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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達芬(注射用重組人幹擾素α2b)
安達芬(注射用重組人幹擾素α2b)

安達芬(注射用重組人幹擾素α2b)

處方藥 非醫保

通用名稱:安達芬(注射用重組人幹擾素α2b)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S19980081

生產企業: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可用於急慢性病毒性肝炎(乙型、丙型等)、尖銳濕疣、毛細胞白血病、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淋巴瘤、愛滋病相關性卡波濟氏肉瘤、惡性黑色素瘤等疾病的治療。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安達芬(注射用重組人幹擾素α2b)
安達芬(注射用重組人幹擾素α2b)
二硫化硒洗劑
二硫化硒洗劑
主要成分

重組人幹擾素α2b,人血白蛋白。

主要成分為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二硫化硒25毫克。輔料為;二氧化鈦、甘油皂土、檸檬酸洗淨劑、單硬脂酸甘油脂、十八醇、十二烷基硫酸鈉、磷酸氫二鈉、純化水。

生產企業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新亞藥業高郵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S19980081

國藥準字H10890059

說明
作用與功效

可用於急慢性病毒性肝炎(乙型、丙型等)、尖銳濕疣、毛細胞白血病、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淋巴瘤、愛滋病相關性卡波濟氏肉瘤、惡性黑色素瘤等疾病的治療。

用於去頭屑、頭皮脂溢性皮炎、花斑癬(汗斑)。

用法用量

本品可以采用肌肉注射、皮下注射和病灶內注射。用1一2m1無菌注射用水完全溶解後使用。1.慢性乙型肝炎:推薦劑量為每次300-500萬國際單位(IU),每日或隔日注射一次,3-6個月為一個療程,醫生可根據患者的具體情況而調整劑量。2.慢性丙型肝炎:推薦劑量為每次300-500萬國際單位(IU),每日或隔日注射一次,3-6個月為一個療程,醫生可根據患者的具體情況而調整劑量。3.尖銳濕疣:推薦劑量為每次100-300萬國際單位(IU),每周隔日注射三次,1-2個月為一個療程。4.毛細胞白血病:推薦劑量為每次300萬國際單位(IU),每周隔日注射三次,醫生可根據患者的具體情況而調整劑量。通常經過1-2個月的治療後表現出療效,其後可進行間歇治療,使病情長期緩解。5.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推薦劑量為每日注射300-900萬國際單位(IU),治療三個月,醫生可根據患者的具體情況而調整劑量。血象緩解後可進行維持治療,隔日注射一次,9-10個月後細胞遺傳學指標可有緩解。

1.治療頭皮屑和頭皮脂溢性皮炎。 (1)先用肥皂清洗頭發和頭皮。 (2)取5~10克藥液於濕發及頭皮上,輕揉至出泡沫。 (3)待3~5分鍾後,用溫水洗淨,必要時可重複一次。 (4)每周2次,一個療程2~4周,必要時可重複1個或2個療程。 2.治療花斑癬。 (1)洗淨患處。 (2)根據病患麵積取適量藥液塗抹(一般10至30克)。 (3)保留10~30分鍾後用溫水洗淨。 (4)每周2次,一個療程2~4周,必要時可重複1個或2個療程。

副作用

對幹擾素α2b或本製劑其它成份有過敏史的患者,以及嚴重的肝、腎及骨髓功能不正常的患者忌用本品。

1.皮膚有炎症、糜爛、滲出部位禁用。 2.外生殖器部位禁用。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兒童必須在成人的監護下使用。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尚不明確。 老人注意事項: 尚不明確。

成分

可用於急慢性病毒性肝炎(乙型、丙型等)、尖銳濕疣、毛細胞白血病、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淋巴瘤、愛滋病相關性卡波濟氏肉瘤、惡性黑色素瘤等疾病的治療。

用於去頭屑、頭皮脂溢性皮炎、花斑癬(汗斑)。

藥理作用

最常見的不良反應是:發熱、寒顫、乏力、頭痛、肌肉酸痛、厭食等類似流感樣症狀,加服解熱鎮痛藥物(撲熱息痛等)可以減輕或消除這些症狀。這些症狀也可隨著繼續用藥或調整用藥劑量而緩解。常見的血液學指標異常有白細胞、血小板減少和轉氨酶增高。

具有抗皮脂溢性、抗頭屑、抗細菌和抗真菌及角質溶解作用。本品可與過氧化酶一胱氨酸結合,抑製表皮油脂中不飽和脂及酸過氧化,降低皮脂中脂肪酸含量。同時可抑製頭皮表皮細胞的生長,抑製核分裂造成表皮細胞更替減少。本品尚對頭癬的病原菌斷毛癬菌有殺火孢子作用。具有抗皮脂溢性、抗頭屑、抗細菌和抗真菌及角質溶解作用。本品可與過氧化酶一胱氨酸結合,抑製表皮油脂中不飽和脂及酸過氧化,降低皮脂中脂肪酸含量。同時可抑製頭皮表皮細胞的生長,抑製核分裂造成表皮細胞更替減少。本品尚對頭癬的病原菌斷毛癬菌有殺火孢子作用。

注意事項

1.一旦發生過敏反應,應立即停止用藥,並給予適當的治療。 2.患者發生的不良反應常出現在用藥的初期,多為一過性和可逆性反應;如發生中等程度至嚴重的不良反應,可考慮調整患者的用藥劑量直至停止使用本品。 3.由於沒有資料表明給妊娠期婦女使用本品是否會對胎兒造成影響,隻有當用藥對母體的益處大於對胎兒的潛在危險時方可使用本品。詳見說明書

1.本品僅供外用,不可內服。 2.對本品過敏者禁用;皮膚有炎症、滲出者慎用。 3.在染發、燙發後兩天內不得使用本品。 4.頭皮用藥後應完全衝洗幹淨,以免頭發脫色。 5.避免接觸眼睛。 6.用前應充分搖勻,如天冷藥液變稠可溫熱後使用。 7.用後應塞緊瓶蓋。 8.不要用金屬器件接觸藥液,以免影響藥效。 9.如經2個或3個療程病症仍未見好轉請向醫師谘詢。 10.外用部位如有灼燒感、瘙癢、紅腫等情況,應停止用藥,並將局部藥物洗淨。必要時向醫師谘詢。 11.兒童必須在成人的監護下使用。 12.請將此藥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3.當藥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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