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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A酸乳膏
維A酸乳膏

維A酸乳膏

處方藥 醫保

通用名稱:維A酸乳膏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83429

生產企業: 保定天浩製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尋常痤瘡、特別是黑頭粉刺皮損,老年性、日光性或藥物性皮膚萎縮,魚鱗病及各種角化異常及色素過度沉著性皮膚病、銀屑病。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維A酸乳膏
維A酸乳膏
鹽酸左氧氟沙星膠囊
鹽酸左氧氟沙星膠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全反式維A酸。

主要成分:本品主要成份為:鹽酸左氧氟沙星。其化學名稱為:(S)-9-氟-2,3-二氫-3-甲基-10-(4-甲基-1-呱嗪基)-7-氧代-7H吡啶並[1,2,3-de]-[1,4]苯並嗪-6-羧酸鹽酸鹽的水合物。分子式:C18H20FN3O4HClH2O,分子量:415.85。

生產企業

保定天浩製藥有限公司

上海天龍藥業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83429

國藥準字H20010731

說明
作用與功效

尋常痤瘡、特別是黑頭粉刺皮損,老年性、日光性或藥物性皮膚萎縮,魚鱗病及各種角化異常及色素過度沉著性皮膚病、銀屑病。

適用於敏感菌引起的:1.泌尿生殖係統感染,包括單純性、複雜性尿路感染、細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宮頸炎(包括產酶株所致者)。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蘭陰性杆菌所致支氣管感染急性發作及肺部感染。3.胃腸道感染,由誌賀菌屬、沙門菌屬、產腸毒素大腸杆菌、親水氣單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傷寒。5.骨和關節感染。6.皮膚軟組織感染。7.敗血症等全身感染。

用法用量

局部外用。洗淨患處後,取適量本品塗於患處,每晚睡前1次。

口服。成人常用量:1 支氣管感染、肺部感染:一次0.2g,一日2次,或一次0.1g,一日3次,療程7~14日。2 急性單純性下尿路感染:一次0.1g,一日2次,療程5~7日;複雜性尿路感染:一次0.2g,一日2次,或一次0.1g,一日3次,療程為10~14日。3 細菌性前列腺炎:一次0.2g,一日2次,療程為6周。成人常用量為一日0.3~0.4g,分2~3次服用,如感染較重或感染病原體敏感性較差者,如銅綠假單胞菌等假單胞菌屬細菌感染的治療劑量也可增至一日0.6g,分3次服。

副作用

1.對維生素A衍生物過敏者禁用。2.孕婦禁用。3.急性或亞急性皮炎、濕疹類皮膚病患者禁用。

對本品及氟喹諾酮類藥過敏的患者禁用。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18歲以下的患者禁用。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1.妊娠或有可能妊娠的婦女禁用;2.哺乳期婦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項: 老年患者常有腎功能減退,因本品部分經腎排出,需減量應用。

成分

尋常痤瘡、特別是黑頭粉刺皮損,老年性、日光性或藥物性皮膚萎縮,魚鱗病及各種角化異常及色素過度沉著性皮膚病、銀屑病。

適用於敏感菌引起的:1.泌尿生殖係統感染,包括單純性、複雜性尿路感染、細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宮頸炎(包括產酶株所致者)。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蘭陰性杆菌所致支氣管感染急性發作及肺部感染。3.胃腸道感染,由誌賀菌屬、沙門菌屬、產腸毒素大腸杆菌、親水氣單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傷寒。5.骨和關節感染。6.皮膚軟組織感染。7.敗血症等全身感染。

藥理作用

外用本品可能會引起皮膚刺激症狀,如灼感、紅斑及脫屑,可能使皮損更明顯,但同時表明藥物正在起作用,不是病情的加重。皮膚多半可適應及耐受,刺激現象可逐步消失。若刺激現象持續或加重,可在醫師指導下間歇用藥,或暫停用藥。

本品具有廣譜抗菌作用,抗菌作用強,對多數腸杆菌科細菌,如大腸埃希菌、克雷伯菌屬、變形杆菌屬、沙門菌屬、誌賀菌屬和流感嗜血杆菌、嗜肺軍團菌、淋病奈瑟菌等革蘭陰性菌有較強的抗菌活性。對金黃色葡萄球菌、肺炎鏈球菌、化膿性鏈球菌等革蘭陽性菌和肺炎支原體、肺炎衣原體也有抗菌作用,但對厭氧菌和腸球菌的作用較差。本品為氧氟沙星的左旋體,其體外抗菌活性約為氧氟沙星的兩倍。其作用機製是通過抑製細菌DNA旋轉酶的活性,阻止細菌DNA的合成和複製而導致細菌死亡。

注意事項

1.本品應遠離眼部。2.不宜使用於皮膚皺折部位。3.用藥期間勿用其它可導致皮膚刺激及破損的藥物、化妝品或清潔劑,以免加重皮膚反應、導致藥物吸收增加及引起係統不良反應。4.日光可加重維A酸對皮膚的刺激導致維A酸分解,動物實驗提示維A酸可增強紫外線致癌能力,因此本品最宜在晚間及睡前應用,治療過程應避免日曬,或采用遮光措施。5.本品不宜大麵積應用,日用量不應超過20g。

1由於目前大腸埃希菌對氟喹諾酮類藥物耐藥者多見,應在給藥前留取尿培養標本,參考細菌藥敏結果調整用藥。2本品大劑量應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時可發生結晶尿。為避免結晶尿的發生,宜多飲水,保持24小時排尿量在1200ml以上。3腎功能減退者,需根據腎功能調整給藥劑量。4應用本品時應避免過度暴露於陽光,如發生光敏反應或其他過敏症狀需停藥。5肝功能減退時,如屬重度(肝硬化腹水)可減少藥物清除,血藥濃度增高,肝、腎功能均減退者尤為明顯,均需權衡利弊後應用,並調整劑量。6原有中樞神經係統疾患者,例如癲癇及癲癇病史者均應避免應用,有指征時需仔細權衡利弊後應用。7偶有用藥後跟踺炎或跟踺斷裂的報告,如有上述症狀發生,須立即停藥,直至症狀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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