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咪康唑氯倍他索乳膏
咪康唑氯倍他索乳膏

咪康唑氯倍他索乳膏

處方藥 非醫保

通用名稱:咪康唑氯倍他索乳膏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63901

生產企業: 浙江盛基藥業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於真菌引起的皮炎、濕疹、手足癬、股癬及過敏性皮炎。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咪康唑氯倍他索乳膏
咪康唑氯倍他索乳膏
鹽酸特比萘芬片
鹽酸特比萘芬片
主要成分

本品為複方製劑,其組成:每克含硝酸咪康唑20毫克、丙酸氯倍他索0.5毫克。

本品主要成分為鹽酸特比萘芬。

生產企業

浙江盛基藥業有限公司

北京諾華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63901

國藥準字H20031340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用於真菌引起的皮炎、濕疹、手足癬、股癬及過敏性皮炎。

用於治療敏感真菌所致的手癬、足癬、體癬、股癬及花紋斑癬等。

用法用量

外用。一日1—2次,均勻塗敷患處。

常用劑量每天1~2次,用藥前清潔和幹燥患處,然後將本品薄薄撒於患處及其周圍,如果患處已糜爛(如乳腺下、指間、臀間、腹股溝),晚上可用紗布敷蓋。一般治療期體癬、股癬:1~2周;足癬2~4周(如果一天用兩次,通常療程為1~2周);花斑癬:2周。通常臨床症狀於用藥後數天即可緩解,若要預防複發,應規律地使用本品一段時間,若兩周後無效則要複查診斷結果。

副作用

1、對皮質激素類藥物及咪唑類藥物過敏者禁用。2、麵部、眼部、腋部及腹股溝等皮膚褶皺部位禁用。

對特比萘芬或本品中任何賦形劑過敏者禁用。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尚不明確。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妊娠與哺乳動物研究顯示,本品對胎兒和生育力無不良影響。由於本品用於孕婦的經驗極有限,因此,應權衡利弊,原則上孕婦不應使用。鹽酸特比萘芬可經乳汁排泄,故接受本品口服治療的母親不應哺乳。 老人注意事項: 尚不明確。

成分

用於真菌引起的皮炎、濕疹、手足癬、股癬及過敏性皮炎。

用於治療敏感真菌所致的手癬、足癬、體癬、股癬及花紋斑癬等。

藥理作用

用藥部位可產生水泡、紅斑、充血、灼熱、瘙癢等刺激症狀;毛囊炎、皮膚萎縮變薄、毛細血管擴張;還可引起皮膚幹燥、多毛、萎縮紋、增加感染的易感性等、長期大麵積用藥可引起皮質功能亢進症,表現為多毛、痤瘡、滿月臉、骨質疏鬆等症狀。偶可引起變態反應性接觸性皮炎。

鹽酸特比萘芬為丙烯胺類廣譜抗真菌藥物。能特異性地幹擾真菌固醇的早期生物合成,選擇性地抑製真菌的角鯊烯環氧化酶的活性,使真菌細胞膜形成過程中的角鯊烯環氧化反應受阻,從而達到殺滅或抑製真菌的作用。

注意事項

1.本品含皮質類固醇外用製劑,若長期、大麵積應用或采用封包治療,由於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腦-垂體-腎上腺(PHA)軸的抑製,部分患者可出現柯興綜合症、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現,因此本藥不能長期、大麵積使用、亦不能采用封包治療2.任何全身使用皮質激素可出現的不良反應包括腎上腺皮質功能抑製,在局部使用皮質激素時均可能出現。因此,大麵積使用本品不能超過2周;若用藥麵積僅占體表5%-10%,連續用藥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過50g,不易發生全身性不良反應。3.使用時如發生刺激反應或過敏反應,應停藥並進行適當的治療。4.如伴有皮膚感染,必須同時使用抗感染藥物。如感染症狀沒有及時改善,應停用本藥直至感染得到控製。5.當藥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1僅供外用,避免誤入眼內。應放在兒童不能觸及處。 2使用過程中如出現不良反應症狀,應停止用藥。 3療程一般不超過4周。 4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妊娠與哺乳動物研究顯示,本品對胎兒和生育力無不良影響。由於本品用於孕婦的經驗極有限。因此,應權衡利弊,原則上孕婦不應使用。特比萘芬可經乳汁排泄,故接受特比萘芬口服治療的母親不應哺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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