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酮康唑乳膏
酮康唑乳膏

酮康唑乳膏

非處方藥 非醫保

通用名稱:酮康唑乳膏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35021146

生產企業: 福建省永安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功能主治:用於手癬、足癬、體癬、股癬及花斑癬及皮膚念珠菌病。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酮康唑乳膏
酮康唑乳膏
丙酸氟替卡鬆乳膏
丙酸氟替卡鬆乳膏
主要成分

本品每克含酮康唑20毫克。輔料為:白凡士林、液體石蠟、硬脂酸、單硬脂酸甘油酯、甘油、三乙醇胺、羥苯乙酯、維生素E、亞硫酸氫鈉、純化水。

本品主要成份為丙酸氟替卡鬆;其化學名稱為:(6α,11β,16α,17α)-6,9-二氟-11-羥-16-甲基-3-氧代-17-(1-氧代丙氧基)-雄甾-1,4-二烯-17-硫代羧酸,S-氟甲基酯;

生產企業

福建省永安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GlaxoOperationsUKLimited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35021146

H20080107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用於手癬、足癬、體癬、股癬及花斑癬及皮膚念珠菌病。

成人:適用於各種皮質激素可緩解的炎症性和瘙癢性皮膚病,如:濕疹包括特異性

用法用量

局部外用,取本品適量塗於患處。一日2~3次。為減少複發,體癬、股癬、花斑癬及皮膚念珠菌病,應連續使用2~4周,手足癬應連續使用4~6周。

濕疹/皮炎成人及一歲以上(含一歲)兒童,每日一次將一薄層乳膏塗於患處。其它適應症每日兩次將一薄層乳膏塗於患處。使用持續時間應每日使用本品直至疾病症狀得到控製。用藥頻率應控製在最低有效劑量。兒童應用本品時,若治療7-14天未改善症狀,則應停藥並進行重新評估。若症狀得到控製(通常於7-14天內),則需減少用藥頻率至最小有效劑量及最短用藥時間。建議連續使用本品不長於4周。本品供局部使用。

副作用

1.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2.皮膚破損處禁用。

1禁用於對本品中任一成份過敏者。2禁用於玫瑰痤瘡、尋常痤瘡、酒渣鼻、口周皮炎、原發性皮膚病毒感染(如:單純皰疹,水痘)。3禁用於肛周及外陰瘙癢。4禁用於真菌或細菌引發的原發皮膚感染。5禁用於1歲以下嬰兒的皮膚病,包括皮炎和尿布疹。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禁用於1歲以下嬰兒的皮膚病,包括皮炎和尿布疹。

成分

用於手癬、足癬、體癬、股癬及花斑癬及皮膚念珠菌病。

成人:適用於各種皮質激素可緩解的炎症性和瘙癢性皮膚病,如:濕疹包括特異性

藥理作用

可見刺痛或其他刺激症狀,偶見瘙癢等過敏反應。

丙酸氟替卡鬆是一高效,具有局部抗炎作用的糖皮質激素。經皮給藥後,對HPA軸的抑製作用很弱,因此,其治療指數高於大多數常用的類固醇製劑。皮下注射給藥會產生強效全身性糖皮質激素作用,但口服作用弱,可能為代謝失活所致。體外試驗表明本藥對人體的糖皮質激素受體有強親和力和激動作用。丙酸氟替卡鬆無預期外激素作用,對中樞神經係統、周圍神經係統、胃腸道、心血管係統、呼吸係統無明顯影響。

注意事項

1.避免接觸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紅腫等情況應停藥,並將局部藥物洗淨,必要時向醫師谘詢。 3.不得用於皮膚破潰處。 4.不宜大麵積使用。 5.股癬患者,勿穿緊貼內褲或化纖內褲,在外用乳膏劑時可散布撒布劑(如痱子粉)。 6.足癬患者,浴後將皮膚揩幹,特別是趾間。宜穿棉紗襪,每天更換。鞋應透氣,散布撒布劑或抗真菌粉劑於趾間、足、襪和鞋中,每日1次或2次。 7.為減少複發,對體癬、股癬和花斑癬,療程至少需要2-4周。 8.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9.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10.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11.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2.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局部應用皮質激素的全身吸收能可逆性抑製下丘腦-垂體-腎上腺軸,從而導致治療停止後糖皮質激素不足。局部應用皮質激素的全身吸收患者可見庫欣綜合征,高血糖症和糖尿病。局部大麵積使用皮質激素並采用封包療法的患者應定期采用ACTH興奮試驗、午前血漿類固醇測定、尿液遊離類固醇測定以檢測下丘腦-垂體-腎上腺軸功能。出現下丘腦-垂體-腎上腺軸功能抑製,應撤藥、減少用藥頻率或使用低效類固醇。通常停止局部應用皮質激素後,HPA軸功能可恢複。罕見糖皮質激素不足,此時需全身應用皮質激素。若需全身應用皮質激素,請參見其使用說明書。兒童的相對體表麵積較大,使用相同劑量時吸收量多,較易出現全身毒性,故用藥時應盡可能采用最低有效治療劑量。兒童應盡量避免長期持續使用本品。連續應用丙酸氟替卡鬆4周以上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確定。本品僅供外用。用於眼瞼時應小心以防止藥物進入眼內,從而避免局部刺激或誘發青光眼。本品可引起皮膚不良反應。除非有醫生指導,否則使用本品時不應封包,也不應用於麵部、腋下、腹股溝處。本品不能用於尿布皮炎。因使用尿布被視作封包,故本品不應用於尿布包裹處。若出現刺激,應立即停藥並采取適當的治療措施。皮質醇引起的過敏性接觸性皮炎通過治愈的失敗及適宜的臨床檢測來診斷。麵部在長期外用皮質激素進行治療後較身體其他部門更易出現皮膚萎縮,在治療銀屑病、盤狀紅斑狼瘡、嚴重濕疹時須謹記。外用皮質激素治療銀屑病存在一些危險,如停藥後反跳複發、出現耐藥、誘發膿皰型銀屑病、皮膚防禦功能受損所致局部或全身毒性。所以銀屑病患者使用本品時,監測病情很重要。炎症性皮膚損傷合並感染時,應進行適宜的抗微生物治療。皮膚感染時應停止外用皮質激素製劑,而采用抗生素全身給藥治療。封包治療使局部溫暖、濕潤易引發細菌感染,所以封包治療前應清潔皮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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