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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酸咪康唑乳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非處方藥 醫保

通用名稱:硝酸咪康唑乳膏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34020149

生產企業: 安徽江中高邦製藥有限責任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用於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膚、指(趾)甲感染,如:體股癬、手足癬、花斑癬、頭癬、須癬、甲癬;皮膚、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於本品對革蘭陽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於此類細菌引起的繼發性感染。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蘭陽性細菌引起的陰道感染和繼發感染。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硝酸咪康唑乳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鹽酸多塞平乳膏
鹽酸多塞平乳膏
主要成分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輔料為聚丙烯酸,三乙醇胺,乙二胺四乙酸二鈉,丙二醇和苯甲酸(防腐劑)。

本品主要成份是鹽酸多塞平。

生產企業

安徽江中高邦製藥有限責任公司

重慶華邦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34020149

國藥準字H20041591

說明
作用與功效

1.本品用於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膚、指(趾)甲感染,如:體股癬、手足癬、花斑癬、頭癬、須癬、甲癬;皮膚、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於本品對革蘭陽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於此類細菌引起的繼發性感染。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蘭陽性細菌引起的陰道感染和繼發感染。

瘙癢症,濕疹、皮炎,詳見說明書。

用法用量

1.皮膚感染:外用,塗搽於洗淨的患處,早晚各1次,症狀消失後(通常需2~5周)應繼續用藥10天,以防複發。2.指(趾)甲感染:盡量剪盡患甲,將本品塗擦於患處,一日1次,患甲鬆動後(約需2~3周)應繼續用藥至新甲開始生長。確見療效一般需7個月左右。3.念珠菌陰道炎:每日就寢前用塗藥器將藥膏(約5克)擠入陰道深處,必須連續用2周。月經期內也可用藥。二次複發後再用仍然有效。

外用塗於患處,每日2~3次。

副作用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1.全身的不良反應一般為嗜睡,還可有口幹、頭痛、眩暈、疲倦、情緒改變、味覺改變、惡心、焦慮和發熱等。2.局部的不良反應有一過性刺痛感和/或燒灼感、瘙癢、紅斑、皮膚發幹等。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盡量不用本藥。兒童用藥:兒童盡量不用本藥。老年用藥: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成分

1.本品用於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膚、指(趾)甲感染,如:體股癬、手足癬、花斑癬、頭癬、須癬、甲癬;皮膚、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於本品對革蘭陽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於此類細菌引起的繼發性感染。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蘭陽性細菌引起的陰道感染和繼發感染。

瘙癢症,濕疹、皮炎,詳見說明書。

藥理作用

少數患者可能有灼燒和刺激感。偶見過敏反應。

注意事項

1.對本品過敏者禁用。2.避免接觸眼睛。3.塗布部位如有灼燒感、瘙癢、紅腫等,應停止用藥,洗淨必要時向醫師谘詢。4.當藥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5.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6.請將此藥品放置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本品不能用於眼部及粘膜部位; 2.由於外用後仍可吸收入血,20%的患者外用後可有嗜睡,特別外用超過10%體表麵積時,應提醒患者不要駕駛車輛或操作危險的機器。本品連續使用不得超過8天。 3.用藥時應避免飲酒,因酒能加劇此藥的作用; 4.使用本品前至少兩周應停用單胺氧化酶(MAO)抑製劑類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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