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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酸咪康唑乳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非處方藥 醫保

通用名稱:硝酸咪康唑乳膏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34020149

生產企業: 安徽江中高邦製藥有限責任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用於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膚、指(趾)甲感染,如:體股癬、手足癬、花斑癬、頭癬、須癬、甲癬;皮膚、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於本品對革蘭陽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於此類細菌引起的繼發性感染。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蘭陽性細菌引起的陰道感染和繼發感染。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硝酸咪康唑乳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複方白芷酊
複方白芷酊
主要成分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輔料為聚丙烯酸,三乙醇胺,乙二胺四乙酸二鈉,丙二醇和苯甲酸(防腐劑)。

防風、補骨脂(鹽炒)、白芷、蒺藜(鹽炒)、馬齒莧、梔子、甘草、蛇床子、冰片、秦艽

生產企業

安徽江中高邦製藥有限責任公司

北京市非凡製藥廠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34020149

國藥準字B20020555

說明
作用與功效

1.本品用於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膚、指(趾)甲感染,如:體股癬、手足癬、花斑癬、頭癬、須癬、甲癬;皮膚、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於本品對革蘭陽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於此類細菌引起的繼發性感染。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蘭陽性細菌引起的陰道感染和繼發感染。

祛風,活絡,消斑。適用於氣血失和引起的白癜風。

用法用量

1.皮膚感染:外用,塗搽於洗淨的患處,早晚各1次,症狀消失後(通常需2~5周)應繼續用藥10天,以防複發。2.指(趾)甲感染:盡量剪盡患甲,將本品塗擦於患處,一日1次,患甲鬆動後(約需2~3周)應繼續用藥至新甲開始生長。確見療效一般需7個月左右。3.念珠菌陰道炎:每日就寢前用塗藥器將藥膏(約5克)擠入陰道深處,必須連續用2周。月經期內也可用藥。二次複發後再用仍然有效。

外用,取適量塗於洗淨的患處,一日1~2次。

副作用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少數患者有輕微皮膚過敏反應。

禁忌

成分

1.本品用於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膚、指(趾)甲感染,如:體股癬、手足癬、花斑癬、頭癬、須癬、甲癬;皮膚、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於本品對革蘭陽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於此類細菌引起的繼發性感染。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蘭陽性細菌引起的陰道感染和繼發感染。

祛風,活絡,消斑。適用於氣血失和引起的白癜風。

藥理作用

少數患者可能有灼燒和刺激感。偶見過敏反應。

注意事項

1.對本品過敏者禁用。2.避免接觸眼睛。3.塗布部位如有灼燒感、瘙癢、紅腫等,應停止用藥,洗淨必要時向醫師谘詢。4.當藥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5.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6.請將此藥品放置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將藥液塗患處後必須曬太陽10-20分鍾,或在醫生指導下照射紫外線,但要避免過度和過強的陽光或紫外線的照射,以免反應強烈紅腫起泡; 2.皮膚過敏者慎用,塗藥先從小麵積開始試用,如出現紅腫起泡現象,暫停使用,注意對水泡不能自行捅破以免感染,水泡自行吸收後再試用,但曬太陽或照射紫外線的時間要縮短; 3.接近眼部患處時,注意避免藥液進入眼內; 4.個別患者用藥後,在皮損周邊出現深色色素沉著,停藥後可恢複; 5.服藥期間避免應用影響黑色素合成的藥物,如:維生素C、硫脲嘧啶、甲狀腺素、二巰基丙醇、腎上腺素等; 6.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7.請將此藥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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