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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酸咪康唑乳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非處方藥 醫保

通用名稱:硝酸咪康唑乳膏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34020149

生產企業: 安徽江中高邦製藥有限責任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用於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膚、指(趾)甲感染,如:體股癬、手足癬、花斑癬、頭癬、須癬、甲癬;皮膚、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於本品對革蘭陽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於此類細菌引起的繼發性感染。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蘭陽性細菌引起的陰道感染和繼發感染。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硝酸咪康唑乳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鹽酸萘替芬溶液
鹽酸萘替芬溶液
主要成分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輔料為聚丙烯酸,三乙醇胺,乙二胺四乙酸二鈉,丙二醇和苯甲酸(防腐劑)。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鹽酸萘替芬10mg。

生產企業

安徽江中高邦製藥有限責任公司

唐山紅星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34020149

國藥準字H19980173

說明
作用與功效

1.本品用於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膚、指(趾)甲感染,如:體股癬、手足癬、花斑癬、頭癬、須癬、甲癬;皮膚、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於本品對革蘭陽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於此類細菌引起的繼發性感染。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蘭陽性細菌引起的陰道感染和繼發感染。

適用於敏感真菌所引起的皮膚真菌病如體股癬,手足癬,頭癬,甲癬,花斑癬,淺表念珠菌病以及皮膚皺褶部的擦爛性真菌病。

用法用量

1.皮膚感染:外用,塗搽於洗淨的患處,早晚各1次,症狀消失後(通常需2~5周)應繼續用藥10天,以防複發。2.指(趾)甲感染:盡量剪盡患甲,將本品塗擦於患處,一日1次,患甲鬆動後(約需2~3周)應繼續用藥至新甲開始生長。確見療效一般需7個月左右。3.念珠菌陰道炎:每日就寢前用塗藥器將藥膏(約5克)擠入陰道深處,必須連續用2周。月經期內也可用藥。二次複發後再用仍然有效。

外用:塗抹患處,病損表麵及四周約2.5cm寬的正常皮膚均應塗敷,用量為一日1次。療程隨病種及病變部位有所不同,一般2~4周,嚴重者可用到8周,甲癬需用6個月。為預防複發,體征消失後可繼續用藥2周。

副作用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不良反應罕見,少數患者有局部刺激,如紅斑、燒灼及幹燥、瘙癢等感覺,個別患者可發生接觸性皮炎,無全身不良反應。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動物實驗資料表明外用皮膚可分布於乳汁中,故對哺乳期婦女慎用。孕婦用藥資料不詳。兒童用藥:尚不知本品對兒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老年用藥:尚不明確。

成分

1.本品用於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膚、指(趾)甲感染,如:體股癬、手足癬、花斑癬、頭癬、須癬、甲癬;皮膚、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於本品對革蘭陽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於此類細菌引起的繼發性感染。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蘭陽性細菌引起的陰道感染和繼發感染。

適用於敏感真菌所引起的皮膚真菌病如體股癬,手足癬,頭癬,甲癬,花斑癬,淺表念珠菌病以及皮膚皺褶部的擦爛性真菌病。

藥理作用

少數患者可能有灼燒和刺激感。偶見過敏反應。

注意事項

1.對本品過敏者禁用。2.避免接觸眼睛。3.塗布部位如有灼燒感、瘙癢、紅腫等,應停止用藥,洗淨必要時向醫師谘詢。4.當藥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5.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6.請將此藥品放置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 避免接觸眼睛和黏膜;2. 孕婦和哺乳期婦女慎用;3.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4. 用藥期間避免過量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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