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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酸咪康唑乳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非處方藥 醫保

通用名稱:硝酸咪康唑乳膏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34020149

生產企業: 安徽江中高邦製藥有限責任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用於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膚、指(趾)甲感染,如:體股癬、手足癬、花斑癬、頭癬、須癬、甲癬;皮膚、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於本品對革蘭陽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於此類細菌引起的繼發性感染。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蘭陽性細菌引起的陰道感染和繼發感染。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硝酸咪康唑乳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虎標萬金油
虎標萬金油
主要成分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輔料為聚丙烯酸,三乙醇胺,乙二胺四乙酸二鈉,丙二醇和苯甲酸(防腐劑)。

樟腦、薄荷油、玉樹油、丁香油等。

生產企業

安徽江中高邦製藥有限責任公司

廈門虎標醫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34020149

國藥準字Z20043775

說明
作用與功效

1.本品用於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膚、指(趾)甲感染,如:體股癬、手足癬、花斑癬、頭癬、須癬、甲癬;皮膚、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於本品對革蘭陽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於此類細菌引起的繼發性感染。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蘭陽性細菌引起的陰道感染和繼發感染。

頭痛、鼻塞、暈車、蚊蟲叮咬、肌肉酸痛、風濕骨痛、扭傷挫傷、腹痛、燙傷、皮膚瘙癢。

用法用量

1.皮膚感染:外用,塗搽於洗淨的患處,早晚各1次,症狀消失後(通常需2~5周)應繼續用藥10天,以防複發。2.指(趾)甲感染:盡量剪盡患甲,將本品塗擦於患處,一日1次,患甲鬆動後(約需2~3周)應繼續用藥至新甲開始生長。確見療效一般需7個月左右。3.念珠菌陰道炎:每日就寢前用塗藥器將藥膏(約5克)擠入陰道深處,必須連續用2周。月經期內也可用藥。二次複發後再用仍然有效。

外用。塗擦患處

副作用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尚不明確

禁忌

成分

1.本品用於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膚、指(趾)甲感染,如:體股癬、手足癬、花斑癬、頭癬、須癬、甲癬;皮膚、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於本品對革蘭陽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於此類細菌引起的繼發性感染。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蘭陽性細菌引起的陰道感染和繼發感染。

頭痛、鼻塞、暈車、蚊蟲叮咬、肌肉酸痛、風濕骨痛、扭傷挫傷、腹痛、燙傷、皮膚瘙癢。

藥理作用

少數患者可能有灼燒和刺激感。偶見過敏反應。

注意事項

1.對本品過敏者禁用。2.避免接觸眼睛。3.塗布部位如有灼燒感、瘙癢、紅腫等,應停止用藥,洗淨必要時向醫師谘詢。4.當藥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5.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6.請將此藥品放置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本品為外用藥,禁止內服。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3切勿接觸眼睛、口腔等黏膜處。皮膚破潰處禁用。4兒童、孕婦、哺乳期婦女及年老體弱者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5因糖尿病、腎病、肝病、腫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膚瘙癢,不屬本品適應範圍。6首次使用本品,需先擦微量於局部患處,如皮膚呈現刺激現象請即刻停止使用。7本品不宜長期或大麵積使用,用藥後皮膚過敏者應停止使用,症狀嚴重者應去醫院就診。8用藥7天症狀無緩解應去醫院就診。9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10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11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12請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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