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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達芬(注射用重組人幹擾素α2b)
安達芬(注射用重組人幹擾素α2b)

安達芬(注射用重組人幹擾素α2b)

處方藥 非醫保

通用名稱:安達芬(注射用重組人幹擾素α2b)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S19980081

生產企業: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可用於急慢性病毒性肝炎(乙型、丙型等)、尖銳濕疣、毛細胞白血病、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淋巴瘤、愛滋病相關性卡波濟氏肉瘤、惡性黑色素瘤等疾病的治療。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安達芬(注射用重組人幹擾素α2b)
安達芬(注射用重組人幹擾素α2b)
利巴韋林顆粒
利巴韋林顆粒
主要成分

重組人幹擾素α2b,人血白蛋白。

本品主要成份為利巴韋林。

生產企業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百利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S19980081

國藥準字H51023508

說明
作用與功效

可用於急慢性病毒性肝炎(乙型、丙型等)、尖銳濕疣、毛細胞白血病、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淋巴瘤、愛滋病相關性卡波濟氏肉瘤、惡性黑色素瘤等疾病的治療。

本品適用於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與支氣管炎,皮膚皰疹病毒感染。

用法用量

本品可以采用肌肉注射、皮下注射和病灶內注射。用1一2m1無菌注射用水完全溶解後使用。1.慢性乙型肝炎:推薦劑量為每次300-500萬國際單位(IU),每日或隔日注射一次,3-6個月為一個療程,醫生可根據患者的具體情況而調整劑量。2.慢性丙型肝炎:推薦劑量為每次300-500萬國際單位(IU),每日或隔日注射一次,3-6個月為一個療程,醫生可根據患者的具體情況而調整劑量。3.尖銳濕疣:推薦劑量為每次100-300萬國際單位(IU),每周隔日注射三次,1-2個月為一個療程。4.毛細胞白血病:推薦劑量為每次300萬國際單位(IU),每周隔日注射三次,醫生可根據患者的具體情況而調整劑量。通常經過1-2個月的治療後表現出療效,其後可進行間歇治療,使病情長期緩解。5.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推薦劑量為每日注射300-900萬國際單位(IU),治療三個月,醫生可根據患者的具體情況而調整劑量。血象緩解後可進行維持治療,隔日注射一次,9-10個月後細胞遺傳學指標可有緩解。

本品用溫開水完全溶解後口服。1.用於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連用7天。2.用於皮膚皰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4次,連用7天。

副作用

對幹擾素α2b或本製劑其它成份有過敏史的患者,以及嚴重的肝、腎及骨髓功能不正常的患者忌用本品。

利巴韋林最主要的毒性是溶血性貧血,在口服治療後最初1-2周內出現血紅蛋白下降,其中約10%病人可能伴隨心肺方麵副作用。治療前後及治療中應頻繁監測血紅蛋白,有地中海貧血、鐮刀細胞性貧血患者不推薦使用利巴韋林。有胰腺炎症狀或明確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韋林。已經有報道伴隨有貧血的患者服用利巴韋林可引起致命或非致命的心肌損害,故具有心髒病史或明顯心髒病症狀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韋林。如使用利巴韋林出現任何心髒病惡化症狀,應立即停藥給予相應治療。在利巴韋林有關的臨床試驗中觀察到的一般全身不良反應有:疲倦、頭痛、虛弱、乏力、胸痛、發熱、寒戰、流感症狀等。神經係統症狀:眩暈;消化係統症狀有食欲減退,胃部不適、惡心嘔吐、輕度腹瀉、便秘、消化不良等;肌肉骨骼係統症狀有肌肉痛、關節痛;精神係統有失眠、情緒化、易激惹、抑鬱、注意力障礙、神經質等;呼吸係統症狀有呼吸困難、鼻炎等;皮膚附件係統出現脫發、皮疹、瘙癢等;另還觀察到味覺異常、聽力異常表現。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已經充分的動物研究證實利巴韋林有明顯的致突變和胚胎毒性(在低於人體用量的1/20時即可出現),利巴韋林會引起胎兒先天畸形或死亡,在治療開始前、治療期間和停藥後至少6個月,服用利巴韋林的男性和女性均應避免懷孕,可能懷孕者應采用至少兩種以上避孕方式有效避孕,一旦懷孕應立即告知醫生。孕婦禁用利巴韋林。少量藥物經乳汁排泄,因為對乳兒潛在的危險,不推薦哺乳期婦女服用利巴韋林。兒童用藥:目前尚缺乏詳細的研究資料。老年用藥:尚未進行充分的65歲以上老年患者臨床研究。在老年患者中使用利巴韋林發生貧血的可能性大於年輕患者,老年人腎功能多有下降,容易導致蓄積,不推薦老年患者服用利巴韋林。

成分

可用於急慢性病毒性肝炎(乙型、丙型等)、尖銳濕疣、毛細胞白血病、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淋巴瘤、愛滋病相關性卡波濟氏肉瘤、惡性黑色素瘤等疾病的治療。

本品適用於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與支氣管炎,皮膚皰疹病毒感染。

藥理作用

最常見的不良反應是:發熱、寒顫、乏力、頭痛、肌肉酸痛、厭食等類似流感樣症狀,加服解熱鎮痛藥物(撲熱息痛等)可以減輕或消除這些症狀。這些症狀也可隨著繼續用藥或調整用藥劑量而緩解。常見的血液學指標異常有白細胞、血小板減少和轉氨酶增高。

注意事項

1.一旦發生過敏反應,應立即停止用藥,並給予適當的治療。 2.患者發生的不良反應常出現在用藥的初期,多為一過性和可逆性反應;如發生中等程度至嚴重的不良反應,可考慮調整患者的用藥劑量直至停止使用本品。 3.由於沒有資料表明給妊娠期婦女使用本品是否會對胎兒造成影響,隻有當用藥對母體的益處大於對胎兒的潛在危險時方可使用本品。詳見說明書

1、定期進行血常規(血紅蛋白水平、白細胞計數、血小板計數)、血液生化(肝功能、TSH)檢查,尤其血紅蛋白檢查(包括在開始前、治療第2周、第4周)。對可能懷孕婦女每月進行懷孕測試。 2、嚴重貧血患者慎用,有地中海貧血、鐮刀細胞性貧血患者不推薦使用利巴韋林。有胰腺炎症狀或明確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韋林。具有心髒病史或明顯心髒病症狀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韋林。如使用利巴韋林出現任何心髒病惡化症狀,應立即停藥給予相應治療。 3、肝腎功能異常者慎用。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不推薦使用利巴韋林。 4、利巴韋林對診斷有一定幹擾,可引起血膽紅素增高(可高達25%),大劑量可引起血紅蛋白降低。 5、盡早用藥,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內給藥,利巴韋林不宜用於未經實驗室確診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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