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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甲狀腺素鈉片
左甲狀腺素鈉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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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甲狀腺素鈉片

左甲狀腺素鈉片

非處方藥 醫保甲類 進口

通用名稱:左甲狀腺素鈉片

批準文號:注冊證號H20140052

生產企業: Merck KGaA

功能主治:1.治療甲狀腺腫(甲狀腺功能正常的甲狀腺腫)。 2.甲狀腺腫切除術後服用,以預防甲狀腺腫複發。 3.治療各種原因引起的甲狀腺功能減退。 4.甲狀腺功能亢進症病人,藥物治療甲狀腺功能正常時聯合應用本藥。 5.甲狀腺癌甲狀腺切除術後。 6.用於甲狀腺抑製實驗。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左甲狀腺素鈉片
左甲狀腺素鈉片
甲狀腺片
甲狀腺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左甲狀腺素鈉。

本品主要成分為:係取豬、牛、羊等食用動物的甲狀腺體,除去結締組織與脂肪,絞碎,脫水,脫脂,在60℃以下的溫度幹燥,研細製成。

生產企業

Merck KGaA

大連貝爾藥業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注冊證號H20140052

國藥準字H21021504

說明
作用與功效

1.治療甲狀腺腫(甲狀腺功能正常的甲狀腺腫)。 2.甲狀腺腫切除術後服用,以預防甲狀腺腫複發。 3.治療各種原因引起的甲狀腺功能減退。 4.甲狀腺功能亢進症病人,藥物治療甲狀腺功能正常時聯合應用本藥。 5.甲狀腺癌甲狀腺切除術後。 6.用於甲狀腺抑製實驗。

用於各種原因引起的甲狀腺功能減退症。

用法用量

詳見說明書。

1 成人常用量:口服,開始為每日10-20mg,逐漸增加,維持量一般為每日40-120mg,少數病人需每日160mg。 2 嬰兒及兒童完全替代量:1歲以內8-15mg;1---2歲20-45mg;2—7歲45-60mg;7歲以上60-120mg。開始劑量應為完全替代劑量的1/3,逐漸加量。由於本品T3、T4的含量及二者比例不恒定,在治療中應根據臨床症狀及T3、T4、TSH檢查調整劑量。

副作用

如果超過個體的耐受劑量或者過量服藥,特別是由於治療開始時劑量增加過快,可能出現下列甲狀腺功能亢進的臨床症狀,包括:心動過速、心悸、心律不齊、心絞痛、頭痛、肌肉無力和痙攣、潮紅、發熱、嘔吐、月經紊亂、假腦瘤、震顫、坐立不安、失眠、多汗、體重下降和腹瀉。 在上述情況下,應該減少患者的每日劑量或停藥幾天。一旦上述症狀消失後,患者應小心地重新開始藥物治療。 對本品中的成分過敏的患者,可能會出現過敏反應,尤其可能發生皮膚及呼吸道過敏反應已有血管性水腫的病例報道。

心絞痛、冠心病和快速型心律失常者禁用。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在妊娠期及哺乳期需特別注意繼續使用甲狀腺激素進行治療。妊娠期間本品的劑量可能增加。 沒有任何報道表明,本品在人體推薦治療劑量下會導致致畸性和/或胎兒毒性。妊娠婦女過度使用高劑量的左甲狀腺素可能對胎兒或胎兒出生後發育產生不良反應。 推薦治療劑量下,在哺乳時分沁到乳汁中的甲狀腺激素的量不足以導致嬰兒發生甲狀腺功能亢進或TSH分泌被抑製。 妊娠期間不宜將左甲狀腺素與抗甲狀腺藥物聯合應用以治療甲狀腺功能亢進病,原因是加用左甲狀腺素增加抗甲狀腺藥物的劑量。 妊娠婦女禁用放射性物質,因此妊娠期間

兒童注意事項: 尚未進行該試驗並無可靠參考文獻。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可引起胎兒及嬰兒甲狀腺功能紊亂,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應慎用。 老人注意事項: 老年患者對甲狀腺激素較敏感,超過60歲者甲狀腺激素替代需要量比年輕人約低25%,而且老年患者心血管功能較差,應慎用。

成分

1.治療甲狀腺腫(甲狀腺功能正常的甲狀腺腫)。 2.甲狀腺腫切除術後服用,以預防甲狀腺腫複發。 3.治療各種原因引起的甲狀腺功能減退。 4.甲狀腺功能亢進症病人,藥物治療甲狀腺功能正常時聯合應用本藥。 5.甲狀腺癌甲狀腺切除術後。 6.用於甲狀腺抑製實驗。

用於各種原因引起的甲狀腺功能減退症。

藥理作用

藥理作用: 本品中所含有的合成左甲狀腺素與甲狀腺自然分泌的甲狀腺素相同。它與內源性激素一樣,在外周器官中被轉化為T3,然後通過與T3受體結合發揮其特定作用。人體不能夠區分內源性或外源性的左甲狀腺素。  毒理作用: 通過不同種屬的動物(大鼠、狗)的慢性毒性研究發現,給予大鼠高劑量左甲狀腺素鈉時,會出現肝病跡象,自發性腎病的發生率升高,以及器官重量會發生改變。僅有極少的無效數量的甲狀腺激素會通過胎盤。已有充分的人體試驗數據表明,在懷孕的不同時期應用左甲狀腺素,對胎兒沒有任何的毒性效應,也不會引發畸形。沒有報道表明本品會損害男性或女性的生育力,也沒有任何跡象表明生育力的損傷與本品有關。尚無本品致突變的信息。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跡象表明甲狀腺激素會引起基因組改變從而對後代產生損害。關於左甲狀腺素的致癌作用,尚未進行過長期的動物試驗。

本品為甲狀腺激素藥。本品主要成分甲狀腺激素包括甲狀腺素(T4)和三碘甲狀腺原氨酸(T3)二種。有促進分解代謝(升熱作用)和合成代謝的作用,對人體正常代謝及生長發育有重要影響,對嬰幼兒中樞神經的發育甚為重要。甲狀腺激素的基本作用是誘導新生蛋白質包括特殊酶係的合成,調節蛋白質、碳水化合物和脂肪三大物質,以及水、鹽和維生素的代謝。由於甲狀腺激素誘導細胞膜Na+-K+泵的合成並增強其活力,使能量代謝增強。甲狀腺激素(主要是T3)與核內特異性受體相結合,後者發生構型變化,形成二聚體,激活的受體與DNA上特異的序列,甲狀腺激素應答元件相結合,從而調控基因(甲狀腺激素的靶基因)的轉錄和表達,促進新的蛋白質(主要為酶)的合成。

注意事項

患者在開始應用甲狀腺激素治療以前,不得患有下列疾病或患有這些疾病而未接受治療:冠心病、心絞痛、動脈硬化、高血壓、垂體功能不足、腎上腺功能不足和自主性高功能性甲狀腺瘤。 對合並冠心病、心功能不全或者心動過速性心律不齊的患者必須注意避免應用左甲狀腺素引起的甚至輕度的甲亢症狀。因此,應該經常對這些患者進行甲狀腺激素水平的監測。 對於繼發的甲狀腺功能減退症,在用本品進行替代治療之前必須確定其原因,必要時,應進行糖皮質激素的補充治療。 如果懷疑有自主性高功能性甲狀腺瘤,治療開始前應進行TRH檢查或得到其抵製閃爍掃描圖。 對於患有甲狀腺功能減退症和骨質疏鬆症風險增加的絕經後的婦女,應避免超生理血清水平的左甲狀隙素,因此,應密切臨測其甲狀腺功能。 隻有在對甲狀腺功能亢進症進行抗甲狀腺藥物治療時,可以應用本品進行伴隨的補充治療,否則,在甲狀腺功能亢進的情況下,不得單獨使用左甲狀腺素。 甲狀腺素不適用於減肥。甲狀腺功能正常的患者服用生理劑量的甲狀腺素不會引起體重減輕,服用超生理劑量的甲狀腺素則會引起嚴重的甚至危及生命的不良反應(見“藥物過量”)。 一旦確定了左甲狀腺素的治療。在更換藥品的情況下,建議根據

1動脈硬化、心功能不全、糖尿病、高血壓患者慎用; 2對病程長、病情重的甲狀腺功能減退症或粘液性水腫患者使用本類藥應謹慎小心,開始用小劑量,以後緩慢增加直至生理替代劑量; 3伴有垂體前葉功能減退症或腎上腺皮質功能不全患者應先服用糖皮質類固醇激素,俟腎上腺皮質功能恢複正常後再用本類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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