥可出現痤瘡和失眠,短程用藥可出現食欲減退,但都較少見。以上症狀持續存在或明顯時,應引起注意。

偶見過敏反應。

注意事項

1.對更昔洛韋過敏者也可能對本品過敏。 2.脫水或已有肝、腎功能不全者需慎用。 3.嚴重免疫功能缺陷者長期或多次應用本品治療後可能引起單純皰疹病毒和帶狀皰疹病毒對本品耐藥。如單純皰疹患者應用阿昔洛韋後皮損不見改善者應測試單純皰疹病毒對本品的敏感性。 4.隨訪檢查:由於生殖器皰疹患者大多易患子宮頸癌,因此患者至少應一年檢查一次,以早期發現。 5.一旦皰疹症狀與體征出現,應盡早給藥。 6.進食對血藥濃度影響不明顯。但在給藥期間應給予患者充足的水,防止本品在腎小管內沉澱。

1.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2.避免接觸眼睛。 3.塗布部位如有灼燒感、瘙癢、紅腫等,應停止用藥,洗淨必要時向醫師谘詢。 4.當藥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5.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6.請將此藥品放置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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