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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酸咪康唑乳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非處方藥 醫保

通用名稱:硝酸咪康唑乳膏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34020149

生產企業: 安徽江中高邦製藥有限責任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用於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膚、指(趾)甲感染,如:體股癬、手足癬、花斑癬、頭癬、須癬、甲癬;皮膚、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於本品對革蘭陽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於此類細菌引起的繼發性感染。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蘭陽性細菌引起的陰道感染和繼發感染。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硝酸咪康唑乳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伊曲康唑顆粒
伊曲康唑顆粒
主要成分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輔料為聚丙烯酸,三乙醇胺,乙二胺四乙酸二鈉,丙二醇和苯甲酸(防腐劑)。

本品主要成份為伊曲康唑。(±)-順-4-[4-[4-[4-[2-(2,4-二氯苯基)-2-(1H-1,2,4-三氮唑基-1-甲基)-1,3-二氧環戊基-4-基]甲氧基]苯基]-1-呱嗪基]苯基]-2,4-二氫-2-(-1-甲基丙基)-3H-1,2,4-三氮唑-3-酮。分子量:C35H38Cl2N8O4

生產企業

安徽江中高邦製藥有限責任公司

山東羅欣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34020149

國藥準字H20090168

說明
作用與功效

1.本品用於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膚、指(趾)甲感染,如:體股癬、手足癬、花斑癬、頭癬、須癬、甲癬;皮膚、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於本品對革蘭陽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於此類細菌引起的繼發性感染。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蘭陽性細菌引起的陰道感染和繼發感染。

本品適用於治療以下疾病:1.婦科:外陰陰道念珠菌病。2.皮膚科/眼科:花斑癬、皮膚真菌病、真菌性角膜炎和口腔念珠菌病。3.由皮膚癬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甲真菌病。4.係統性真菌感染。

用法用量

1.皮膚感染:外用,塗搽於洗淨的患處,早晚各1次,症狀消失後(通常需2~5周)應繼續用藥10天,以防複發。2.指(趾)甲感染:盡量剪盡患甲,將本品塗擦於患處,一日1次,患甲鬆動後(約需2~3周)應繼續用藥至新甲開始生長。確見療效一般需7個月左右。3.念珠菌陰道炎:每日就寢前用塗藥器將藥膏(約5克)擠入陰道深處,必須連續用2周。月經期內也可用藥。二次複發後再用仍然有效。

為達到最佳吸收,用餐後立即給藥,加水攪拌溶解均勻後口服。1.念珠菌性陰道炎:每次200mg,每日二次,療程為1日或每次200mg,每日一次,療程為3日。2.花斑癬:每次200mg,每日一次,療程為7日。3.皮膚真菌病:每次100mg,每日一次,療程為15日。高度角化區(如足底部癬、手掌部癬)需:延長治療15日,每次100mg,每日一次,療程為15日。4.口腔念珠菌病:每次100mg,每日一次,療程為15日。5.真菌性角膜炎:每次200mg,每日一次,療程為21日。6.對於一些免疫缺陷病人,如白血病、艾滋病

副作用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1.對本品過敏者禁用。2.孕婦禁用。除非用於係統性真菌病治療,但仍應權衡對胎兒有無潛在性傷害作用。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因伊曲康唑用於兒童的臨床資料有限,因此建議不要把伊曲康唑用於兒童患者,除非潛在利益優於可能出現的危害。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孕婦禁用。除非用於係統性真菌治療,但仍應權衡對胎兒有無潛在性傷害作用。哺乳期婦女不宜使用。 老人注意事項: 本品用於老年人的臨床資料有限,因此隻有在利大於弊時,方可用於老年患者。或遵醫囑。

成分

1.本品用於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膚、指(趾)甲感染,如:體股癬、手足癬、花斑癬、頭癬、須癬、甲癬;皮膚、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於本品對革蘭陽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於此類細菌引起的繼發性感染。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蘭陽性細菌引起的陰道感染和繼發感染。

本品適用於治療以下疾病:1.婦科:外陰陰道念珠菌病。2.皮膚科/眼科:花斑癬、皮膚真菌病、真菌性角膜炎和口腔念珠菌病。3.由皮膚癬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甲真菌病。4.係統性真菌感染。

藥理作用

少數患者可能有灼燒和刺激感。偶見過敏反應。

本品為合成的三氮唑衍生物,具有廣譜抗真菌作用,可抑製真菌細胞膜麥角甾醇的合成,從而發揮抗真菌效應。

注意事項

1.對本品過敏者禁用。2.避免接觸眼睛。3.塗布部位如有灼燒感、瘙癢、紅腫等,應停止用藥,洗淨必要時向醫師谘詢。4.當藥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5.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6.請將此藥品放置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對持續用藥超過1個月的患者,以及治療過程中出現厭食、惡心、嘔吐、疲勞、腹痛或尿色加深的患者,建議檢查肝功能。如果出現異常,應停止用藥。2.伊曲康唑絕大部分在肝髒代謝,因而肝功能異常者慎用(除非治療的必要性超過肝損傷的危險性)。3.當發生神經係統症狀時應終止治療。4.對腎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的排泄減慢,建議監測本品的血漿濃度以確定適宜的劑量。5.育齡婦女使用本品時應采取適當的避孕措施。6.胃酸降低時,會影響本品吸收。需接受酸中和藥物治療者,應在服用伊曲康唑顆粒至少2小時後,再服用這些藥物。請仔細閱讀說明書並遵醫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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