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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A酸乳膏
維A酸乳膏

維A酸乳膏

處方藥 醫保

通用名稱:維A酸乳膏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83429

生產企業: 保定天浩製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尋常痤瘡、特別是黑頭粉刺皮損,老年性、日光性或藥物性皮膚萎縮,魚鱗病及各種角化異常及色素過度沉著性皮膚病、銀屑病。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維A酸乳膏
維A酸乳膏
鹽酸特比萘芬片
鹽酸特比萘芬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全反式維A酸。

本品主要成分為鹽酸特比萘芬。

生產企業

保定天浩製藥有限公司

北京諾華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83429

國藥準字H20031340

說明
作用與功效

尋常痤瘡、特別是黑頭粉刺皮損,老年性、日光性或藥物性皮膚萎縮,魚鱗病及各種角化異常及色素過度沉著性皮膚病、銀屑病。

用於治療敏感真菌所致的手癬、足癬、體癬、股癬及花紋斑癬等。

用法用量

局部外用。洗淨患處後,取適量本品塗於患處,每晚睡前1次。

常用劑量每天1~2次,用藥前清潔和幹燥患處,然後將本品薄薄撒於患處及其周圍,如果患處已糜爛(如乳腺下、指間、臀間、腹股溝),晚上可用紗布敷蓋。一般治療期體癬、股癬:1~2周;足癬2~4周(如果一天用兩次,通常療程為1~2周);花斑癬:2周。通常臨床症狀於用藥後數天即可緩解,若要預防複發,應規律地使用本品一段時間,若兩周後無效則要複查診斷結果。

副作用

1.對維生素A衍生物過敏者禁用。2.孕婦禁用。3.急性或亞急性皮炎、濕疹類皮膚病患者禁用。

對特比萘芬或本品中任何賦形劑過敏者禁用。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尚不明確。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妊娠與哺乳動物研究顯示,本品對胎兒和生育力無不良影響。由於本品用於孕婦的經驗極有限,因此,應權衡利弊,原則上孕婦不應使用。鹽酸特比萘芬可經乳汁排泄,故接受本品口服治療的母親不應哺乳。 老人注意事項: 尚不明確。

成分

尋常痤瘡、特別是黑頭粉刺皮損,老年性、日光性或藥物性皮膚萎縮,魚鱗病及各種角化異常及色素過度沉著性皮膚病、銀屑病。

用於治療敏感真菌所致的手癬、足癬、體癬、股癬及花紋斑癬等。

藥理作用

外用本品可能會引起皮膚刺激症狀,如灼感、紅斑及脫屑,可能使皮損更明顯,但同時表明藥物正在起作用,不是病情的加重。皮膚多半可適應及耐受,刺激現象可逐步消失。若刺激現象持續或加重,可在醫師指導下間歇用藥,或暫停用藥。

鹽酸特比萘芬為丙烯胺類廣譜抗真菌藥物。能特異性地幹擾真菌固醇的早期生物合成,選擇性地抑製真菌的角鯊烯環氧化酶的活性,使真菌細胞膜形成過程中的角鯊烯環氧化反應受阻,從而達到殺滅或抑製真菌的作用。

注意事項

1.本品應遠離眼部。2.不宜使用於皮膚皺折部位。3.用藥期間勿用其它可導致皮膚刺激及破損的藥物、化妝品或清潔劑,以免加重皮膚反應、導致藥物吸收增加及引起係統不良反應。4.日光可加重維A酸對皮膚的刺激導致維A酸分解,動物實驗提示維A酸可增強紫外線致癌能力,因此本品最宜在晚間及睡前應用,治療過程應避免日曬,或采用遮光措施。5.本品不宜大麵積應用,日用量不應超過20g。

1僅供外用,避免誤入眼內。應放在兒童不能觸及處。 2使用過程中如出現不良反應症狀,應停止用藥。 3療程一般不超過4周。 4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妊娠與哺乳動物研究顯示,本品對胎兒和生育力無不良影響。由於本品用於孕婦的經驗極有限。因此,應權衡利弊,原則上孕婦不應使用。特比萘芬可經乳汁排泄,故接受特比萘芬口服治療的母親不應哺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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